<?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rss version="2.0"><channel><title>融资学院_愉快贷</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link><pubDate>2026-04-30 10:29:10</pubDate><item id="355"><title><![CDATA[微众银行微业贷产品大纲]]></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355.html</link><thumb>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2412/17/225007401.png</thumb><description><![CDATA[01 产品要素1、产品额度：5-500万元2、产品利率：按日计息，日利率0.02% -0.05%，年化3.65%—18.25%3、产品期限：借款期限有3种]]></description><content><![CDATA[<p>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E500;"><strong>01 产品要素</strong></span> 
</p>
<p>
	1、产品额度：5-500万元
</p>
<p>
	2、产品利率：按日计息，日利率0.02% -0.05%，年化3.65%—18.25%
</p>
<p>
	3、产品期限：借款期限有3种为12期、24期、36期，系统根据客户情况自动判定。
</p>
<p>
	4、还款方式：等额本金、随借随还
</p>
<p>
	5、放款方式：放款对公账户，一般30分钟内到账
</p>
<p>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E500;"><strong>02 准入要求</strong></span> 
</p>
<p>
	<strong>个人要求</strong> 
</p>
<p>
	1、申请人年龄：18-70周岁
</p>
<p>
	2、法人作为贷款申请人(有无持股皆可)
</p>
<p>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p>
<p>
	4、户籍地限制：企业法人不能为外籍(含港澳台地区)法人
</p>
<p>
	5、纳税人状态名称不能取以下的值：非正常、清算、注销、报验。
</p>
<p>
	<strong>企业要求</strong> 
</p>
<p>
	1、成立满1年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p>
<p>
	2、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以下，公司及法人无诉讼信息
</p>
<p>
	3、企业必须有且只须有3期报表，分别是前3年的年报或者是前2年的年报和当年最近一个月的月报
</p>
<p>
	4、 企业类型限制：企业注册类型不能是外资、港台合资和合伙企业
</p>
<p>
	5、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专利企业，在申请微业贷时有可能触发科创贷
</p>
<p>
	<strong>纳税要求</strong> 
</p>
<p>
	等级 A、B、C、M(浙江地区c暂时无法申请)，近一年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正常、年均纳税大于2万元
</p>
<p>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E500;"><strong>03 征信要求</strong></span> 
</p>
<p>
	1、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当前不能有逾期贷款记录
</p>
<p>
	2、半年无2，一年无3，两年无4，近三个月查询次数不超过8次;
</p>
<p>
	3、公司法人无诉讼信息
</p>
<p>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E500;"><strong>04 禁入行业</strong></span> 
</p>
<p>
	煤炭开展和洗选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行业、国际组织
</p>
<p>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E500;"><strong>05 准入区域</strong></span> 
</p>
<p>
	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陕西省、天津省、四川(成都、绵阳、宜宾、南充、泸州、德阳)、山东省、福建省、北京市、上海市、海南省、安徽省、山西省、江西省、河南(郑州)、河北(石家庄)、湖南(长沙)、云南(昆明)
</p>
<p>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E500;"><strong>06 操作指引</strong></span> 
</p>
<p>
	<strong>申请流程</strong> 
</p>
<p>
	1、微信扫码进页面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0423621.png" alt="" /> 
</p>
<p>
	2、将手机摄像头对准发票二维码，系统自动识别发票内容
</p>
<p>
	没有供货贷的发票可以跳过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0652571.png" alt="" /> 
</p>
<p>
	3、在个人认证页面，客户上传法人身 份证、反面照片后，确认证件有效期信 息，或手工进行修改。根据实际情况， 选择仅为中国税收居民或非仅为中国税 
收居民，点击下一步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0802821.jpg" alt="" /> 
</p>
<p>
	4、输入常用银行卡信息，勾选“我已阅 读并同意相关协议”。如果银行卡预留手机号显示有误，可以点击修改，输入 
正确的手机号码及短信验证码进行修改。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0839671.jpg" alt="" /> 
</p>
<p>
	5、弹出设置借款密码的输入键盘，输 入借款密码并重复输入确认，输入完成 后，系统提示：个人身份验证及开户成 功。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0913821.jpg" alt="" /> 
</p>
<p>
	6、系统提示：正在查询您名下企业请勿关闭页面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0947781.jpg" alt="" /> 
</p>
<p>
	7、选择您要申请贷款的企业、企业所在省份、城市、纳税人识 别号，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相 关协议”点击申请核额，跳转到税银认证页面。点击相关协议， 
可查看具体协议。在企业认证页面，如果没有找到您的企业，可以 点击页面下方的“未找到你的企业， 前往输入”进行手工输入。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1159761.jpg" alt="" /> 
</p>
<p>
	8、输入公司纳税人识别号、法人身份证号码、税务局网厅登录密码，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企业授权协议书》”，弹出企业授权 
协议书，确认后可拉至页尾，在三秒后点击同意，并点击确认授权。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1253541.jpg" alt="" /> 
</p>
<p>
	9、税银认证通过后，页面跳转，(系统提示额度审批中)
</p>
<p>
	额度审批通过后，页面跳转，提示：恭喜额度审批成功。勾选【已阅读并同意额度合同】 后可查看具体额度。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1340301.jpg" alt="" /> 
</p>
<p>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E500;"><strong>提款流程</strong></span> 
</p>
<p>
	1、在额度信息页面，点击企业借款，进入借款详情页面，选择相应套餐，点击下一步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1428611.jpg" alt="" /> 
</p>
<p>
	2、选择收款银行，并输入相关信息，勾选“我已阅 读并同意相关协议”，点 击确认借款。系统校验账号输入无误后，弹出借款 密码输入框，输入正确的 
借款密码后，需要进行人 脸验证以完成借款申请。
</p>
<p>
	需注意，收款帐号名称应与借款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1503741.jpg" alt="" /> 
</p>
<p>
	3、点击立即验证，按照页面指示，拍摄人脸视频并 上传，上传成功后，提示： 审核结果预计15分钟内通 过微信和短信发送，并可 
在微众银行企业金融公众号查看结果。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1638391.jpg" alt="" /> 
</p>
<p>
	4、借款审批通过后，在微信公众号会接收到借款成功通知。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1714101.jpg" alt="" /> 
</p>
<p>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E500;"><strong>还款流程</strong></span> 
</p>
<p>
	在额度信息页面，点击已申请借款，可以查看所有已申请的记录，点击具体借据，可以查看当前借据具体情况及还款计划和记录。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4653541.jpg" alt="" /> 
</p>
<p>
	<strong>【正常还款】</strong>：
</p>
<p>
	1、客户需要在指定还款日前将还款资金打入还款户中(如左图)
</p>
<p>
	2、客户成功借款后，在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银行在每个账单日正常 扣取应还本金及利息，客户无需进行
</p>
<p>
	手工还款。还款方式默认为等额本金， 分期还款。
</p>
<p>
	<strong>【提前结清】</strong>：在贷款未到期之前， 客户可以对贷款进行提前结清操作。 在额度信息页面，点击借款记录或还款查询，点击借据号，进入借据详情 
页面，将页面拉至最下方，点击“前 往提前结清”，可进入提前结清详情 页，页面展示应还总金额、应还本金、 应还利息、还款户户名、还款账号、 
还款银行等信息。后点击提前结清会提示是否继续，如确认【结清】则需 确保在点击结清前将对应应还金额存 入还款户中，提前结清后会，提示： 成功交还款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4727541.jpg" alt="" /> 
</p>
<p>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E500;"><strong>开户流程</strong></span>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4827831.jpg" alt="" />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4839721.jpg" alt="" />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310/12/204850531.jpg" alt="" /> 
</p>]]></content><pubDate>2023-10-12 19:53:46</pubDate></item><item id="344"><title><![CDATA[为什么有人嫌4厘利息太高，却用着月息2分的网贷？]]></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344.html</link><thumb>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2412/17/224333881.jpg</thumb><description><![CDATA[借网贷一时爽，高额利息火葬场!——致网贷用户有人嫌弃4厘利息太高，却用着月息2分的网贷，这类人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或许就]]></description><content><![CDATA[<p style="text-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412/17/223016161.jpg" alt="" width="700" height="297" title="" align="" /> 
</p>
<p>
	<span style="color:#FF9900;">借网贷一时爽，高额利息火葬场!——致网贷用户</span> 
</p>
<p>
	有人嫌弃4厘利息太高，却用着月息2分的网贷，这类人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或许就是你的身边人。
</p>
<p>
	更令人可悲的是：他们压根就不清楚“网贷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只觉得网贷稍微填个资料，三分钟资金就能到账，还开心的不得了...
</p>
<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为何还会有人选择用2分的网贷?</strong> 
</p>
<p>
	<strong>1、网贷的“月息”让人产生错觉</strong> 
</p>
<p>
	关于贷款，我们必须了解一些基础知识：比如百姓常说的几厘几分，实际是指月息1厘=0.1%，1分=1%。
</p>
<p>
	我们先看看大平台的京东白条，借1000元还能免息7天，很多人就忽略了折合年化利率23.725%，接近2分的月息，用着还挺开心的。这还只是大平台，那些不知名的网贷呢?会更高!
</p>
<p style="text-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412/17/223143621.jpg" alt="" width="700" height="297" title="" align="" /> 
</p>
<p style="text-align:left;">
	<strong>为什么有人会觉得这种2分的利息不高</strong><strong>呢?</strong> 
</p>
<p>
	因为网贷平台单笔额度比较低，一些人可能就需要几千几万块拿出来周转一下。所以计算下来每天只有几块钱，也就无所谓借就完了，这也导致很多人借的网贷越来越多。
</p>
<p>
	不懂贷款，也只能深陷在网贷利息的认知里了。
</p>
<p>
	<strong>2、随处可见的广告信以为真</strong> 
</p>
<p>
	我们在上班路上都会浏览下新闻，仅仅几分钟已经有好几个网贷广告映入眼帘，除此之外还有微信朋友圈、公众号、抖音、今日头条等等生活必备的app，网贷的营销无孔不入，专叮“有缝的蛋”。
</p>
<p style="text-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207/13/234848231.jpg" alt="" width="700" height="400" title="" align="" /> 
</p>
<p>
	你会发现，这些网贷的广告比银行还“银行”，有的还用美女吸引，怕你是躲都躲不过，你的那些“小心思”总是被他们拿捏的死死的，倘若没有一点的定力，怕是被你撸个遍 
。
</p>
<p>
	<strong>2、借网贷一时爽，还款时火葬场</strong> 
</p>
<p>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当一个借款人在网上看到网贷的“只需一张身份证就能贷款50万”时，就想着银行贷款也应该给他贷个50万，但一旦银行要求他提供某某资料、某某签字就直呼太麻烦，认为还是网贷方便，点几下钱就到账了。
</p>
<p>
	等借款人几乎点遍了网贷，网贷点不动了，借款人开始“不嫌弃”银行贷款麻烦了，又开始希望在银行里边挑一个利率最低、额度最高的贷款，等那个时候，你觉得银行会给你贷款吗?请记住：银行不是慈善机构。
</p>
<p style="text-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207/13/234944751.jpg" alt="" width="700" height="1244" title="" align="" /> 
</p>
<p style="text-align:center;">
	你撸网贷的样子
</p>
<p>
	除此之外，借网贷非但解决不了你的资金难题，反而在你的征信报告上落下几十笔申请记录，影响银行或其他的贷款申请，从此陷入死循环，无处可贷。
</p>
<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网贷太多，深陷其中，如何上岸?</strong> 
</p>
<p>
	之前有用户在后台留言：他现在网贷太多，已经快还不上了，想通过抵押贷款贷出一笔钱，把这些网贷给还了，这种可以吗?
</p>
<p>
	这种方法当然可以，能有效降低月供和利息。
</p>
<p>
	但是有个问题，银行并不会无条件地让借款人享受低息，低利率往往意味着较高标准的办理要求。对网贷较多的借款人来说，不见得能符合。
</p>
<p>
	对于大多数人来讲，想要摆脱网贷缠身，首先必须停止借网贷，尤其是以贷养贷的人，切勿再剁手;如果你名下有房产，可以考虑房产抵押，一次性将其他贷款还清，现在的房产抵押贷款也非常低。
</p>
<p>
	如果你的征信不好，审核下来年化利率不管是在4点几，还是6点几，这都比网贷节省了几倍的利息，都能较大程度地你的降低利息和月供。
</p>
<p>
	写在最后。
</p>
<p>
	<strong><span style="color:#E53333;">贷款不是拼多多</span></strong> 
</p>
<p>
	<strong><span style="color:#E53333;">千万不要随便戳</span></strong> 
</p>
<p>
	<strong><span style="color:#E53333;">左戳戳、右戳戳</span></strong> 
</p>
<p>
	<strong><span style="color:#E53333;">三厘戳成两分多</span></strong> 
</p>
<p>
	这句诗适用于任何时间的任何的贷款，而我给你最好的建议是，在一开始就不要接触网贷，即使它营销的天花乱坠，也不要相信天上会有掉馅饼的好事，如果有，那个背后一定是个大大陷阱。
</p>
<p>
	2022年，远离网贷，从我这里做起，从我朋友圈的好友做起!
</p>]]></content><pubDate>2022-07-13 23:42:27</pubDate></item><item id="342"><title><![CDATA[厦门银行E秒贷申请流程]]></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342.html</link><thumb>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2206/29/232605521.jpg</thumb><description><![CDATA[厦门银行E秒贷是新上线不久的一款产品，属于个人消费性信用贷款，向符合准入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用于个人或家庭合法消费(非购房或]]></description><content><![CDATA[<p>&nbsp; &nbsp;
	厦门银行E秒贷是新上线不久的一款产品，属于个人消费性信用贷款，向符合准入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用于个人或家庭合法消费(非购房或投资)用途的自身信用人民币消费贷款业务，纯线上申请，额度最高30万，周期最长3年，年利率不低于5.88%，目前通过率确实还不错，符合条件的伙伴可以去申请试试。</p><p>&nbsp; &nbsp;
	第一步：微信关注“厦门银行”公众号，点击底部“办业务”-“我要贷款”</p><p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2206/29/231945861.jpg" alt=""/></p><p>&nbsp; &nbsp;
	第二步：点击“E秒贷”立即申请，进入小程序页面；</p><p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2206/29/232512201.jpg" alt=""/></p><p>&nbsp; &nbsp;
	第三步：在小程序首页点击“申请贷款”；</p><p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2206/29/232030671.jpg" alt=""/></p><p>&nbsp; &nbsp;
	第四步：点击“一键查看额度”；</p><p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2206/29/232043411.jpg" alt=""/></p><p>&nbsp; &nbsp;
	第五步：本人实名制手机注册；</p><p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2206/29/232056261.jpg" alt=""/></p><p>&nbsp; &nbsp;
	第六步：上传身份证实名认证；</p><p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2206/29/232114121.jpg" alt=""/></p><p>&nbsp; &nbsp;
	第七步：人脸识别；</p><p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206/29/232127951.jpg" alt=""/></p><p>&nbsp; &nbsp;
	第八步：填写个人信息；</p><p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206/29/232141971.jpg" alt=""/></p><p>&nbsp; &nbsp;
	第九步：提交信息，等待审核。</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206/29/232153271.jpg" alt=""/></p>]]></content><pubDate>2022-06-29 23:05:47</pubDate></item><item id="326"><title><![CDATA[平安普惠抵押预审020电话问题]]></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326.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1.身份证号码2.贷款用途：经营(只能用于经营)3.常住地址：抵押物地址4.抵押物状态：自住(绝对不能说出租)5.抵押物是否为打通，双]]></description><content><![CDATA[<p>
	1.身份证号码
</p>
<p>
	2.贷款用途：经营(只能用于<strong>经营</strong>)
</p>
<p>
	3.常住地址：抵押物地址
</p>
<p>
	4.抵押物状态：<strong>自住</strong>(<span style="color:#E53333;">绝对不能说出租</span>)
</p>
<p>
	5.抵押物是否为打通，双拼等(<span style="color:#E53333;">绝对不能说，统一说正常的房子</span>)
</p>
<p>
	6.公司主要经营：公司名字和购货
</p>
<p>
	7.交易对手
</p>
<p>
	8.联系人名字关系电话(签约需要留这两个人.要跟联系沟通好，不能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p>
<p>
	9.婚姻状况：几段婚史(如实说)
</p>
<p>
	10.离婚的，还住在一起的没(<span style="color:#E53333;">不能说离婚不离家.离婚就是离婚</span>)
</p>
<p>
	11.未婚的，是否结婚，是否有孩子(<span style="color:#E53333;">坚决不能说有娃儿</span>)
</p>
<p>
	12.有没得不良嗜好(<span style="color:#E53333;">坚决说没有，千万不能说赌博，炒股等</span>)。
</p>]]></content><pubDate>2021-10-27 23:56:41</pubDate></item><item id="317"><title><![CDATA[各行业用钱高峰期]]></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317.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一月礼品糖果店批发厂、手机批发行业、小礼品批发、工艺品、钢铁业二月过年期间，各行业都缺钱，尤其餐饮、食品加工业三月工程类]]></description><content><![CDATA[<p>
	<strong>一月</strong>
</p>
<p>
	礼品糖果店批发厂、手机批发行业、小礼品批发、工艺品、钢铁业
</p>
<p>
	<strong>二月</strong>
</p>
<p>
	过年期间，各行业都缺钱，尤其餐饮、食品加工业
</p>
<p>
	<strong>三月</strong>
</p>
<p>
	工程类、茶叶、物流、电动车摩托车销售行业、木材批发、板材
</p>
<p>
	<strong>四月</strong>
</p>
<p>
	五金配件、建材、农副产品干货
</p>
<p>
	<strong>五月</strong>
</p>
<p>
	旅行社
</p>
<p>
	<strong>六月</strong>
</p>
<p>
	家电、水果收购
</p>
<p>
	<strong>七月</strong>
</p>
<p>
	纸业
</p>
<p>
	<strong>八月</strong>
</p>
<p>
	雨具、渔具、家电(空调)、食品加工、包装盒加工
</p>
<p>
	<strong>九月</strong>
</p>
<p>
	枣加工业、海鲜批发、粮食收购、栗子、核桃、渔业
</p>
<p>
	<strong>十月</strong>
</p>
<p>
	学习文件用品、婚庆公司、槟榔加工、家具、装修
</p>
<p>
	<strong>十一月</strong>
</p>
<p>
	烟酒批发、鞋服
</p>
<p>
	<strong>十二月</strong>
</p>
<p>
	建筑行业、水果、干货等各行各业、调味、电子手机配件
</p>]]></content><pubDate>2021-06-02 00:07:31</pubDate></item><item id="316"><title><![CDATA[宅E经营贷预约申请通道展示流程图]]></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316.html</link><thumb>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2106/02/000542801.jpg</thumb><description><![CDATA[⊙借款人年龄：20～60周岁⊙共有人年龄：18～60周岁⊙额度：单套房产：10～1000万⊙利率: 0.55-0.94 综合评分定利率⊙还款期限 :]]></description><content><![CDATA[<p>
	⊙借款人年龄：20～60周岁
</p>
<p>
	⊙共有人年龄：18～60周岁
</p>
<p>
	⊙额度：单套房产：10～1000万
</p>
<p>
	⊙利率: 0.55-0.94 综合评分定利率
</p>
<p>
	⊙还款期限 :3年期/5年期/10年期
</p>
<p>
	No.1
</p>
<p>
	宅E经营贷预约申请通道流程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412/17/225415201.jpg" alt="" /> 
</p>
<p align="center">
	识别二维码，进入咨询服务预约界面，点击“去预约”预约抵押申请通道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106/01/235557671.jpg" alt="" /> 
</p>
<p align="center">
	<img src="https://www.yukuaidai.com/file/upload/202106/02/000224771.jpg" alt="" /> 
</p>
<p align="center">
	预约成功，进入下载平安普惠APP界面！已经下载了就直接登录申请！
</p>
<p>
	Q:建成年代如何录入选择?
</p>
<p>
	A:在房产证中明确建成年代为最好，房产证上的竣工日期，房管局开据证明，查档，一手购房合同、可根据测绘日期、土地年限倒退70年。
</p>
<p>
	Q:宅e经营贷对客户征信的查询次数是否有要求?
</p>
<p>
	A:有，客户申请宅e经营贷申请日期倒退3个月内(自然月)，如征信查询次数大于等于8次将会被征信拒绝。(仅针对信用卡审批、贷款审批)
</p>
<p>
	Q:小区名称按百度地图录入的要求是什么? 百度地图验证小区名称方法?
</p>
<p>
	A:1) 进入百度地图网页版网址 map. baidu. com
</p>
<p>
	2)在百度地图中的地址栏根据房产证记载录入，抵押物地址，不用具体到门牌号。点击搜索 3)若百度地图无法显示的小区名称，则小区名称需填写“无”。
</p>]]></content><pubDate>2021-06-01 23:44:15</pubDate></item><item id="314"><title><![CDATA[平安普惠100万税贷产品。增值税贷常见Q&A]]></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314.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Q1：哪类客户可做增值税贷?A:纯新客户和结清满1年客户Q2:在实名认知环境未选择增值税认证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增值税贷?A:不可以]]></description><content><![CDATA[<p>
	<strong>Q1：哪类客户可做增值税贷?</strong>
</p>
<p>
	A:纯新客户和结清满1年客户
</p>
<p>
	<strong>Q2:在实名认知环境未选择增值税认证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增值税贷?</strong>
</p>
<p>
	A:不可以
</p>
<p>
	<strong>Q3：认证增值税时，显示认证失败?</strong>
</p>
<p>
	A：一天只有10次提交机会，次数超限后需要等到第二天再做尝试
</p>
<p>
	<strong>Q4：增值税认证成功后，提交时显示“系统开小差，请重试?</strong>
</p>
<p>
	A：客户评分过低，不符合增值税进件条件
</p>
<p>
	<strong>Q5：提交时显示“系统异常，请您稍后再试?</strong>
</p>
<p>
	A：先确认客户近1年是否有开票且数据采集成功
</p>
<p>
	<strong>Q6：准入是看开票金额还是纳税金额?</strong>
</p>
<p>
	A：开票金额
</p>
<p>
	<strong>Q7：是否参考税局对企业的纳税评级?</strong>
</p>
<p>
	A：目前不看
</p>
<p>
	<strong>Q8：客户TAX显示已经认证成功但揽客标识未点亮?</strong>
</p>
<p>
	A：系统成功调取了客户增值税，税务数据，但风控规则未通过，拒绝。
</p>
<p>
	<strong>Q9：关联交易如何排查?</strong>
</p>
<p>
	A：关联企业下游开票金额若占比超80%，做拒绝处理
</p>
<p>
	<strong>Q10：限制行业有哪些?</strong>
</p>
<p>
	A：汽车零配件行业及风控限制的行业
</p>
<p>
	<strong>Q11：工商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能否认证TAX?</strong>
</p>
<p>
	A：若实际经营城市与工商注册城市不一致，则不可认证TAX， 若城市一致， 详细地址不一致， 可以认证
</p>
<p>
	<strong>Q12：百望系统的税盘(一般是黑盘)是否不用采集就可以直接认证?</strong>
</p>
<p>
	A：是
</p>
<p>
	<strong>Q13：购销合同上的有效期距离申请日期最少是多少天?</strong>
</p>
<p>
	A：10天
</p>
<p>
	<strong>Q14:上传购销合同，最多上传几张?</strong>
</p>
<p>
	A:最多20张，每次可以上传5张。但考虑数据加载问题，建议保证图片情形下的前提下，压缩图片，然后一张一张上传
</p>
<p>
	<strong>Q15:数据采集后，如果不立即申请，采集成功的数据在系统中能保留多久?</strong>
</p>
<p>
	A:当月采集成功的数据，必须在当月完成认证，切记不能跨月，即使是月底采集，也要在月底完成认证，跨月会引起系统异常，影响认证。
</p>
<p>
	<strong>Q16:税票进项是不是必须采?</strong>
</p>
<p>
	A:不是，核实收入时一般只看销项(必采项)，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大家进项也采集
</p>
<p>
	<strong>Q17:企业有负面信息是否不能进件?</strong>
</p>
<p>
	A:如果只是企业有负面信息，可尝试进件(成立时间较久的企业，难免有纠纷)
</p>
<p>
	<strong>Q18:采集数据时，发现无法识别税号，显示"NO DATE"?</strong>
</p>
<p>
	A：先拔掉税盘，打开开票软件(航信或百望)，然后在插入税盘
</p>
<p>
	<strong>Q19:税盘CA密码忘记了怎么办?</strong>
</p>
<p>
	A:请联系航信或百望官方客服
</p>
<p>
	<strong>Q20:壹企数是否支持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局代开发票采集?</strong>
</p>
<p>
	A：有税盘的支持，没有的话不支持
</p>
<p>
	<strong>Q21:客户平时开票用的是云开票，没有实际税盘，这种客户能不能做增值税?</strong>
</p>
<p>
	A:暂时做不了，要求要有实际税盘
</p>
<p>
	<strong>Q22:可以在非开票电脑上安装壹企数并采集?</strong>
</p>
<p>
	A:一般建议在开票电脑上采集，但如果确实需要在非开票电脑采集(可能有BUG，慎用)则需要：
</p>
<p>
	1、首先拿到企业税盘，并插入采集电脑上
</p>
<p>
	2、在采集电脑上安装对应厂商的采集软件，安装航信或百望的开票软件
</p>
<p>
	3、登陆进入开票软件，修复税票
</p>
<p>
	4、安装壹企数，进行发票采集
</p>
<p>
	<strong>Q23:客户是法人但是不占股，能否做增值税贷?</strong>
</p>
<p>
	A:不能，要求法人占股(具体占股比例目前不要求)
</p>
<p>
	<strong>Q24:手动采集进项数据时，显示"采集失败，企业验证有误，一般纳税人才有资质进行收票?</strong>
</p>
<p>
	A:客户不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无法采集进项数据。不过进项数据属于锦上添花，不采集影响不大;
</p>
<p>
	<strong>Q25:如果先修复税票，采集数据，数据采集完成后，能直接过征信吗?</strong>
</p>
<p>
	A:建议等3~5分钟再过征信，数据从端到端的传输需要时间
</p>
<p>
	<strong>Q26:上下游企业行业都是准入行业吗?</strong>
</p>
<p>
	A:纺织、钢贸行业明确不准入。
</p>]]></content><pubDate>2021-06-01 22:47:53</pubDate></item><item id="303"><title><![CDATA[最高法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303.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20年8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description><content><![CDATA[<p>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20年8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
</p>
<p style="text-align:right;">
	最高人民法院
</p>
<p style="text-align:right;">
	2020年8月19日
</p>
<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法释〔2020〕6号</strong>
</p>
<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最高人民法院</strong>
</p>
<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strong>
</p>
<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strong>
</p>
<p style="text-align:center;">
	（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p>
<p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1809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
</p>
<p>
	根据审判实践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决定，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如下修改：
</p>
<p>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
</p>
<p>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p>
<p>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p>
<p>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
</p>
<p>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p>
<p>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p>
<p>
	三、将第三条修改为：
</p>
<p>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p>
<p>
	四、将第五条修改为：
</p>
<p>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p>
<p>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p>
<p>
	五、将第七条修改为：
</p>
<p>
	“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p>
<p>
	六、将第九条修改为：
</p>
<p>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p>
<p>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p>
<p>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p>
<p>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p>
<p>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p>
<p>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p>
<p>
	七、将第十一条修改为：
</p>
<p>
	“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及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
<p>
	八、将第十二条修改为：
</p>
<p>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及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
<p>
	九、将第十三条修改为：
</p>
<p>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及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p>
<p>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p>
<p>
	十、将第十四条修改为：
</p>
<p>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p>
<p>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p>
<p>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p>
<p>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p>
<p>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p>
<p>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p>
<p>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p>
<p>
	十一、将第十六条修改为：
</p>
<p>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p>
<p>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p>
<p>
	十二、将第十七条修改为：
</p>
<p>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p>
<p>
	十三、将第十八条修改为：
</p>
<p>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p>
<p>
	十四、将第十九条修改为：
</p>
<p>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p>
<p>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p>
<p>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p>
<p>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p>
<p>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p>
<p>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p>
<p>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p>
<p>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p>
<p>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p>
<p>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p>
<p>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p>
<p>
	十五、将第二十条修改为：
</p>
<p>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p>
<p>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p>
<p>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p>
<p>
	十六、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
</p>
<p>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p>
<p>
	十七、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
</p>
<p>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p>
<p>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
<p>
	十八、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
</p>
<p>
	“当事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p>
<p>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者补偿。”
</p>
<p>
	十九、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
</p>
<p>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p>
<p>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p>
<p>
	二十、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
</p>
<p>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p>
<p>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p>
<p>
	二十一、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
</p>
<p>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p>
<p>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p>
<p>
	二十二、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
</p>
<p>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p>
<p>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p>
<p>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
<p>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
<p>
	二十三、将第三十条修改为：
</p>
<p>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p>
<p>
	二十四、将第三十一条删除。
</p>
<p>
	二十五、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
</p>
<p>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p>
<p>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
<p>
	二十六、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二条，修改为：
</p>
<p>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p>
<p>
	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
</p>
<p>
	本规定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p>
<p>
	本决定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
</p>
<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最高人民法院</strong>
</p>
<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strong>
</p>
<p style="text-align:center;">
	（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
</p>
<p>
	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该修正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
</p>
<p>
	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p>
<p>
	第一条 &nbsp;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p>
<p>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p>
<p>
	第二条 &nbsp;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p>
<p>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p>
<p>
	第三条 
&nbsp;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p>
<p>
	第四条 
&nbsp;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p>
<p>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p>
<p>
	第五条 &nbsp;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p>
<p>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p>
<p>
	第六条 
&nbsp;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p>
<p>
	第七条 &nbsp;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p>
<p>
	第八条 &nbsp;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p>
<p>
	第九条 &nbsp;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p>
<p>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p>
<p>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p>
<p>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p>
<p>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p>
<p>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p>
<p>
	第十条 &nbsp;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p>
<p>
	第十一条 
&nbsp;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及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
<p>
	第十二条 
&nbsp;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及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
<p>
	第十三条 
&nbsp;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p>
<p>
	第五十二条以及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p>
<p>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p>
<p>
	第十四条 &nbsp;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p>
<p>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p>
<p>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p>
<p>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p>
<p>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p>
<p>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p>
<p>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p>
<p>
	第十五条 
&nbsp;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p>
<p>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p>
<p>
	第十六条 
&nbsp;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p>
<p>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p>
<p>
	第十七条 
&nbsp;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p>
<p>
	第十八条 
&nbsp;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p>
<p>
	第十九条 
&nbsp;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p>
<p>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p>
<p>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p>
<p>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p>
<p>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p>
<p>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p>
<p>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p>
<p>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p>
<p>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p>
<p>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p>
<p>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p>
<p>
	第二十条 
&nbsp;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p>
<p>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p>
<p>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p>
<p>
	第二十一条 
&nbsp;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p>
<p>
	第二十二条 &nbsp;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p>
<p>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
<p>
	第二十三条 
&nbsp;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p>
<p>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
<p>
	第二十四条 
&nbsp;当事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p>
<p>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者补偿。
</p>
<p>
	第二十五条 &nbsp;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p>
<p>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p>
<p>
	第二十六条 &nbsp;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p>
<p>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p>
<p>
	第二十七条 &nbsp;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p>
<p>
	第二十八条 
&nbsp;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p>
<p>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p>
<p>
	第二十九条 &nbsp;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p>
<p>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p>
<p>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
<p>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
<p>
	第三十条 
&nbsp;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p>
<p>
	第三十一条 &nbsp;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p>
<p>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
<p>
	第三十二条 &nbsp;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p>
<p>
	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
</p>
<p>
	本规定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p>]]></content><pubDate>2020-08-20 17:18:41</pubDate></item><item id="292"><title><![CDATA[有钱花借款评估提示“只有受邀人才可以进行资质评估”]]></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292.html</link><thumb>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2007/19/231146701.png</thumb><description><![CDATA[有钱花近期上线了一款资质评估工具，可以通过该工具来查询自身的资质状况，从而事先了解在有钱花平台贷款情况。但是有些伙伴在使]]></description><content><![CDATA[<p>有钱花近期上线了一款资质评估工具，可以通过该工具来查询自身的资质状况，从而事先了解在有钱花平台贷款情况。但是有些伙伴在使用该工具的时候却遇到了问题，无法查询。提示&ldquo;只有受邀人才可以进行资质评估&rdquo;，这个是怎么回事呢?该如何解决呢?下面就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p>
<center><img alt="只有受邀人才可以进行资质评估" width="345" height="429" src="http://www.niuzhuange.com/wp-content/uploads/2020/07/QQ%E6%88%AA%E5%9B%BE20200719173402.png" /></center>
<p>这款工具是专门为&ldquo;受邀人&rdquo;开发的，如果您还不是受邀人的话，就会出现这个提示，无法进行查询。那么如何才能成为受邀人呢?按照下面的步骤，可以成为受邀人：</p>
<p>第一步：首先进入有钱花受邀页面，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p>
<center><img alt="微信图片_20200719230845" width="500" height="181"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2007/19/230959831.png" /></center>
<p>如不便于扫码可以将二维码图片保存至手机相册，再打开微信把图片发送给任意好友，在聊天窗口中点开图片，长按识别即可进入。</p>
<p>第二步：微信授权登陆，扫描二维码进入后，会有一个微信登录的提示，点击【允许】按钮即可。</p>
<center><img alt="有钱花满易贷借款资质评估" width="346" height="275" src="http://www.niuzhuange.com/wp-content/uploads/2020/07/QQ%E6%88%AA%E5%9B%BE20200717164236.png" /></center>
<p>第三步：注册有钱花账号，输入手机号，接收验证码，点击【查看我的额度】，如提示&ldquo;注册成功&rdquo;即代表您已经成为受邀人。</p>
<center><img alt="满易贷在哪里申请" width="348" height="530" src="http://www.niuzhuange.com/wp-content/uploads/2020/07/QQ%E6%88%AA%E5%9B%BE20200714113201.png" /></center>
<p>成为受邀人后，再进入借款资质评估页面，即可查询到自己的资质情况。</p>
<center><img alt="有钱花满易贷借款资质评估" width="349" height="369" src="http://www.niuzhuange.com/wp-content/uploads/2020/07/QQ%E6%88%AA%E5%9B%BE20200717170353.png" /></center>
<p>资质越高通过率也就越高、额度也就越高。资质过低的话通过率可能就会低一些，但是这也并不是绝对的，预审批结果仅作为参考，不代表用户一定会或不会获得额度，请以有钱花APP产品申请结果为准。</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alt="微信图片_20200719230845" width="500" height="181"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2007/19/230959831.png" /></p>]]></content><pubDate>2020-07-19 23:03:54</pubDate></item><item id="291"><title><![CDATA[有钱花申请指南]]></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291.html</link><thumb>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2007/14/010414451.png</thumb><description><![CDATA[满易贷是有钱花旗下个人信用贷款产品，仅需填写身份信息，提交材料就可以获得借款额度，最高20,0000元！一、扫描二维码，进入申]]></description><content><![CDATA[<p>
	<span> </span> 
</p>
<p>
	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个人信用贷款产品，仅需填写身份信息，提交材料后可获得借款额度，最高额度200,000元。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每笔借款全部还清后，即可恢复相应额度<span>！</span> 
</p>
<p>
	<strong><span style="color:#e53333;">特别注意：</span></strong> 
</p>
<p>
	<strong><span style="color:#e53333;">1、一定要在注册提交页面下载APP，在其他地方下载APP可能无法下款！</span></strong> 
</p>
<p>
	<strong><span style="color:#e53333;">2、申请过程中不要退出，否则可能申请终止！</span></strong> 
</p>
<p>
	<strong><span style="color:#e53333;">3、申请过程中，提交证件一定要用证件原件拍照，不能使用照片或者翻拍！否则可能会出现有额度，不能下款！</span></strong> 
</p>
<p>
	<span><strong>一、找客户经理领取申请二维码，进入申请流程：</strong></span> 
</p>
<p>
	<span><strong>二、进入满易贷申请界面：</strong></span> 
</p>
<p align="center">
	<span><img title=""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2106/22/230458381.jpg" width="600" height="1250" align="" /><br />
</span> 
</p>
<p>
	<span><strong>三、</strong><span><strong>填写手机号，输入验证码</strong></span><strong>，点击“查看我的额度”。进入如下页面：</strong></span> 
</p>
<p align="center">
	<span><strong><img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2106/22/230813111.jpg" alt="" title="" width="600" height="1127" align="" /><br />
</strong></span> 
</p>
<p>
	<span><strong>四、点击“下载度小满金融APP”，下载度小满金融APP。</strong></span> 
</p>
<p>
	<span style="color:#e53333;"><strong>特别提醒：一定要在这个界面下载，在其他地方下载可能无法下款！</strong></span> 
</p>
<p>
	<span><strong>五、安装有钱花APP。</strong></span> 
</p>
<p align="center">
	<span><strong><img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2106/22/231254281.jpg" alt="" title="" width="600" height="1128" align="" /><br />
</strong></span> 
</p>
<p>
	<span><strong>六、勾选同意选项，点击同意并进入如下页面：</strong></span> 
</p>
<p align="center">
	<span><strong><img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2106/22/231613981.jpg" alt="" title="" width="600" height="1137" align="" /><br />
</strong></span> 
</p>
<p>
	<span><strong>七、点击查看额度：进入如下页面</strong></span> 
</p>
<p align="center">
	<span><strong><img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2106/22/231914881.jpg" alt="" title="" width="600" height="1133" align="" /><br />
</strong></span> 
</p>
<p>
	<span><strong>八、输入手机号验证码，点击查看我的额度，进入下面页面</strong></span> 
</p>
<p align="center">
	<span><strong><img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2106/22/232409921.jpg" alt="" title="" width="600" height="1133" align="" /><br />
</strong></span> 
</p>
<p>
	<span><strong>九、输入验证码，进入下面页面：</strong></span> 
</p>
<p align="center">
	<span><img title=""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2007/14/005404791.jpg" width="600" height="1250" align="" /><br />
</span> 
</p>
<p>
	<span><strong>十、填写基本信息，点击“提交信息，获取额度”，通过就进入如下页面：</strong></span> 
</p>
<p align="center">
	<span><img title=""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2007/14/010211251.jpg" width="600" height="1301" align="" /><br />
</span> 
</p>
<p>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009900;"><strong>如果没有通过就是如下界面：</strong></span> 
</p>
<p align="center">
	<span><img title=""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2007/14/010302601.jpg" width="600" height="1299" align="" /><br />
</span> 
</p>]]></content><pubDate>2020-07-14 00:22:57</pubDate></item><item id="278"><title><![CDATA[个人征信报告网上查询步骤]]></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278.html</link><thumb>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2002/25/141142611.jpeg</thumb><description><![CDATA[1、进入平台首页，点击马上开始。官方网站：https://ipcrs.pbccrc.org.cn2、用户注册①点击&quot;新用户注册&quot;。②填写身份信息、验证]]></description><content><![CDATA[<p>
	1、<span>进入平台首页，点击马上开始。</span>
</p>
<p>
	官方网站：<a href="https://ipcrs.pbccrc.org.cn" target="_blank">https://ipcrs.pbccrc.org.cn</a>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44ef74936c7e45c09ad38f2e2cbf5da4.jpeg" width="640" height="390" />
<p style="text-align:left;">
	2、<span>用户注册</span>
</p>
<p>
	①点击"新用户注册"。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b725c8c13a89464096dddf344a6aea59.jpeg" width="640" height="391" />
<p>
	②填写身份信息、验证码，同意服务协议，进入下一步。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a7b90fc0f2bb4e6caa4aa285701ed082.jpeg" width="640" height="449" />
<p>
	③填写补充用户信息并提交，登录名、密码等注意按红色提醒要求。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4b89946726924027bf02679f46038113.png" width="640" height="489" />
<p>
	④注册完成，页面提示用户注册成功。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b69fa577b1d14993845bac75178c90a6.jpeg" width="583" height="380" />
<p>
	3、<span>新用户查询信用信息</span>
</p>
<p>
	①填写登录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959d77af04ec479489c0905224b828b1.jpeg" width="640" height="465" />
<p>
	②新手导航。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f339d69868e94531a15a22166c1c1a16.jpeg" width="640" height="527" />
<p>
	<br />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0a4188d381f04b9482236d606087ce84.jpeg" width="640" height="535" />
<p>
	④安全等级变更
</p>
<p>
	Tips
</p>
<p>
	如果选择数字证书验证或银行卡验证，在线进行注册申请时，平台实时反馈验证结果。可以选择是否开通"快捷查询"，开通快捷查询后，可通过输入手机动态码验证身份、快捷提交查询申请。
</p>
<p>
	如果用户选择问题验证，在线提交注册申请后，24小时后才会将验证结果以短信方式发送给用户。
</p>
<p>
	1)、<span>如果选择银行卡验证，进入以下页面：</span>
</p>
<p>
	首先点击"获取银联认证码"按钮，跳转至银联页面，具体操作参见"银行卡验证"。
</p>
<p>
	获得银联认证码后，输入银联认证码和图片验证码后，验证完成。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3f00d71f3a7a4e1c9dc8e1eba67869e8.jpeg" width="640" height="548" />
<p>
	2)、<span>如果选择数字验证，进入以下页面：</span>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4206b267d91245d6a807984c2afb4d8f.jpeg" width="640" height="517" />
<p>
	用户插入数字证书验证身份，具体操作参见"数字证书验证"，验证通过后进入下一步。
</p>
<p>
	3)、<span>如果选择问题验证，进入以下页面：</span>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5c91afdfec014acb89de896187f0c440.jpeg" width="640" height="542" />
<p>
	仔细核对本人信息，正确回答验证问题，点击"下一步"。
</p>
<p>
	⑤开通快捷查询
</p>
<p>
	通过数字证书或银行卡验证身份的用户，进入开通快捷查询页面。开通快捷查询后，可通过输入手机动态码验证身份、快捷提交查询申请。用户可选择是否开通快捷查询，点击"下一步"。
</p>
<p>
	<br />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0e44a1104dc6463d85020bb35befc9b8.jpeg" width="640" height="542" />
<p>
	⑥选择个人信用报告，提交查询申请。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a38c1c4ee5e94c30b4198ff0b28bb54c.jpeg" width="640" height="548" />
<p>
	⑦获取信用信息产品(非实时)
</p>
<p>
	提交查询申请后的24小时后，用户登录平台，点击"信息服务"—"获取查询结果"，输入平台发送到用户手机上的身份验证码，查看选择的信用信息产品。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02fc2ef943b14935bc299431ea63a485.jpeg" width="627" height="485" />
<p>
	提交成功后，页面展示查询结果。(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结果展示样例如下)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4dae93ca56694d17b814f9d3a13d7e7d.jpeg" width="640" height="507" />
<p>
	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官方内容：
</p>
<p>
	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首页，点击“帮助中心”即可查询更多信息：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1780b11e9fc24d63a8439c7fbad19b98.jpeg" width="640" height="401" />
<p>
	(如下图所示)
</p>
<img alt=""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2/700ee9718b8448fb8dbfaa1decd00c98.jpeg" width="573" height="426" />]]></content><pubDate>2020-02-25 14:06:47</pubDate></item><item id="264"><title><![CDATA[微众银行微业贷申请攻略]]></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264.html</link><thumb>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910/14/103214311.jpg</thumb><description><![CDATA[微众银行微业贷能够实现全流程线上审批，从申请到放款，可以无任何人工参与。微业贷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纯信用贷款，考虑企业避]]></description><content><![CDATA[<p>微众银行微业贷能够实现全流程线上审批，从申请到放款，可以无任何人工参与。</p>
<p>微业贷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纯信用贷款，考虑企业避税特性，贷款申请对年缴税金额、企业负债金额、法人/经营地变动情况无硬性限制。</p>
<p>建议申请前务必花3分钟看一下，可提高80%以上的通过率。</p>
<p>*以下图片可点击放大。</p>
<p><strong>一、产品基本要素</strong></p>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737721.jpg" width="600" height="329" alt="" /></div>
<p style="text-align:left;">展业地区：广东、江苏、湖南、 山东、天津、陕西、浙江、河南、云南、江西、重庆;更多地区正在开发中。</p>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737491.jpg" width="600" height="314" /></div>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737181.jpg" width="600" height="561" /></div>
<p style="text-align:left;"><strong>二</strong><strong>、对于企业的要求</strong></p>
<p style="text-align:left;">①成立满2年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企业</p>
<p style="text-align:left;">②连续纳税且无过多欠缴记录</p>
<p style="text-align:left;">③税务评级为A/B/C/M</p>
<p style="text-align:left;"><strong>三、微众银行微业贷申请入口</strong>：</p>
<p style="text-align:left;"><a href="https://www.cqloan.cn/daikuan/show-361.html"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E53333;">点击》》腾讯微众银行微业贷 5分钟申</span><span style="color:#E53333;">请 15分钟放款300万</span></a></p>
<p style="text-align:left;"><strong>四、申请全流程</strong>：</p>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737601.jpg" width="800" height="448" alt="" /></div>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737571.jpg" width="800" height="391" title="" align="" /></div>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737201.jpg" width="800" height="483" title="" align="" /></div>
<p style="text-align:left;">注意啦，</p>
<p style="text-align:left;">1)用户完成申请流程后一定一定要关注&ldquo;微众银行企业金融&rdquo;公众号，这样才能实时得知贷款审批信息及进行后续的提现操作。</p>
<p style="text-align:left;">2)微业贷给出的申请资料中对于企业主并没有太多的要求，但比较看重征信，征信要求可参照下面这个：</p>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737501.jpg" width="600" height="528" /></div>]]></content><pubDate>2019-10-14 10:27:25</pubDate></item><item id="263"><title><![CDATA[上海小赢卡申请+激活全攻略]]></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263.html</link><thumb>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910/14/095654931.jpg</thumb><description><![CDATA[上海小赢卡是上海银行和小赢钱包合作推出的电子信用卡，重点是小赢卡下卡容易，很多别的行直接拒绝的人都能下小赢卡，又不收年费]]></description><content><![CDATA[<p>上海小赢卡是上海银行和小赢钱包合作推出的电子信用卡，重点是小赢卡下卡容易，很多别的行直接拒绝的人都能下小赢卡，又不收年费，申请一个可以作为第二花呗。前面很多人申请了小赢卡没有激活，下面是上海小赢卡电子信用卡申请教程，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联系网站客服备注【小赢卡】答疑解惑哦</p>
<p>小赢卡没有实体，是一张电子信用卡;</p>
<p>适用于22-50周岁，有信用卡或芝麻分620以上，非黑户用户申请;</p>
<p>申请成功后无需面签;</p>
<p>有身份证就能申请，通过率高;</p>
<p>APP直接激活;免年费;</p>
<p>额度最高6万，1分钟审核，2小时内放款;</p>
<p>免息期最长36天，循环额度，随地消费</p>
<p>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赢卡即可</p>
<center><img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095608771.jpg" title="" alt="" /></center>
<p>二、首先手机号验证注册平台账号，进入申请页面，注意申卡手机号需要和刚注册的手机号一致</p>
<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849141.jpg" width="324" height="524" /></center>
<p>三、输入手机号收取验证码申请赢卡</p>
<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849181.jpg" width="324" height="526" /></center>
<p>四、上传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p>
<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849311.jpg" width="324" height="517" /></center>
<p>五、上传申请人手持身份证照片</p>
<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849441.jpg" width="324" height="518" /></center>
<p>六、填写月收入、居住城市、详细地址等信息，月收入当然是填的高一些比较好了，居住城市最好也选个高大点的城市，是否有信用卡或房贷请选有</p>
<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849871.jpg" width="324" height="518" /></center>
<p>七、绑定一张储蓄卡授权还款，这样你赢卡消费后，还款的时候通过这张银行卡就能还款了</p>
<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849171.jpg" width="324" height="519" /></center>
<p>八、验证手机号，需要提供查询密码</p>
<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849541.jpg" width="324" height="518" /></center>
<p>九、提交审核</p>
<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849301.jpg" width="324" height="518" /></center>
<p>十、审核通过会发给你短信，显示额度及免息期</p>
<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849571.jpg" width="324" height="517" /></center>
<p>十一、点击短信中的下载链接或者应用商店下载&ldquo;小赢钱包&rdquo;激活额度</p>
<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849291.jpg" width="324" height="519" /></center>
<p>十二、进入&ldquo;小赢钱包&rdquo;APP激活额度</p>
<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849441.jpg" width="324" height="518" /></center>
<p>十三、开通存管户完成激活</p>
<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849781.jpg" width="324" height="519" /></center>
<p>十四、激活成功</p>
<center><img alt=""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10/14/103849851.jpg" width="324" height="518" /></center>
<p>至此，你已经成功拥有了一张电子信用卡了。上海小赢卡是上海银行联合小赢钱包发行的正规合法的信用卡，所以小赢卡是信用卡这点确认无疑，无需疑虑。但根据最近的资料显示，上海小赢卡并不是visa卡。那么上海小赢卡功能和其他信用卡有区别吗?区别还是有的，小赢卡只能绑定微信支付，在微信支付里面进行各种支付操作，比如购买东西、群AA等等，能接受的可以申请下。</p>
<p>&nbsp;</p>]]></content><pubDate>2019-10-14 09:49:25</pubDate></item><item id="258"><title><![CDATA[信用卡被拒原因解析]]></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258.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一：行业限制娱乐行业：KTV、电玩城、网吧、酒吧、美容院、舞厅、夜总会等;高危行业：高危行业的一般从业人员(例如煤矿工人、货]]></description><content><![CDATA[<strong>&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一：行业限制</span></strong>
<p>娱乐行业：KTV、电玩城、网吧、酒吧、美容院、舞厅、夜总会等;</p>
<p>高危行业：高危行业的一般从业人员(例如煤矿工人、货车司机、出租司机、安保、直销、直销等);</p>
<p>自由职业：流动性强的自由职业者(例如无证/流动商贩、非固定收入的推销员、代理员、散发小广告人员、个体经营、麦当劳兼职等)，海员、水手等不在本地的工作;</p>
<p>机关单位：主要指军队、公检法机关(为什么拒批，此处省去 100 字，你懂得~~);</p>
<p>银行黑名单用户：只要上了银行黑名单，你基本告别了再申请贷款或信用卡的机会。</p>
<p><strong>二：工作没问题，主要看征信</strong></p>
<p>(1)这里指的征信主要是逾期情况，如果还有逾期欠款，申请信用卡成功你就不要想了。</p>
<p>(2)下面介绍的影响申请的征信问题，都是在还清欠款的前提下：</p>
<p>1、征信逾期 7 天以内，申请基本没有影响;</p>
<p>2、征信逾期 30 天以内，成功率最高 80%，批卡额度调低 10%左右;</p>
<p>3、征信逾期 60 天以内，成功率最高 60%，批卡额度调低 30%左右;</p>
<p>4、征信逾期 90 天以内，成功率最高 50%，批卡额度调低 50%左右;</p>
<p>5、征信逾期超过 90 天以上，成功率就要靠人品了，额度嘛，最多是正常额度的一半;</p>
<p>6、征信逾期如果超过 6 个月以上，那直接拒绝没商量;</p>
<p>水、电、手机超过 3 个月以上欠缴，也会影响申请，但不构成主要因素。</p>
<p><strong>三：征信清白，再看诚信调查</strong></p>
<p>1、伪造申请资料：包括伪造身份证、房产证、工作证、收入证明、汽车行驶证等等一切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p>
<p>2、信息造假：公司信息不对、电话空号、地址造假、查无此人等等。</p>
<p>3、电话核实：作为银行核实信息的非常重要的手段，一定注意保持电话畅通，另外请务必如实填写真实信息，银行在做尽职调查时，会询问很多非申请表信息，请不要低估银行的智商;</p>
<p>4、证件问题：身份证过期、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没有加盖公章;</p>
<p><strong>四：最后，其他被拒批因素</strong></p>
<p>1、年龄不符：银行规定的最小申请年龄 18 周岁，最大申请年龄 60 周岁，超出范围肯定被拒。</p>
<p>2、不在原单位，已经离职，又申请信用卡;</p>
<p>3、申请人单位/公司查无此人;</p>
<p>4、个体或小企业主，注册资金不够申请标准;</p>
<p>5、申请人重复申请，一般银行规定，首次申请被拒，再次申请最小间隔 3 个月以上;</p>
<p>6、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漏填信息;</p>
<p>7、申请表签字与身份证姓名不匹配。</p>
<p>上述罗列了申请信用卡主要被拒绝原因，申请前可以先看看，你是否触碰了某条红线，随时补救再申请还来的及。以上仅为个人经验之谈，仅供参考。</p>]]></content><pubDate>2019-09-24 11:32:37</pubDate></item><item id="257"><title><![CDATA[信用卡申请表填写技巧和注意事项]]></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257.html</link><thumb>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909/19/220803151.jpg</thumb><description><![CDATA[填写个人信息，这部分是银行对申请人综合状况评分的重要依据，主要有以下：【婚姻状况】已婚还是未婚，一般来说据实填写即可。但]]></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填写个人信息，这部分是银行对申请人综合状况评分的重要依据，主要有以下：</span>
<p>【婚姻状况】</p>
<p>已婚还是未婚，一般来说据实填写即可。但是对于28、29岁的大龄青年们来说，申卡时还是要掂量一下，如果填写未婚，银行方面会考虑申卡人的状况可能不是很稳定。</p>
<p>【家庭住址】</p>
<p>已经买房的申卡人可以直接填写个人名下房产地址。没有个人住房的，比如租房的申卡人可以填写自己老家的家庭住址，入住时间长，会让银行认为申卡人的住址很稳定。而像北漂一族们，如果有关系过硬的本地朋友，朋友允许的话，可以填写朋友的住址，入住时间就可以是北漂的时间，也能显示出申卡人的居住稳定性。</p>
<p>【住宅电话】</p>
<p>根据家庭地址进行填写，最好是固定电话。保证父母或者朋友的父母(需要提前打好招呼)能够接收到。老年人总是能够给人一种更踏实的感觉，银行很喜欢这点。</p>
<p>【单位固定电话】</p>
<p>不填写这个是导致很多申卡人申卡失败的元凶。银行回访，经常回选择拨打这个电话，以便确认申卡人的工作稳定性，这与申卡人的收入来源直接相关。</p>
<p>【年薪】</p>
<p>直接与还款能力相关，很多申卡人申卡时年薪填写的不是过高就是过低，其实年薪与申卡人的收入证明直接相关，应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不过如果单位可以开具收入证明的话，也可以适当的提高一点，可以使银行更放心。年薪填写切忌胡编乱造，一来银行通过社保、所处行业、职位等信息，会有个相对参考值;二来一旦被银行发现申卡人有伪造信息之嫌，申卡基本就不会成功。</p>
<p>【联系人】</p>
<p>联系人可以选择填写：住址稳定的家人、工作稳定且收入颇高的朋友、同一公司的同事等，总之是能够让银行更放心的稳定群体。不建议填写没有固定工作或收入/住址不稳定的朋友。</p>
<p>【他行信用卡】</p>
<p>目前主流银行中，只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5家支持以卡办卡，申卡人在申请这几家银行的卡片时，可以提供已经使用最少3个月(各行不同，如浦发规定：持他行信用卡1年以上可直接申请办理)以上的他行信用卡，如果用卡记录良好，没有逾期，也能更快捷的下卡。</p>
<p>信用卡申请表的填写对于信用卡能否申请成功的关键因素，因此大家一定要认真填写，向银行交上一份尽量美丽的答卷。</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09/19/220735261.jpg" alt="微信图片_20190919213406" width="464" height="823" /></p>]]></content><pubDate>2019-09-19 21:56:15</pubDate></item><item id="256"><title><![CDATA[工商银行金闪借需要什么申请条件？申请渠道又有哪些？]]></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256.html</link><thumb>https://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908/15/173735901.jpg</thumb><description><![CDATA[如今小额贷款的需求量逐渐加大，很多银行都开始推出了很多各种各样的小额贷款，比如工商银行工商银行为了进一步满足人们多种多样]]></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如今小额贷款的需求量逐渐加大，很多银行都开始推出了很多各种各样的小额贷款，比如工商银行工商银行为了进一步满足人们多种多样的消费需求，利用自身专业化的大数据优势，推出了一款产品&mdash;&mdash;&ldquo;金闪借&quot;。那么工行金闪借需要哪些申请条件呢?申请渠道又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瞅瞅吧~<br />
</span>  <center><img src="https://www.cqloan.cn/file/upload/201908/15/173727611.jpg" width="620" height="386" alt="" /><br />
</center>
<p><strong>一、金闪借申请条件</strong></p>
<p>1.开通工行手机银行，授权允许工行查询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情况;</p>
<p>2.需要在当地公积金中心连续缴存大于或等于12月的公积金，连续缴存;</p>
<p>3.你的公积金账户目前现缴存状态是正常的，不可封存;</p>
<p>4.个人征信要良好。</p>
<p>5.所属地属于工行金闪借开放区域，已开通的区域有：南京、扬州、常州、兰州、潍坊、枣庄、日照、绍兴、台州、青岛、厦门、北京、重庆、安顺、都匀、沧州、唐山、德阳、泸州、郑州、威海、德州、编阳、成都、巴中和嘉</p>
<p>提示：闪金借的申请部分公积金卡是否是工行的，无论是哪个银行的都没有关系，只要你的公积金在你的所在归属地连续缴了一年的公积金，并且还在继续缴存，你就可以开通一下工行的手机银行，进行金闪借的申请了。</p>
<p><strong>二、工商银行金闪借申请渠道</strong></p>
<p>1.打开工行手机APP，登录自己的手机银行账户;</p>
<p>2.点击&ldquo;惠生活&rdquo;，进入到&ldquo;本地服务&rdquo;页面，大家就可以找到金闪借了;如果大家没有找到金闪借申请入口，那就说明暂时还没有申请权限，能找到工行金闪借申请入口的，就可以根据授信额度和自身需求提现了，以后按照合同约定，每月按时还款就行了。</p>]]></content><pubDate>2019-08-15 17:30:34</pubDate></item><item id="225"><title><![CDATA[那些很暴利的网贷中介是如何赚钱的？]]></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225.html</link><thumb>http://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808/21/102105991.jpg</thumb><description><![CDATA[小编在网上经常看到很多所谓的网贷中介，贷到款了收10%甚至最高20%的佣金，相当暴利。貌似目前有挺大一部分人在做这个闷声发大财]]></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小编在网上经常看到很多所谓的网贷中介，贷到款了收10%甚至最高20%的佣金，相当暴利。貌似目前有挺大一部分人在做这个闷声发大财呢哈哈~  但是网上却没有相关的教程之类的，他们是如何做到暴利的呢?</span>
<p>为此小编采访了从业多年信贷行业老兵，才了解到网贷中介这个职业：</p>
<p>信贷老兵称：找到我们做网贷的人，大部分都是在小贷公司做了一圈做不出钱来，或者2分利息的小贷贷了几十万不够用。</p>
<p>这些人共同的特点是，传统意义上说来资质不行。不是公务员事业编国企员工，银行都不拿正眼看你。小贷公司也只做打卡工资、社保公积金、寿险保单、房贷这些资质的客户。</p>
<p>那么剩下的有需求又不满足这些条件的人该怎么贷款?剩下的人并不该死，他们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主、个体户、农民、私企员工，他们也有融资需求。</p>
<p>得益于现在普惠金融盛行，银行、各大金融机构、各大p2p平台都推出了各式各样宽松的贷款产品，让这部分人有了融资渠道。</p>
<p>但是，就像我只想找双筷子吃个饭，我是不会去砍树自己制造筷子一样。他们是不可能学会针对自己现有的资质做最优的融资方案的，其实绝大多数的网贷信贷从业者也做不到这一点。</p>
<p>绝大部分想用钱的人，没有在网贷圈接触到这么多的各种产品。像某些答主说的那样，不就是撸口子么，自己弄就行了，给中介钱是脑残。所有持这种想法的融资者都把自己玩坏了。</p>
<p>自己撸了些一千两千的，7天30天还一次的口子，利息高先不说，融资问题解决不了，又跑来找我们中介，抱歉，我做不了，大数据征信已经花掉了，已经绕不过大数据风控了，谁也没办法。</p>
<p>我个人和我带出来的人，做客户都是分级收费。做过5个网贷以内的10个点。5个网贷以上的12-15个点。</p>
<p>&nbsp;</p>
<center><img alt="" src="https://static.rong360.com/gl/uploads/allimg/171030/22-1G030161Q32P.jpg" width="718" height="1280" /></center>
<p>&nbsp;</p>
<p><strong>1、举个例子。</strong></p>
<p>一个50岁的中年妇女，只有一张3万的中国银行信用卡正常使用。保单、工资、社保、房贷什么都没有。儿子结婚钱不够想贷8万块钱，小贷做不了送我这来。我拿着征信看了一下，挺干净只有一张信用卡无逾期，两年1次信用卡申请，2次贷后管理。</p>
<p>没有支付宝没有淘宝。我大体有数她能从哪里下款，能下多少钱。然后先和她谈利息和点位，讲解清楚还款方式算清楚账。谈这个的功夫顺便给她清机，谈好了以后开始做。</p>
<p>她这种情况的顺序，我是先做的小赢，现金贷1万代还卡3万，4万到账。招联9600秒到。平安18000秒到。360借条12000秒到。差几百8万块，1个小时内完事，半天功夫全部到账，八千块到手。</p>
<p>这几个都支持提前结清没有违约金。还的话也都是等额本金减本减息，比小贷公司良心不知好到哪里去了。</p>
<p><strong>2、再举个例子。</strong></p>
<p>在开封带徒弟的时候，小贷公司送过一个客户来。40岁女性，做生意开了几家孕婴店。平安批了10万放款扣6个点，月息8厘5。小安时代批了12万放款扣9个点，月息1分29。还有几家批了五六万的，全都是等额本息还款(搞不懂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的自行百度看区别算差距)。</p>
<p>钱不够用，来做网贷。我拿过征信一看，经营性贷款几十万，消费贷几十万，房贷近百万，信用卡负债三十多万。</p>
<p>这负债银行和小贷公司都基本不会放款了。</p>
<p>看到她房贷是建行的还款两年多。拿过她房贷卡来，开个网银，进去一看15万额度。</p>
<p>我要是当时啥也不说直接提，这15万在她坐我办公室没有10分钟的时候就能到账了。</p>
<p>可是这样一来，她肯定觉得太容易，钱得照给但是心里肯定不舒服。</p>
<p><strong>3、现在中介挣钱的大干货来了，上套路</strong>。</p>
<p>我和客户说，我们代理的建行的消费贷款，月息4厘6，一年内不用还本不用付息，一年到期后连本带息一起还，还了以后扣掉利息，本金可以循环使用。客户做了那么多贷款，一听这个政策真是两眼放光啊。然后我说要签个协议，要拍照报备。做完这些以后，我就说等着审批吧，然后在微信里发给我徒弟一个语音说：王主任，贷款报备先给我处理吧，我一个朋友急用。</p>
<p>上完这些套路，开始先撸别的。平安下了2万，还卡超人1万5，安逸花13000，招联14700，51出了5万隔天到的账，丽人荟3万满额，拒了几个大口子，玖富这种高利息的没做。到最后感觉差不多了，把建行的15万提出来。当天3个小时到账25万，隔天又到了5万，一共三十万。给送单的返了2个点，收3万赚2万4。客户特别高兴，晚上请的饭。</p>
<p>这几个例子很常见，也很有代表性。举例的意思是，这是个可以合理存在的行业，有他不可替代的价值。但是中间的门道也是太多太多，并不是外行看起来的那么简单，自作聪明者终误自己。</p>
<p><strong>网贷中介这职业我给大家总结下</strong>：</p>
<p>网贷中介赚钱不是靠什么所谓的技术，更准确的讲，靠的是【信息差】。</p>
<p>当今社会，信息就是金钱。说白了，有非常多能下款的网贷口子，中介由于混迹在圈子里，因此消息灵通，知道的多，于是帮人贷款的路子自然就多。</p>
<p>中介的一大特点就是能吹牛、能忽悠。朋友圈里发的各种下款截图，各种大额，各种黑户，各种秒下，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只是为了吸引客户咨询，或套取资料而已。而且图片基本都是转发别人的。</p>
<p>中介(不少)的另一特点就是黑心，本来就急用钱，找中介还要付高额的手续费，我知道的最高有收70个点以上的，就是说，撸出2万，中介要收1.4万，到手只有6000，还得还利息!你说有多黑?</p>
<p>网贷信息差只会越来越少，越来透透明。信贷员和中介都必然要转型。至少我个人如此，今年春节后我开始转型，才发现以前实在太苦逼。后悔没有早点转，因为信贷是做一单拿一单收益，不做就没有，而现在是管道收益，收入是持续性的。就是说以后即使不做了，也依然有收入。得益于信贷的从业经历，获客很容易，现在很轻松，收入却要比以前高数倍不止。</p>
<p>虽然个人不建议，但是如果真想尝试网贷行业的同学，如何掌握信息的源头，获取最新的口子和下款技巧?很多中介都在高价收徒，也有很多人花几万块去&ldquo;拜师学艺&rdquo;。毕竟，暴利嘛，做几个单子可能就回本了。但是真心没必要。只有你有心，经常访问贷款网应急贷款栏目，直接找口子填写资料就可以了。</p>
<p><strong>最后郑重提醒!</strong></p>
<p>①任何没还见到钱就先收前期费用的都是骗子!不管什么理由。谨记!</p>
<p>②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随便在网上找中介贷款，这行太乱了，骗子横行，由于贷款需要你的全套个人资料，你的资料很可能被贩卖!征信被搞花，甚至被别人拿去贷款，最后你背黑锅!  这不是危言耸听!</p>]]></content><pubDate>2018-08-21 10:15:39</pubDate></item><item id="212"><title><![CDATA[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用户操作手册]]></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212.html</link><thumb>http://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806/04/143028521.jpg</thumb><description><![CDATA[1.平台首页点击马上开始。2.用户注册①点击新用户注册。②填写标识信息、验证码，阅读服务协议，点击下一步。③填写用户基本信息]]></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1.平台首页&nbsp;点击&quot;马上开始&quot;。<br />
</span>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1.jpg" width="580" height="487" /></center>
<p>2.用户注册</p>
<p>①点击&quot;新用户注册&quot;。</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2.jpg" width="580" height="493" /></center>
<p>&nbsp;②填写标识信息、验证码，阅读服务协议，点击&quot;下一步&quot;。</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nbsp;<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3.jpg" width="580" height="493" /></p>
<p>&nbsp;③填写用户基本信息，然后点击&quot;提交&quot;。</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4.jpg" width="580" height="498" /></center>
<p>④注册完成，页面提示用户注册成功。</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5.jpg" width="580" height="480" /></center>
<p>3.新用户查询信用信息产品</p>
<p>①填写登录名、密码、验证码，点击&quot;登录&quot;。</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6.jpg" width="580" height="496" /></center>
<p>&nbsp;②新手导航。</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7.jpg" width="580" height="487" /></center>
<p>③点击&quot;确定&quot;，进入以下页面，点击&quot;下一步&quot;。</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8.jpg" width="580" height="489" /></center>
<p>&nbsp;④安全等级变更</p>
<p>1)如果选择银行卡验证，进入以下页面：</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9.jpg" width="580" height="495" /></center>
<p>首先点击&quot;获取银联认证码&quot;按钮，跳转至银联页面，具体操作参见&quot;银行卡验证&quot;。</p>
<p>获得银联认证码后，输入银联认证码和图片验证码后，验证完成。</p>
<p>2)如果选择数字证书验证，进入以下页面：</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10.jpg" width="580" height="474" /></center>
<p>&nbsp;用户插入数字证书验证身份，具体操作参见&quot;数字证书验证&quot;，验证通过后进入下一步。</p>
<p>3)如果选择问题验证，进入以下页面：</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11.jpg" width="580" height="495" /></center>
<p>&nbsp;仔细核对本人信息，正确回答验证问题，点击&quot;下一步&quot;。</p>
<p>⑤开通快捷查询</p>
<p>通过数字证书或银行卡验证身份的用户，进入开通快捷查询页面。开通快捷查询后，可通过输入手机动态码验证身份、快捷提交查询申请。用户可选择是否开通快捷查询，点击&quot;下一步&quot;。</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12.jpg" width="580" height="495" /></center>
<p>选择问题验证的用户，略过此步。</p>
<p>⑥选择个人信用信息产品，提交查询申请。</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13.jpg" width="580" height="496" /></center>
<p>⑦获取信用信息产品(非实时)</p>
<p>提交查询申请后的24小时后，用户登录平台，点击&quot;信息服务&quot;&mdash;&quot;获取查询结果&quot;，输入平台发送到用户手机上的身份验证码，查看选择的信用信息产品。</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14.jpg" width="580" height="497" /></center>
<p>提交成功后，页面展示查询结果。(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结果展示样例如下)</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15.jpg" width="580" height="456" /></center>
<p>&nbsp;</p>
<p>&nbsp;小提示：</p>
<p>如果用户选择数字证书验证或银行卡验证，在线进行注册申请时，平台实时反馈验证结果。用户可以选择是否开通&quot;快捷查询&quot;，开通快捷查询后，可通过输入手机动态码验证身份、快捷提交查询申请。</p>
<p>如果用户选择问题验证，在线提交注册申请后，平台24小时后将验证结果以短信方式发送给用户。</p>
<p>4.老用户查询信用信息产品</p>
<p>已注册用户登录成功，可以查询以下三种产品：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个人信用报告。</p>
<p>根据用户是否开通快捷查询，可分为两类：开通快捷查询的用户和未开通快捷查询的用户，查询流程有所不同。</p>
<p>4.1 开通快捷查询用户的查询流程</p>
<p>①选择信用信息产品，获取身份验证码。</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16.jpg" width="580" height="496" /></center>
<p>用户选择相应的信用报告，点击&quot;获取身份验证码&quot;，输入平台发送到手机上的动态码，点击&quot;提交&quot;。</p>
<p>②查询申请提交成功。</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17.jpg" width="580" height="497" /></center>
<p>4.2 未开通快捷查询用户的查询流程</p>
<p>①选择身份验证方式和信用信息产品(高安全等级用户只能用银行卡和数字证书进行身份验证获取信用报告)。</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18.jpg" width="580" height="497" /></center>
<p>②身份验证，提交查询申请</p>
<p>按照用户选择的身份验证方式，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参照&quot;身份验证&quot;。采用数字证书或银行卡验证的用户，身份验证结果实时反馈，验证通过的用户查询申请提交成功;采用问题验证的用户，身份验证结果24小时后反馈，平台以短信方式告知身份验证结果，验证通过的用户查询申请提交成功。</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19.jpg" width="580" height="498" /></center>
<p>③获取信用信息产品(非实时)</p>
<p>提交查询申请后的24小时后，用户登录平台，点击&quot;信息服务&quot;&mdash;&quot;获取信用信息&quot;，输入平台发送到用户手机上的身份验证码，点击&quot;提交&quot;。</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20.jpg" width="580" height="496" /></center>
<p>&nbsp;提交成功后，页面展示查询结果。(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结果展示样例如下)</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15.jpg" width="580" height="456" /></center>
<p>&nbsp;小提示：</p>
<p>注册用户可以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使用短信申请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为保障信息安全，安全等级为低的用户无法使用此功能。用户可登录系统后，使用&quot;用户管理&quot;&mdash;&quot;安全等级变更&quot;功能提升安全等级。</p>
<p>使用预留的手机，编辑短信&quot;cx注册用户名&quot;，发送至&quot;106980008899&quot;，发送成功后，会收到平台短信提示查询请求已提交。24小时后，平台会将信用信息提示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用户预留手机中。短信接收免费，短信发送的资费标准同普通短信，详询各地移动通信运营商。</p>
<p>如用户名为&quot;Marry&quot;的注册用户，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为&quot;12345678910&quot;，则使用该号码的手机编写短信&quot;cxMarry&quot;发送至&quot;106980008899&quot;，24小时后即可收到本人的信用信息提示的短信。</p>
<p>小提示：</p>
<p>平台提供pdf格式的信用报告下载服务。用户查询到信用报告后，点击&quot;生成pdf&quot;的链接，输入正确的页面验证码后，就可以将pdf格式的个人信用报告保存在电脑本地。</p>
<p>5.身份验证</p>
<p>在进行安全等级变更、查询信用报告、修改手机号码、开通快捷查询、重置密码、销户等操作时，用户需进行身份验证。目前共有四种身份验证方式：银行卡验证、数字证书验证、问题验证和移动金融IC卡验证。使用电脑访问平台时，可选择银行卡验证、数字证书验证和问题验证三种验证方式;使用手机浏览器访问平台时，可选择问题验证和移动金融IC卡验证两种验证方式。</p>
<p>5.1 银行卡验证</p>
<p>①选择&quot;银行卡验证&quot;。</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22.jpg" width="580" height="496" /></center>
<p>&nbsp;②点击&quot;获取银联认证码&quot;。</p>
<p>进入&quot;银行卡验证&quot;页面，点击&quot;获取银联认证码&quot;按钮。</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23.jpg" width="580" height="496" /></center>
<p>③进入到银联系统，输入银行卡信息，点击&quot;提交验证&quot;。</p>
<p>借记卡须输入卡号、姓名、身份证号、借记卡的支付密码、预留的手机号以及短信验证码。</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24.jpg" width="580" height="386" /></center>
<p>&nbsp;信用卡须输入卡号、姓名、身份证号、信用卡的有效期和CVV2码、预留的手机号、短信验证码。</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25.jpg" width="582" height="382" /></center>
<p>④获得&quot;银联认证码&quot;。&nbsp;</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26.jpg" width="580" height="350" /></center>
<p>⑤填写银联认证码、图片验证码。</p>
<p>完成银联系统验证后，返回以下页面，即互联网平台&quot;银行卡验证&quot;页面，填写银联认证码、图片验证码，然后点击&quot;提交&quot;，验证完成。&nbsp;</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27.jpg" width="580" height="496" /></center>
<p>5.2 数字证书验证</p>
<p>如果选择数字证书验证，进入以下页面：</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28.jpg" width="580" height="474" /></center>
<p>用户点击安装控件并选择相应数字证书证书进行验证，插入数字证书，点击&quot;下一步&quot;。&nbsp;</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29.jpg" width="580" height="496" /></center>
<p>插入数字证书后点击&quot;下一步&quot;。</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30.jpg" width="580" height="494" /></center>
<p>&nbsp;选择数字证书，点击&quot;下一步&quot;，弹出对话框后输入密码。</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31.jpg" width="580" height="493" /></center>
<p>输入正确的证书口令后，第一次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身份验证的用户需要输入注册时使用的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曾使用数字证书做过身份验证过的用户则无需输入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32.jpg" width="580" height="494" /></center>
<p>输入三项标识后完成身份验证，并提示是否开通快捷查询。</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33.jpg" width="580" height="495" /></center>
<p>5.3 问题验证</p>
<p>如果选择问题验证，进入以下页面：</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34.jpg" width="580" height="495" /></center>
<p>仔细核对本人信息，正确回答验证问题，点击&quot;下一步&quot;，提交答案。用户会在提交答案的24小时后，接收到含身份验证结果的短信，通过验证的用户可登录平台查看结果，未通过的用户需重新进行身份验证。</p>
<p>5.4 移动金融IC卡验证</p>
<p>通过手机浏览器访问平台可选择&quot;移动金融IC卡验证&quot;方式进行身份验证，下面以申请信用信息环节为例进行说明。</p>
<p>①登录平台，进入申请信用信息页面，选择&quot;移动金融IC卡验证&quot;，点击&quot;下一步&quot;。</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35.jpg" width="580" height="500" /></center>
<p>②若第一次使用移动金融IC 卡验证，系统将提示用户安装手机控件，选择&ldquo;插件下载&rdquo;;若已安装控件的用户系统直接跳转到步骤④，进入证书密码输入页面。&nbsp;</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36.jpg" width="580" height="500" /></center>
<p>③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手机控件安装，点击&quot;完成&quot;后回到平台页面。</p>
<p>④输入在办理手机银行卡时设置的个人认证证书保护密码，点击&quot;验证&quot;。&nbsp;</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38.jpg" width="493" height="467" /></center>
<p>⑤系统弹出确认窗口，点击&quot;确定&quot;。</p>
<p>⑥验证成功，页面提示申请信用信息成功。&nbsp;</p>
<center><img alt="" src="https://ipcrs.pbccrc.org.cn/images/zn40.jpg" width="493" height="200" /></center>]]></content><pubDate>2018-06-04 14:17:17</pubDate></item><item id="207"><title><![CDATA[重庆针对小贷公司发通知:禁止发放超36%综合费率贷款]]></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207.html</link><thumb>http://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805/14/114655991.jpg</thumb><description><![CDATA[据重庆小贷公司人士向第一消费金融透露，重庆金融办近期下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小贷公司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简称通知)。该]]></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据重庆小贷公司人士向第一消费金融透露，重庆金融办近期下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小贷公司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简称&ldquo;通知&rdquo;)。</span>
<p>该通知核心要点如下：</p>
<p>1、组织开展网络小贷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解决业务违规、杠杆压降、网贷资质等问题。</p>
<p>2、支持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申请开办市内网络小贷业务，鼓励新设机构落户贫困县区。据第一消费金融统计，重庆曾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在2017年2月将中和农信引进到重庆黔江区。重庆黔江区已于2017年11月16日被重庆市政府宣布退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p>
<p>3、禁止小贷公司发放&ldquo;首付贷&rdquo;、&ldquo;校园贷&rdquo;和&ldquo;现金贷&rdquo;。</p>
<p>4、严控自然人成为非上市小贷公司的新股东。</p>
<p>5、加强资金来源和运用监管。严格融资业务备案审核，防范违规融资和融资超杠杆。</p>
<p>6、严禁综合实际利率(贷款利息、相关费用、加罚息和违约金合并计算)超过司法规定的利率上限，严禁采取&ldquo;抽屉协议&rdquo;多收利息和费用，严禁利用第三方在表外账外收息收费。</p>
<p>7、引导规范小贷公司联合贷款(含助贷)业务程序，坚持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严禁以任何方式为联合贷款(含助贷)机构的贷款提供担保和风险兜底。</p>
<p>央行公布的2018年一季度小贷公司统计表显示，重庆市有小贷公司265家，从业人员数量4846人，实收资本839.78亿元，贷款余额1394.61亿元。重庆地区的贷款余额和实收资本都位居全国第一。</p>
<p>&nbsp;</p>
<center><img alt="" src="http://n.sinaimg.cn/client/crawl/690/w550h940/20180509/jzNE-haichqz0097053.jpg" width="550" height="940" /></center>
<p>&nbsp;</p>
<p>据第一消费金融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5月8日，完成工商注册的网络小贷牌照共267张，其中注册在重庆地区的数量达57家，占比21.35%。网络小贷第二大省份是广东是53家的数量和19.85%的占比。重庆市在网络小贷牌照数量上以轻微优势胜过广东省。但是，在贷款规模方面，广东省远逊色于重庆(第一消费金融注：网络小贷最新名片见文章：285张网络小贷牌照名单)。</p>
<p>重庆金融办此次发布的这份通知，影响深远，尤其是以下几条规定&mdash;&mdash;降融资杠杆、禁止现金贷、严禁以任何办法发放费率超36%的贷款&mdash;&mdash;将对现有的一些公司产生实质冲击。</p>
<p>以下为文件原文：</p>
<p>&nbsp;</p>
<center><img alt="" src="http://n.sinaimg.cn/client/crawl/562/w550h812/20180509/gK0h-haichqz0097168.jpg" width="550" height="812" /></center>
<p>&nbsp;</p>
<p>&nbsp;</p>
<center><img alt="" src="http://n.sinaimg.cn/client/crawl/517/w550h767/20180509/HgAI-haichqz0097326.jpg" width="550" height="767" /></center>
<p>&nbsp;</p>
<p>&nbsp;</p>
<center><img alt="" src="http://n.sinaimg.cn/client/crawl/568/w550h818/20180509/hfDo-haichqz0097597.jpg" width="550" height="818" /></center>
<p>&nbsp;</p>
<p>&nbsp;</p>
<center><img alt="" src="http://n.sinaimg.cn/client/crawl/567/w550h817/20180509/TkYc-haichqz0098537.jpg" width="550" height="817" /></center>
<p>&nbsp;</p>
<p>&nbsp;</p>
<center><img alt="" src="http://n.sinaimg.cn/client/crawl/583/w550h833/20180509/UvwA-haichqz0098643.jpg" width="550" height="833" /></center>
<p>&nbsp;</p>
<p>&nbsp;</p>
<center><img alt="" src="http://n.sinaimg.cn/client/crawl/565/w550h815/20180509/yoUQ-haichqz0098753.jpg" width="550" height="815" /></center>]]></content><pubDate>2018-05-14 11:44:54</pubDate></item><item id="201"><title><![CDATA[《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201.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21号各银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description><content><![CDATA[<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span></div>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银保监办发〔2018〕21号</p>
<p>各银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p>
<p>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票据业务，有效防范风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现就跨省票据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p>一、本通知所称跨省票据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地区注册的企业办理的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及与营业场所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地区的交易主体之间开展的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p>
<p>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  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126号)、《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203号)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等监管要求，加强对票据承兑、贴现的授信管理，票据转贴现和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交易对手管理、同业结算账户管理等重要环节的风险控制。持续加强员工行为管理，严禁员工参与各类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着力培育合规经营文化，提高管理层和员工合规意识，树立审慎经营理念。</p>
<p>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尽快接入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不断提高电子票据在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票据交易业务中的占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交易。</p>
<p>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展跨省纸质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可继续开展相关业务，但应逐步压降业务规模;自本通知印发之日6个月后，应停止开展相关业务，存量业务在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p>
<p>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业务开展规模和发展速度应与其跨省授信管理能力相适应。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包括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方式的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应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人总部根据本机构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分支机构风险管控能力、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目标客户类别等实施差异化授权;应建立分支机构之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避免出现内部竞争，在客户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的，票据承兑、贴现原则上应由当地分支机构办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开展与供应链相关的上述业务除外。</p>
<p>五、各级监管部门应密切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发现大额往来和异常波动等情况应及时提示风险;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现场检查。针对日常监管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办理业务、不当交易和套利等各类票据业务问题，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健全内控，堵塞漏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p>
<p style="text-align: right;">2018年5月2日</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此件发至银监分局和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p>]]></content><pubDate>2018-05-09 17:26:04</pubDate></item><item id="200"><title><![CDATA[《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200.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2018年03月29日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金融逾]]></description><content><![CDATA[<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span></div>
<p style="text-align: center;">2018年03月29日</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试行)</p>
<p><strong>第一章总则</strong></p>
<p>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行为，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相关当事人及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以下简称从业机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规范整顿&ldquo;现金贷&rdquo;业务的通知》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p>
<p>第二条  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是指通过互联网借贷行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后，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出现债务逾期或违约时，为引导债务人履行债务清偿责任所开展的催告提醒服务。</p>
<p>第三条  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的基本原则是遵纪守法、规范审慎、保护隐私、严格自律。从业机构开展债务催收业务时应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p>
<p>第四条 如因不当债务催收导致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从业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p>
<p>第五条  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以利息、违约金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债务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超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对超出部分进行催收。</p>
<p>第六条  从业机构应依法合规向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债务逾期、违约及催收相关信息，防范多头借贷、过度借贷。从业机构应主动配合各相关部门建立失信债务人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p>
<p><strong>第二章内控管理</strong></p>
<p>第七条 从业机构应建立健全债务催收内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外包管理及投诉处理制度等。</p>
<p>第八条  从业机构应建立催收业务系统，该系统应有效支撑债务催收过程管理和债务催收行为管理。从业机构所开展的催收活动应在系统内进行记录，相关数据应保存5年以上。</p>
<p>第九条  从业机构应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债务催收工作，并组建专业的债务催收团队。从业机构应加强对债务催收团队的管理，定期开展催收业务知识及合规操作培训，对违规人员给予处罚，并保留违规记录。</p>
<p>第十条 从业机构应切实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隐私，不得非法泄露个人信息，不得采用非法手段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个人信息。</p>
<p>第十一条  从业机构实施债务催收外包，应建立完善的外包管理制度，审慎选用外包机构，明确划分经济法律责任，持续关注催收外包机构的财务状况、业务流程、人员管理、投诉情况等，确保外包机构遵守本公约要求，如因外包管理不力，造成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从业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p>
<p>第十二条  从业机构应提前告知债务人可能采取的债务催收方式及投诉渠道，在官方网站披露催收方式，并建立有效的债务催收投诉处理机制，认真记录并处理客户投诉意见，并结合投诉意见优化债务催收的流程和行为。</p>
<p><strong>第三章行为规范</strong></p>
<p>第十三条 债务催收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得骚扰无关人员。</p>
<p>第十四条 从业机构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时，为恢复与债务人联系，方可与债务人事先约定的联系人进行联系。</p>
<p>第十五条 在开展债务催收时，催收人员应第一时间表明所代表机构的名称，现场催收时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及借款资料。</p>
<p>第十六条 催收人员在与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沟通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得采用恐吓、威胁、辱骂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语言或行为胁迫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p>
<p>第十七条 催收人员应在恰当时间开展债务催收活动，不得频繁致电骚扰债务人及其他人员。</p>
<p>第十八条 催收人员不得向债务人外的其他人员透露债务人负债、逾期、违约等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情形除外。</p>
<p>第十九条 从业机构应当指定收款渠道，催收人员不得使用其他渠道或方式收取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还款，也不得以催收名义非法收取额外费用。</p>
<p>第二十条 现场催收人员着装须文明得体，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穿着误导性服装。</p>
<p>第二十一条 现场催收应全程录音或录像。现场催收人员应主动告知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录音或录像行为。</p>
<p>第二十二条 现场催收人员不得殴打、伤害债务人及其他人员，不得非法限制债务人及其他人员人身自由，不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非法搜查他人身体。</p>
<p>第二十三条 现场催收人员不得抢掠或破坏债务人及其他人员财物。</p>
<p>第二十四条 现场催收人员如与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发生冲突，应主动报警。</p>
<p>第二十五条 催收人员不得诱导或逼迫债务人通过新增借贷或非法途径筹集资金偿还逾期债务。</p>
<p>第二十六条 催收人员不得冒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名义开展催收。</p>
<p><strong>第四章公约执行及违约处理</strong></p>
<p>第二十七条  如发现从业机构存在违法、违规以及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可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建设的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https://jubao.nifa.org.cn)、相关监管机构投诉电话或邮件系统进行举报。协会将视情节轻重将违法违规线索分别移交至司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市场管理部门进行查处。</p>
<p>第二十八条 从业机构违反本公约，经查证属实的，协会将责令其整改，并采取警示约谈、发警示函、公开通报批评、强制培训教育、公开谴责等自律管理措施。</p>
<p>第二十九条  因不当债务催收导致债务人或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采取司法诉讼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发现从业机构催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p>
<p>第五章附则</p>
<p>第三十条 本公约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负责解释。</p>
<p>第三十一条 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存在违反本公约要求情形的，应在本公约发布之后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不超过3个月。</p>]]></content><pubDate>2018-05-09 17:04:58</pubDate></item><item id="199"><title><![CDATA[整治办函〔2018〕29号《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99.html</link><thumb>http://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805/09/094216761.jpg</thumb><description><![CDATA[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整治办函〔2018〕29号]]></description><content><![CDATA[<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span></div>
<p style="text-align: center;">整治办函〔2018〕29号</p>
<p>&nbsp;</p>
<center><img alt="整治办函〔2018〕29号《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 src="http://file.waizi.org.cn/img/201804/08/2018-04-09_034406.jpg" width="697" height="6368" /></center>]]></content><pubDate>2018-05-09 09:40:12</pubDate></item><item id="198"><title><![CDATA[《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办法》]]></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98.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7〕第18号为规范自动质押融资业务，提高支付清算效率，防范支付清算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description><content><![CDATA[<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7〕第18号</span></div>
<p>为规范自动质押融资业务，提高支付清算效率，防范支付清算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29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5号)同时废止。</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中国人民银行</p>
<p style="text-align: right;">2017年12月13日</p>
<p><strong>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办法</strong></p>
<p><strong>第一条</strong>  为规范自动质押融资业务，提高支付清算效率，防范支付清算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p>
<p><strong>第二条</strong>  本办法所称自动质押融资业务，是指成员机构清算账户日间头寸不足清算时，通过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系统向人民银行质押债券融入资金，待资金归还后自动解押债券的行为。</p>
<p><strong>第三条</strong>  本办法所称成员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法人。</p>
<p><strong>第四条</strong> 本办法所称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系统，是指办理成员机构债券自动质押、融资、还款、债券自动解押等业务的应用系统。</p>
<p><strong>第五条</strong>  本办法所称质押债券，包括记账式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以及人民银行认可的地方政府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p>
<p><strong>第六条</strong> 申请成为成员机构的金融机构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大额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p>
<p>(二)为银行间市场甲类或乙类结算成员;</p>
<p>(三)在人民银行指定的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以下简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开立债券托管账户;</p>
<p>(四)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p>
<p><strong>第七条</strong> 金融机构法人向人民银行申请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应提交以下材料：</p>
<p>(一)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申请书;</p>
<p>(二)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开户确认书(均为复印件);</p>
<p>(三)上年末实收资本金额(不含附属资本，下同);</p>
<p>(四)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p>
<p><strong>第八条  </strong>全国性银行申请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由人民银行总行受理，其他金融机构法人申请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应向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申请，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初审后报人民银行总行受理。</p>
<p>本办法所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包括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p>
<p><strong>第九条</strong> 经人民银行受理，符合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办理条件的金融机构，应与人民银行签署《自动质押融资主协议》。</p>
<p><strong>第十条</strong>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余额不超过其上年末实收资本的4%;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余额不超过其上年末实收资本的10%;其他金融机构自动质押融资余额不超过其上年末实收资本的15%。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审慎管理需要调整上述比例，并根据成员机构信用状况和流动性管理情况调整其自动质押融资余额上限。</p>
<p><strong>第十一条</strong>  成员机构开展自动质押融资业务须足额质押债券。人民银行根据宏观审慎管理需要和市场情况确定和调整质押债券范围及质押率等要素，并通知成员机构。</p>
<p><strong>第十二条</strong>  成员机构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原则上应于当日偿还资金，最长期限不超过隔夜。如当日未能足额偿还资金本息的，成员机构应根据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业务受理范围向人民银行总行或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说明情况。</p>
<p><strong>第十三条 </strong>日间和隔夜自动质押融资利率统一按业务发生时的人民银行隔夜常备借贷便利(SLF)利率确定。</p>
<p><strong>第十四条</strong>  日间自动质押融资利息按照实际融资金额和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利息计算公式为：日间自动质押融资利息=(融资金额&times;融资时间&times;融资利率)/(360&times;24)</p>
<p><strong>第十五条  </strong>隔夜自动质押融资利息按日计算，计算公式为：隔夜自动质押融资利息=(融资金额&times;实际占款天数&times;融资利率)/360</p>
<p><strong>第十六条</strong>  自动质押融资须逐笔融资、逐笔归还，成员机构须在还款时点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时点资金不足时顺延至下一还款时点重新计息后还本付息。</p>
<p>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的还款时点由人民银行在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系统设置，并通知成员机构。</p>
<p><strong>第十七条</strong>  隔夜未足额偿还自动质押融资资金本息的视为逾期，人民银行对逾期未偿还资金部分额外加3个百分点按日收取利息。</p>
<p><strong>第十八条</strong> 逾期超过3天仍未足额偿还自动质押融资应计本息的视为违约，人民银行将按照市场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p>
<p><strong>第十九条</strong> 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的金额单位为万元人民币，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单笔融资最低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p>
<p><strong>第二十条  </strong>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经人民银行授权，根据本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为成员机构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提供服务，维护和保障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系统正常运行。</p>
<p>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根据本办法制定自动质押融资业务操作细则及应急方案。</p>
<p><strong>第二十一条</strong>  成员机构出现违约，或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未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导致质押、融资、还款、解押等环节延误或中断，给有关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p>
<p><strong>第二十二条</strong>  成员机构如出现违约或继续办理业务可能影响人民银行资金安全等情形，人民银行可暂停该机构的自动质押融资业务。</p>
<p><strong>第二十三条</strong>  因不可抗力造成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使质押、融资、还款、解押等环节延误或中断，有关当事人均有及时排除障碍和采取补救措施的义务，但不承担赔偿责任。</p>
<p><strong>第二十四条</strong> 本办法由人民银行负责解释。</p>
<p><strong>第二十五条</strong>  本办法自2018年1月29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5号)同时废止。</p>]]></content><pubDate>2017-12-17 16:34:30</pubDate></item><item id="196"><title><![CDATA[熟人借钱这6点要注意 否则可能永远要不回来]]></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96.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日常生活中，大家经常遇到熟人借钱的问题。熟人之间借钱，如何保证在不伤感情的情况下，把借出去的钱按时要回来。为此，小编邀请]]></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日常生活中，大家经常遇到熟人借钱的问题。熟人之间借钱，如何保证在不伤感情的情况下，把借出去的钱按时要回来。为此，小编邀请知名律师焦春雷律师为大家解读，熟人借钱要注意的6个问题。</span>
<p><strong>借钱以现金支付时要写借条和收条</strong></p>
<center><img alt="" src="https://p4.ssl.cdn.btime.com/t011f4b484646fc9813.jpg?size=635x328" width="635" height="328" /></center>
<p>焦律师：现实生活中，如果借钱是以现金的方式支付，最好要写借条。借条上的信息包括，借款人名字、身份证号，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归还时间，以及支付的方式。只要借条满足以上几点，如果真的遇到纠纷，出借方的债权很容易实现。</p>
<p>此外，如果是以现金方式支付，最好让借款人为出借人打一个&ldquo;收到了借款金额XX元&rdquo;的收条。这样的话，出借人将来在实现债权的时候就有一个对方收到了钱的证明。</p>
<p><strong>银行转账可以作为出借人的债权凭证</strong></p>
<center><img alt="" src="https://p0.ssl.cdn.btime.com/t01bab04148ccd078f9.jpg?size=635x315" width="635" height="315" /></center>
<p>焦律师：在互联网时代，很多借款都是以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大家要保存好现金的流转方式，以保证将来在债权得以实现的时候有一个凭证。</p>
<p>举个例子，如果出借人有转账凭证，借款人不承认。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可以拿着转账凭证到相关的管辖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如果借款人提出来我没有借款，或者是说这个款项是属于货款或者其他款项的话，就需要由借款人进行举证。如果借款人能够举证证明出借人转给借款人的钱是其他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还需要进一步举证借款行为的发生。如果借款人无法证明收到的钱是其他的款项，那这个借贷关系是成立的，法院也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p>
<p>借款利息中的24%和36%怎么理解?</p>
<center><img alt="" src="https://p4.ssl.cdn.btime.com/t010db431b2a9619989.jpg?size=639x303" width="639" height="303" /></center>
<p>焦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24%的，超过24%到36%的部分，是属于效力待定的，超过36%的部分，那就属于不受法律保障了。</p>
<p>举个例子。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规定的利息是30%。如果借款人已经把30%的利息支付给了出借人，那在诉讼中借款人要求出借人返还6%的利息时，法律上是不予支持的。但是如果借款人只支付了24%，这个时候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剩下的6%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请求。</p>
<p>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借出去的钱就要不回来了?</p>
<center><img alt="" src="https://p1.ssl.cdn.btime.com/t0120fd73f693330fb9.jpg?size=636x242" width="636" height="242" /></center>
<p>焦律师：民间借贷，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也属于借款合同，它的法律关系是合同关系，是有诉讼时效的。正常的诉讼时效是，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那就是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之内。如果两年之内你没有任何的索要行为，也没有起诉，过了两年，这个债权关系就进入了自然债权关系，这时债权人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保护自己权利，法院可能会无法去支持债权人的权利。但是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长时效是20年，20年之内，您可以随时提出借款人来偿还您的借款。</p>
<p><strong>&ldquo;砍头息&rdquo;不合规</strong></p>
<center><img alt="" src="https://p2.ssl.cdn.btime.com/t01357af435e0ade325.jpg?size=636x236" width="636" height="236" /></center>
<p>焦律师：&ldquo;砍头息&rdquo;是指在借款发放的同时，直接将借款的利息全部扣除，这种情况下借款人拿到了钱，实际上就是已经扣除利息的钱了。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借钱本金。</p>
<p>此外，砍头息&rdquo;的方式有多种。举个例子，小B向小A借了3万元，规定利息是500/月，但小A先把500的利息扣下后，又让小B写了一个3万的借条，这是一种形式;还有一种形式是，借条约定的是3万元，银行转账支付也是3万元，但是同时借款人又将1500元利息以他另外一张银行卡转回给出借人，以这种方式来隐藏&ldquo;砍头息&rdquo;，这些情况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p>
<p><strong>出借人不能向借款人家人索要欠款</strong></p>
<p>焦律师：民间借贷合同属于一种民事合同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所签署的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而言，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仅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因此这种民间借贷，出借人是不可以向借款人的家属或者孩子或者父母去索要借款。</p>
<center><img alt="" src="https://p3.ssl.cdn.btime.com/t012d219da2f8317256.jpg?size=633x306" width="633" height="306" /></center>
<p>一个人想你借钱，如果不想还你钱，他一般会写以下几种借条：</p>
<p><strong>第一种：签名用绰号或签名模糊</strong></p>
<p>借条各项信息之中，借款人的签名最为重要。一般来讲借条上需要写明借款人的真实姓名，姓名后面最好加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号。为了防止借款人用昵称或假名，签字是最好让借款人在姓名上按手印，因为按手印与签字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现在市面上有一种&ldquo;自动褪色魔术笔&rdquo;，有这种签名过段时间字迹就会消失或者变得模糊。在写借条时，最好自带笔墨。</p>
<p><strong>第二种：混淆&ldquo;借&rdquo;和&ldquo;欠&rdquo;的概念，且不注明还款日期</strong></p>
<p>借条和欠条是不同，两者在都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借条的法律时效性是20年，而欠条的法律时效性是2年。</p>
<center><img alt="" src="https://p4.ssl.cdn.btime.com/t010a5816ddc17b293e.jpg?size=637x359" width="637" height="359" /></center>
<p>诉讼时效并不是从借你钱的那天开始算，而是在小编向你要钱而你拒绝还钱的第二天开始算两年，而且诉讼时效是可以重新计算的。</p>
<p>例如2010年1月1日小编借给你一万块钱，2011年1月1日小编要你还钱你拒绝，那么诉讼时效是从2011年1月2日起两年。但是如果2012年5月1日，小编又找你要钱你又拒绝了，那么诉讼时效就又从2012年5月2日开始算两年了。</p>
<center><img alt="" src="https://p1.ssl.cdn.btime.com/t012f5e5e33f182940a.jpg?size=631x355" width="631" height="355" /></center>
<p>但这并不是说可以一直延长重新计算下去，法律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p>
<p>如果是欠条就不一样了，因为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p>
<p>所以，一定不能让借款人混淆了&ldquo;借&rdquo;和&ldquo;欠&rdquo;这两个概念。</p>
<p><strong>第三种：混淆&ldquo;今借到&rdquo;与&ldquo;今收到&rdquo;概念</strong></p>
<p>&ldquo;今借到某某多少元&rdquo;即表示所借款项已经实际支付，但一旦发生纠纷，借款人提出虽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的情况极为常见。此时，假如债主拿不出其他的证据来反驳，往往就会吃&ldquo;哑巴亏&rdquo;。</p>
<p>因此采用&ldquo;现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rdquo;这种表述，更强调了款项已经实际支付。所以一定要注意这两个措辞之间的差别。而且，尽量通过转账的方式给借款人，因为转账会有电子转账信息，以后可以作为证据。</p>
<p><strong>第四种：混淆&ldquo;还&rdquo;的意思</strong></p>
<p>&ldquo;还&rdquo;是多音字，有&ldquo;huan&rdquo;和&ldquo;hai&rdquo;两个音，但是不同的读法意思也相差很大。比如借条中会出现&ldquo;今还欠款xx元&rdquo;的字样，可以理解为&ldquo;今还(huan)欠款xx元&rdquo;，也可以理解为&ldquo;今还(hai)欠款xx元&rdquo;，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债主告到法院，债主要是拿不出别的证据，就很难胜诉。</p>
<p>除此之外，还要注意&ldquo;买&rdquo;和&ldquo;卖&rdquo;、&ldquo;收&rdquo;和&ldquo;付&rdquo;，&ldquo;借给&rdquo;和&ldquo;借&rdquo;等词语在借条中的用法。</p>
<p>另外，借钱给别人的时候也要清楚借款人借钱的目的。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如果借款人借钱目的不纯，不管怎样也是不能借给他钱的。</p>
<p>维护人情的最好方式不是为了面子，打肿脸充胖子，最好的方式是丑话说在前面，亲兄弟明算账。人与人相处各项利益关系都理顺了，才能相处的更好，更久远。</p>]]></content><pubDate>2017-10-24 16:17:20</pubDate></item><item id="195"><title><![CDATA[《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通知》]]></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95.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description><content><![CDATA[<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通知</span></div>
<p>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p>
<p>　　根据国务院部署，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可得性，为实体经济提供有效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当前对小微企业和&ldquo;三农&rdquo;领域实施的定向降准政策拓展和优化为统一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达到一定标准的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p>　　一、将定向降准政策考核范围由现行的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调整为普惠金融领域贷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包括：单户授信小于 500  万元的小型企业贷款、单户授信小于 500  万元的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创业担保(下岗失业人员)贷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消费贷款和助学贷款。上述贷款数据采用人民银行调查统计部门统一口径的统计数据。</p>
<p>　　二、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实施定向降准政策考核的金融机构范围包括：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p>
<p>　　三、适用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定向降准政策的金融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标准：</p>
<p>　　(一)符合宏观审慎经营标准：上年三个季度(含)以上宏观审慎评估(MPA)评级均在 B 级(含)以上。</p>
<p>　　(二)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达到一定比例。比例分为两档：第一档是上年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增量占全部新增人民币贷款比例达到  1.5%，或上年末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余额占全部人民币贷款余额比例达到 1.5%;第二档是上年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增量占全部新增人民币贷款比例达到  10%，或上年末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余额占全部人民币贷款余额比例达到 10%。</p>
<p>　　四、人民银行根据定向降准政策考核机制，于每年初金融机构普惠金融领域贷款相关数据采集完成后实施考核，按是否达标对其存款准备金率进行动态调整。根据考核结果，对符合本通知第三条第一档所规定标准的金融机构，其存款准备金率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基准档基础上下调  0.5 个百分点;对符合本通知第三条第二档所规定标准的金融机构，其存款准备金率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基准档基础上下调 1.5 个百分点。2018  年初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的首次考核使用 2017 年年度数据。</p>
<p>　　五、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继续参与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按低于其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基准档  1 个百分点执行。政策性银行、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继续执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率。</p>
<p>　　六、自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定向降准政策 2018 年实施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定向降低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银发〔2014〕164  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银发〔2015〕327  号)中对小微企业和&ldquo;三农&rdquo;贷款实施的定向降准政策与本通知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实施的定向降准政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p>
<p>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要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做好辖区内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工作，并将全部金融机构相关基础数据及适用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定向降准政策的金融机构名单报备总行。遇有重大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总行。</p>
<p>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有关外资银行。</p>
<p style="text-align: right;">　　中国人民银行</p>
<p style="text-align: right;">　　2017 年 9 月 29 日</p>
<center><img alt="央行：从2018年起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 src="http://cms-bucket.nosdn.127.net/catchpic/3/36/36dc09434b5cf383cdde6c255612b1aa.jpg?imageView&amp;thumbnail=550x0" width="550" height="778" /></center> <center><img alt="央行：从2018年起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 src="http://cms-bucket.nosdn.127.net/catchpic/5/5b/5b2ba1d5266a1ff69f08bef2e7d3579a.jpg?imageView&amp;thumbnail=550x0" width="550" height="778" /></center> <center><img alt="去3.jpg" src="http://cms-bucket.nosdn.127.net/catchpic/5/5b/5b5f71d222bcb583f2bf197658aae089.jpg?imageView&amp;thumbnail=550x0" width="550" height="778" /></center> <center><img alt="去4.jpg" src="http://cms-bucket.nosdn.127.net/catchpic/5/5f/5fed9205753da26791bac9169ec4b50a.jpg?imageView&amp;thumbnail=550x0" width="550" height="778" /></center>]]></content><pubDate>2017-09-30 22:37:09</pubDate></item><item id="193"><title><![CDATA[招商银行“e招贷”快速申请教程]]></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93.html</link><thumb>http://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706/19/155044201.jpg</thumb><description><![CDATA[申请招商银行e招贷，必须持有招商银行信用卡3个月以上!额度高(最高30万)、申请简便(直接在手机APP上申请)!一、在手机上下载招行掌]]></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申请招商银行e招贷，必须持有招商银行信用卡3个月以上!</span>
<p>额度高(最高30万)、申请简便(直接在手机APP上申请)!</p>
<p>一、在手机上下载招行&ldquo;掌上生活&rdquo;!&nbsp;</p>
<p>二、登录&ldquo;掌上生活&rdquo;APP，下拉界面，就可以看到e招贷的横幅广告;</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nbsp;<img src="http://www.cqloan.cn/file/upload/201706/19/154113411.jpg" width="600" height="1067" style="text-align: center;" alt="" /></p>
<p>三、点击&ldquo;e招贷&rdquo;广告图片，进入e招贷申请界面;</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nbsp;<img src="http://www.cqloan.cn/file/upload/201706/19/154322261.jpg" width="600" height="1067" alt="" /></p>
<p>四、点击最下方的&ldquo;立即申请<span style="text-indent: 2em;">&rdquo;按钮，进入申请界面，显示的额度基本就是可以申请的额度，需要添加放款的储蓄卡，选择还款方式，根据不同的还款方式，下面可以看到每期还款金额以及费率！填完相关信息，点击预览申请，提交就可以！一般几分钟就会有结果！如果没有申请资格，页面就会跳转到现金分期界面！</span></p>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www.cqloan.cn/file/upload/201706/19/154600751.jpg" width="600" height="1067" alt="" /><br />
<img src="http://www.cqloan.cn/file/upload/201706/19/154853311.jpg" width="600" height="1067" alt="" /></div>]]></content><pubDate>2017-06-19 15:27:49</pubDate></item><item id="192"><title><![CDATA[担心银行卡被盗刷？重庆反诈民警教你安全使用银行卡]]></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92.html</link><thumb>http://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706/13/234630361.jpg</thumb><description><![CDATA[民警讲述反诈骗案件案例。记者 李裕锟 摄华龙网6月13日14时40分讯(记者阙影)担心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吗?哪种银行卡安全系数最高?今]]></description><content><![CDATA[<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nbsp;<img alt="" src="http://i4.cqnews.net/cq/attachement/jpg/site82/20170613/f48e38a2582a1aa9d08201.jpg" width="580" height="387" /></div>
<p>民警讲述反诈骗案件案例。记者 李裕锟 摄</p>
<p>华龙网6月13日14时40分讯(记者  阙影)担心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吗?哪种银行卡安全系数最高?今(13)日，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渝中区公安分局及中国银联重庆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共同举办了&ldquo;防骗识骗、护紧钱袋&rdquo;大型宣传活动，现场教市民安全使用银行卡。</p>
<p>今天，针对易发的盗刷银行卡犯罪，民警详细地讲解了银行卡的安全使用知识，提醒市民将磁条卡更换成安全性更高的芯片卡，并提醒市民提高警惕，不轻信不汇款。</p>
<p>活动现场，民警们还介绍了去年新成立的重庆市反诈骗中心的职能和处警流程，让市民知道了如果一旦被骗怎样做才能最快捷地挽回损失。</p>
<p>据悉，此次宣传活动将持续一个月，全市公安机关将采取街面宣传、开办讲座、专题访谈以及推送提醒短信、播放和投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扩大社会宣传面，强化宣传效果。日前，该活动已开展现场宣传活动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6000余张，编发诈骗防范微信微博60余条。</p>
<center><img alt="" src="http://i1.cqnews.net/cq/attachement/jpg/site82/20170613/f48e38a2582a1aa9d0a503.jpg" width="580" height="387" /></center>
<p>工作人员为市民发放反诈骗宣传册。记者 李裕锟 摄</p>
<p><strong style="LIST-STYLE-TYPE: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span style="LIST-STYLE-TYPE: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span><span style="LIST-STYLE-TYPE: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span><span style="LIST-STYLE-TYPE: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span><span style="LIST-STYLE-TYPE: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span>安全使用银行卡，看清这几点：</strong></p>
<p>如今，银行卡几乎已成为人手一张的金融工具，很多人持有的可能还不止一张。不过，银行卡被盗刷的案件也时有发生。究竟哪种银行卡安全系数最高?信用卡的使用需要注意什么?来看看民警总结的这份&ldquo;银行卡安全使用须知&rdquo;。</p>
<p><strong style="LIST-STYLE-TYPE: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　第一步：分清银行卡种类</strong></p>
<p>1、只有磁条的纯磁条卡(需要刷卡付款)</p>
<p>2、只带芯片的金融IC卡(需要插卡付款，或者碰触付款)</p>
<p>3、 磁条和芯片都有的复合卡(既可刷、又可插、还能碰触付款)</p>
<p><strong style="LIST-STYLE-TYPE: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第二步：了解银行卡安全系数</strong></p>
<p>1、磁条卡：用户只要在POS机或ATM机上刷卡，就会在机器上留下该银行卡的磁条信息，因此持有磁条卡的用户，很容易就发生盗刷的情况，而且有时还会消磁;</p>
<p>2、芯片卡：其信息存储在智能芯片中，卡内信息难以复制，并且有多重的交易认证流程，可以有效保障账户资金安全。</p>
<p>3、磁条芯片复合卡：实际的安全性等同于磁条卡，在防止复制的效果上并没有起到作用，只有关闭它的磁条交易功能才是真正的芯片卡。</p>
<p>因此，从安全角度考虑，芯片卡比磁条卡难复制很多，安全系数相对较高。</p>
<center><img alt="" src="http://i2.cqnews.net/cq/attachement/jpg/site82/20170613/f48e38a2582a1aa9d0c304.jpg" width="580" height="387" /></center>
<p>即便大雨，也有不少市民撑伞前来参与活动。记者 李裕锟 摄</p>
<p><strong style="LIST-STYLE-TYPE: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第三步：掌握安全使用技巧</strong></p>
<p><strong style="LIST-STYLE-TYPE: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1、交易前</strong></p>
<p>收到信用卡后，立即在卡背面签名条上签名。</p>
<p>设置密码时，千万不要把密码设置成生日、手机号、门牌号、身份证件号码等，更不要用111111、123456等简单数字组合;密码不要存放在手机里，更不要写在银行卡背面等容易被别人看到的地方;如果忘记密码，可持本人银联卡和身份证到银行网点申请重置密码。　<strong style="LIST-STYLE-TYPE: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　</strong></p>
<p><strong style="LIST-STYLE-TYPE: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2、交易时</strong></p>
<p>尽量使用银联金融IC卡，即芯片卡。</p>
<p>在银行卡交易时，不要让卡片离开视线范围。</p>
<p>输入密码时应遮挡，以防不法分子窥视。</p>
<center><img alt="" src="http://i3.cqnews.net/cq/attachement/jpg/site82/20170613/f48e38a2582a1aa9d08e02.jpg" width="580" height="387" /></center>
<p>民警为市民传授反诈骗技能。记者 李裕锟 摄　<strong style="LIST-STYLE-TYPE: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　</strong></p>
<p><strong style="LIST-STYLE-TYPE: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3、交易后</strong></p>
<p>认真核对签购单上的卡号、交易日期以及交易金额等信息。</p>
<p>银行卡消费发生异常时，妥善保管交易单据。</p>
<p>收到银行卡对账单后及时核对用卡情况，如有疑问咨询发卡行。　<strong style="LIST-STYLE-TYPE: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　</strong></p>
<p><strong style="LIST-STYLE-TYPE: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4、发现被盗刷</strong></p>
<p>留取证据：立即到附近商店、ATM或银行做一笔交易，留好交易凭证，证明被盗刷的交易非本人操作。</p>
<p>冻结银行卡：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冻结银行卡，并反映情况核实交易，越早致电越好。</p>
<p>及时报警：案发后尽早报警，有助于追讨被盗刷资金。</p>]]></content><pubDate>2017-06-13 23:43:47</pubDate></item><item id="191"><title><![CDATA[贷款逾期上征信？三招教你消除不良记录！]]></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91.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对于借款人来说，最头疼的事莫过于贷款逾期上征信了。一旦逾期记录被上传到人行征信系统，就会形成信用污点，影响以后贷款、信用]]></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对于借款人来说，最头疼的事莫过于贷款逾期上征信了。一旦逾期记录被上传到人行征信系统，就会形成信用污点，影响以后贷款、信用卡的申请，甚至连坐飞机高铁都会受到限制。</span>
<p>那么，贷款逾期之后怎么才能不上征信?不良记录怎样才能消除呢?学会这三招就够了!</p>
<p><strong style="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 BORDER-BOTTOM: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BORDER-LEFT: 0px; PADDING-RIGHT: 0px">第一招：主动找贷款机构说明缘由</strong></p>
<p>贷款机构向人行上传逾期记录，会有一定的周期。在逾期记录没被报送人行之前，主动还款、缴纳逾期费用，找贷款机构说明缘由，都有机会消除逾期记录，防止被上传到个人征信。</p>
<p>银行贷款通常会给1-3天的宽限期，如果逾期在宽限期限内，把该还的钱还了，找客服说明情况，银行都会通情达理，帮删除逾期记录。</p>
<p>相对银行，一些网贷平台和非银行贷款机构则更加&ldquo;人性化&rdquo;，即使已经逾期一两个周，只要能主动还款和缴纳逾期费用，也能不把逾期记录上传到人行征信。</p>
<p><strong style="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 BORDER-BOTTOM: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BORDER-LEFT: 0px; PADDING-RIGHT: 0px">第二招：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strong></p>
<p>如果逾期已经超过贷款机构的宽限期，或者运气不好，主动联系贷款机构时，逾期记录已经被上传到人行征信了，依然可以和贷款机构好好沟通。还款之后，拿出诚恳的态度和贷款机构所需的证明材料，让贷款机构相信自己不是故意逾期的，然后开具&ldquo;非恶意逾期证明&rdquo;。</p>
<p>已经在征信上形成不良记录了，要个破证明有什么用?要是这么想就错了。</p>
<p>我们之所以担心逾期上征信，就是因为征信上有逾期记录会影响以后贷款。如果之后贷款，贷款机构因为征信不好拒绝，拿出&ldquo;非恶意逾期证明&rdquo;，依然能获得贷款通行证，实际和消除逾期记录没什么区别。</p>
<p><strong style="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 BORDER-BOTTOM: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BORDER-LEFT: 0px; PADDING-RIGHT: 0px">第三招：老老实实还款等逾期记录自己消除</strong></p>
<p>如果前面两点都没成功，那就只能老老实实还款，等逾期记录自己消除了。</p>
<p>&ldquo;不良征信记录会在5年后自动消除&rdquo;，这点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5年并不是说，我欠了银行3万块钱，一直逾期不还，5年之后逾期记录就会自动消除。而是，逾期之后，把这个3万块钱和其他逾期费用，老老实实还完之后，再过5年不良记录才会消除。</p>
<p>目前，很多贷款机构只会参考最近两年的个人征信。也就是说，逾期贷款还清之后两年不再有新的不良记录，就可以去放心贷款了，不必像央行规定的那样必须等五年。</p>
<p>最后提醒大家：网上流传给钱就能帮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都是骗子，千万不要上当!</p>]]></content><pubDate>2017-06-07 16:58:46</pubDate></item><item id="189"><title><![CDATA[关于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通知]]></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89.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关于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通知渝公积金发〔2017〕74号各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各分中心、办事处、处室:根据今]]></description><content><![CDATA[<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关于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通知</span></div>
<p align="center">渝公积金发〔2017〕74号</p>
<p>各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各分中心、办事处、处室:</p>
<p>根据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总体资金供应规模，结合当前公积金贷款实际需求，现就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p>
<p>一、自即日起，公积金贷款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首套住房是指职工家庭无住房且无贷款购买住房记录(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p>
<p>二、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以下任一情形均认定为非首套住房：</p>
<p>(一)经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p>
<p>(二)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p>
<p>(三)经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p>
<p>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通知印发前已进行购房网签或已经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的购房人，仍按原标准执行。各单位应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应及时上报。</p>
<p align="right">特此通知</p>
<p align="right">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p>
<p align="right">2017年5月9日</p>]]></content><pubDate>2017-05-09 10:52:04</pubDate></item><item id="188"><title><![CDATA[建行“快贷”申请指南]]></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88.html</link><thumb>http://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703/08/004253241.png</thumb><description><![CDATA[快贷是个人客户通过建行电子渠道自助申请，在线实时审批，线上签约，自助支用的线上全流程自助贷款。可通过建行手机银行或网上银]]></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ldquo;快贷&rdquo;是个人客户通过建行电子渠道自助申请，在线实时审批，线上签约，自助支用的线上全流程自助贷款。</span>
<p>可通过建行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申请。</p>
<p><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手机快贷办理步骤：<br />
</span></strong></p>
<p>1.登录手机银行&rarr;点击&ldquo;快贷&rdquo;图标&rarr;点击&ldquo;立即申请&rdquo;!</p>
<center><img alt="" src="http://www.ccb.com/cn/personal/credit/20141223_1419302040/20160712092627500568.png" width="461" height="387" /></center>
<p>2.输入申请额度&rarr;输入短信接收的验证码确认&rarr;成功</p>
<center><img alt="" src="http://www.ccb.com/cn/personal/credit/20141223_1419302040/20160712092821188571.png" width="612" height="341" /></center>
<p>&nbsp;</p>
<p><strong><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网银快贷办理步骤：</span></strong></p>
<p>1.登录网上银行，选择&ldquo;个人贷款&rdquo;-&ldquo;快速贷款&rdquo;-&ldquo;我要快贷&rdquo;-&ldquo;快e贷&rdquo;&rarr;点击&ldquo;现在申请&rdquo;</p>
<center><img alt="" src="http://www.ccb.com/cn/personal/credit/20141223_1419302040/20160712093027634994.png" width="554" height="370" /></center>
<p>2.填写申请额度，点击&ldquo;提交审批&rdquo;</p>
<center><img alt="" src="http://www.ccb.com/cn/personal/credit/20141223_1419302040/20160712093141080218.png" width="547" height="269" /></center>
<p>3.确认申请信息&rarr;插入网银盾，输入密码</p>
<p><strong><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rmatImgID_4#</span></strong></p>
<p><strong>&nbsp;</strong> 4.申请成功</p>
<center><img alt="" src="http://www.ccb.com/cn/personal/credit/20141223_1419302040/20160712093456494895.png" width="543" height="304" /></center>
<p><strong>贷款对象</strong></p>
<p>信用良好的建行个人客户，包括在建行持有金融资产，持有住房贷款，是私人银行客户，是建行代发工资客户&hellip;&hellip;</p>
<p><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产品介绍贷款对象</span></strong></p>
<p><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BACKGROUND: aqua">快<span lang="EN-US">e</span>贷</span></strong> <strong><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trong>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全流程网上自助操作的小额信用贷款</span></strong></p>
<p><strong>贷款金额：</strong> 1000元&mdash;&mdash;30万元</p>
<p><strong>贷款期限：</strong> 最长1年，循环使用。</p>
<p><strong>贷款支用：</strong></p>
<p>可在国内电商网站购物，用网银支付中的&ldquo;贷款账号支付&rdquo;;</p>
<p>可用快贷签约的借记卡在商户POS刷卡消费。</p>
<p><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BACKGROUND: aqua">融<span lang="EN-US">e</span>贷</span></strong> <strong><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trong>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大额消费贷款，线上审批，线下签约</span></strong></p>
<p><strong>贷款金额：</strong> 5万元&mdash;&mdash;300万元</p>
<p><strong>贷款期限：</strong> 最长5年，循环使用。</p>
<p><strong>贷款支用：</strong></p>
<p>可在国内电商网站购物，用网银支付中的&ldquo;贷款账号支付&rdquo;;</p>
<p>可用快贷签约的借记卡在商户POS刷卡消费;</p>
<p>可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后，转账支付。</p>
<p><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BACKGROUND: aqua">质押贷</span></strong>  <strong><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trong>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全流程网上自助质押贷款</span></strong></p>
<p><strong>贷款金额：</strong> 5万元&mdash;&mdash;300万元</p>
<p><strong>贷款期限：</strong> 最长5年，循环使用。</p>
<p><strong>可质押的金融资产：</strong>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理财产品&hellip;&hellip;</p>
<p><strong>贷款支用：</strong></p>
<p>可在国内电商网站购物，用网银支付中的&ldquo;贷款账号支付&rdquo;;</p>
<p>可用快贷签约的借记卡在商户POS刷卡消费;</p>
<p>可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后，转账支付。</p>
<p><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BACKGROUND: aqua">车e贷</span></strong>  <strong><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trong>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全流程网上自助纯信用方式汽车贷款</span></strong></p>
<p><strong>贷款金额：</strong> 1000元&mdash;&mdash;50万元</p>
<p><strong>贷款期限：</strong> 最长3年。</p>
<p><strong>贷款支用：</strong>  线上贷款选车，线下刷卡提车。贷款申请成功后，可网上选择意向车型，点击&ldquo;预约&rdquo;与汽车经销商约定线下贷款支付并提车。<strong>合作汽车品牌包括：</strong>  东风标致、一猫汽车网&hellip;&hellip;</p>
<p><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BACKGROUND: aqua">沃e贷</span></strong>  <strong><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trong>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特定客户全流程网上自助操作的小额信用贷款</span></strong></p>
<p><strong>申请渠道：</strong> 联通公司&ldquo;沃易购&rdquo;平台(www.woego.cn<strong>）</strong></p>
<p><strong>贷款对象：</strong> 在联通公司&ldquo;沃易购&rdquo;平台注册认证的联通公司代理商的个人实际经营者。</p>
<p><strong>贷款金额：</strong> 1000元&mdash;&mdash;50万元</p>
<p><strong>贷款期限：</strong> 最长2个月</p>
<p><strong>贷款支用：</strong> 线上发放，用于在联通&ldquo;沃易购&rdquo;平台购物支付货款。</p>]]></content><pubDate>2017-03-08 00:40:57</pubDate></item><item id="187"><title><![CDATA[关于借钱这件事 知道这些你才不会被坑！]]></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87.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借钱这事儿，可能大家都遇见过。古人有云：朋友有通财之谊，说明了朋友间有点金钱上的往来是很正常的。但借钱这事儿吧，是相当微]]></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借钱这事儿，可能大家都遇见过。古人有云：朋友有通财之谊，说明了朋友间有点金钱上的往来是很正常的。</span>
<p>但借钱这事儿吧，是相当微妙的一件事!世上最难忘的事是借出去的钱，一般认为最倒霉的事又莫过于还钱。一牵涉到钱，恩怨便很难清算得清楚，再好的友谊都可能被金钱腐蚀。</p>
<p>所以，俗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账。关于借钱这件事儿，有些东西你必须要知道。</p>
<p><strong>借钱的三个必备原则</strong></p>
<p>1.不要碍于情面而借出钱。朋友之间，关系足够好就借，不够好就不借。如果仅仅因为不好意思拒绝就把钱借给一个你不是很信任的人，你们关系又没那么&ldquo;铁&rdquo;，最终很可能会演变成&ldquo;欠债的是爷爷，要债的是孙子&rdquo;。</p>
<p>2.救急不救穷。穷人没钱无非就是继续他的艰苦生活，而危机中的人很可能因为资金不足而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所以，救人于危难水火是道义之所在，救人于贫穷却不是我们的义务。</p>
<p>3.请留下借条。先小人后君子总比为了点钱而反目成仇要好。所以，借给别人钱之前最好还是签一份协议。</p>
<p><strong>关于借钱 这些必须要懂</strong></p>
<p>1.利率、利息怎么计算?</p>
<p>按照规定，年利率在24%并且包括24%是有效的，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是无效的。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还没有还钱的，可以要求按银行利率计算利息。</p>
<p>如果利息约定不明，法官认为，分两种情况讨论：一种是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一种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之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应该给利息，但怎么给、给多少，由法官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p>
<p>2.注意诉讼时效</p>
<p>在双方没有规定什么时候还款的情况下，欠钱的人可以随时还钱，债权人也可以随时向欠钱的人要钱，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里面有个十分重要的诉讼时效的问题。</p>
<p>也就是说，法律对权利人的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比如你一直没有要求对方还钱，对方也一直不还你钱，法院不可能过了N年之后，你突然想起来要求对方还钱了，法律也还随时保护你的权利。</p>
<p>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同时，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p>
<p>按照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时，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p>
<p>比如小财借给你一万块钱，诉讼时效并不是从借你钱的那天开始算，而是在小财向你要钱而你拒绝还钱的第二天开始算两年，而且诉讼时效是可以重新计算的。</p>
<p>例如2015年1月1日小财借给你一万块钱，2016年1月1日小财要你还钱你拒绝，那么诉讼时效是从2016年1月2日起两年。但是如果2017年3月1日，小财又找你要钱你又拒绝了，那么诉讼时效就又从2017年3月2日开始算两年了。</p>
<p>3.夫妻一方借的钱 必须共同还吗?</p>
<p>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的是，夫妻一方以一个人名义借钱，另一方并不知情，债权人以夫妻双方为被告起诉，但是借条签署的就只有一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套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p>
<p>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强调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p>
<p>根据这份补充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新增两款，分别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p>
<p>例如，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p>
<p>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夫妻双方事先已约定好为个人债务，或者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这些情况下的债务都不算夫妻共同债务。</p>
<p><strong>这7种情况欠债可以不还</strong></p>
<p>第一种，借钱用途不正当</p>
<p>当你把钱借出去时，要了解对方的用途，如果对方用钱进行非法活动，那么你的钱是要不回来了，法律是不保护的。</p>
<p>第二种，高利贷</p>
<p>根据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p>
<p>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p>
<p>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p>
<p>第三种，诉讼时效超过</p>
<p>从你发现对方不还钱开始计算，超过了两年你还没有告他，你们之间的债务法院就不会受理了。不是说从借款开始算两年。</p>
<p>第四种，虚拟借条</p>
<p>现在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转账借款，但是现在这种案例还比较少，到底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还未可知。</p>
<p>第五种，未成年借款</p>
<p>未成年人借款是无效的，最终决定权在他父母身上。</p>
<p>第六种，采用强制手段写下的借条无效</p>
<p>比如把人绑架，要求他写一个借条，无论什么内容，法律都不予保护。</p>
<p>第七种，没有合同的民间借贷</p>
<p>没有借条，就没有证据，法院想保护你，都不知道怎么做。</p>
<p>最后的最后，请珍惜肯借钱给你的朋友。</p>]]></content><pubDate>2017-03-07 22:41:22</pubDate></item><item id="182"><title><![CDATA[月月还房贷，不知道这些就亏大了！]]></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82.html</link><thumb>http://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607/10/000605611.jpeg</thumb><description><![CDATA[人们通过贷款买房已是普遍的现象。贷款之后，每月需要向银行归还部分本金和利息，俗称月供。虽然司空见惯，但笔者发现，有很多人]]></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人们通过贷款买房已是普遍的现象。贷款之后，每月需要向银行归还部分本金和利息，俗称&ldquo;月供&rdquo;。虽然司空见惯，但笔者发现，有很多人对房贷月供缺乏了解，网上一些关于月供的介绍也并不准确。赶快看看，这些你还不知道就亏大了!</span> <center><img alt="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说银行放贷要先收利息，月供前期还的都是利息，等利息都还完了再还本金。其实，这种说法并不正确。" src="http://img1.gtimg.com/finance/pics/hv1/231/30/2096/136300281.jpeg" width="338" height="220" /></center>
<p>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说银行放贷要先收利息，月供前期还的都是利息，等利息都还完了再还本金。其实，这种说法并不正确。</p>
<p>银行在为借款人计算房贷还款额的时候，一般是按月计息。借款人所还的月供金额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本金，一部分是利息。两者相加，正好是每月所还的月供金额。目前，银行的房贷分为&ldquo;等额本息&rdquo;与&ldquo;等额本金&rdquo;两种还款模式。等额本息，就是每个月还款的&ldquo;本+息&rdquo;之和始终保持不变。而等额本金，就是每月的还款总额里，本金部分始终保持不变，利息另算。</p>
<center><img alt="【提醒】月月还房贷，不知道这些就亏大了！" src="http://img1.gtimg.com/finance/pics/hv1/228/30/2096/136300278.jpeg" width="475" height="265" /></center>
<p>另外还有一种说法，说&ldquo;等额本金&rdquo;还款方式比&ldquo;等额本息&rdquo;还款方式划算。这种提法也存在理解的误区。假设借款人选择&ldquo;等额本金&rdquo;还款方式，总借款100万元，分100个月平均还本金，则每月要还本金1万元。第1个月还：本金1万元加上100万元本金借1个月应付的利息数;到了下个月，还本金还是1万元，再加上(100-1)=99万元本金借1个月应付的利息数。显然，下个月的利息少于本月(本金变少)，所以总还款额也少于本月。这样一来，以后每个月总还款金额越来越少，最后还清。</p>
<p>的确，在&ldquo;等额本金&rdquo;还款方式下，由于前期归还的本金比较多，所以相对于&ldquo;等额本息&rdquo;还款方式而言，借款者支付的利息总额要少一些。</p>
<p><strong>不过采用这种方式是不是划得来，却需要好好分析。</strong></p>
<center><img alt="一旦选择&ldquo;等额本金&rdquo;还款模式，由于借款人所借的本金数量相对于&ldquo;等额本息&rdquo;而言，本金会提前归还。此时，借款人需要考虑资金的边际使用效益。如果有更好的投资机会，能带来超出支付银行借款利息的回报，那就可以选择&ldquo;等额本息&rdquo;方式，让本金在手中多停留一会儿。" src="http://img1.gtimg.com/finance/pics/hv1/230/30/2096/136300280.jpeg" width="450" height="300" /></center>
<p>一旦选择&ldquo;等额本金&rdquo;还款模式，由于借款人所借的本金数量相对于&ldquo;等额本息&rdquo;而言，本金会提前归还。此时，借款人需要考虑资金的边际使用效益。如果有更好的投资机会，能带来超出支付银行借款利息的回报，那就可以选择&ldquo;等额本息&rdquo;方式，让本金在手中多停留一会儿。</p>
<p>因此，选择何种还款方式，要看借款人是愿意将还款压力放在还款的前期还是放在还款的后期。其实，从会计角度来看，无论是哪种还款模式，银行在计算房贷月供的本金与利息的时候，都是非常公平的。</p>
<center><img alt="如果借款人还心存疑惑，在去银行还款时，还可要求银行打印一张还款明细表，在明细表上，每个月本金还多少，利息是多少，还剩下多少本金没有还，都非常清楚。" src="http://img1.gtimg.com/finance/pics/hv1/229/30/2096/136300279.jpeg" width="400" height="296" /></center>
<p>如果借款人还心存疑惑，在去银行还款时，还可要求银行打印一张还款明细表，在明细表上，每个月本金还多少，利息是多少，还剩下多少本金没有还，都非常清楚。</p>
<center><img alt="【提醒】月月还房贷，不知道这些就亏大了！" src="http://img1.gtimg.com/finance/pics/hv1/232/30/2096/136300282.jpg" width="514" height="2000" /></center>]]></content><pubDate>2016-07-10 00:04:49</pubDate></item><item id="181"><title><![CDATA[《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81.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4月15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4月15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5日起施行。中国基金业协会表示，鼓励募集机构按照新出台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实施回访制度，正式实施时间在评估相关实施效果后另行通知。</span>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一章  总则</strong></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一条</strong>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的募集行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二条</strong>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统称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适用本办法。</p>
<p>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p>
<p>本办法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三条</strong>  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就其参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环节适用本办法。</p>
<p>本办法所称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前述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应当遵守中国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务外包服务相关管理办法。</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四条</strong>  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五条</strong>  中国基金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募集活动实施自律管理。</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二章  一般规定</strong></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六条</strong>  募集机构应当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防范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等相关义务，承担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p>
<p>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财产和客户资金、利用私募基金相关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七条</strong>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受托人义务，承担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的受托责任。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不得因委托募集免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承担的责任。</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八条</strong>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基金销售协议，并将协议中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权利义务划分以及其他涉及投资者利益的部分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向投资者说明相关内容。</p>
<p>基金销售协议与作为基金合同附件的关于基金销售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基金合同附件为准。</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九条</strong>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条件。</p>
<p>投资者应当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十条</strong>  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不得对外披露。</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十一条</strong>  募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其他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十二条</strong>  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p>
<p>本办法所称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是指由募集机构归集的，在投资者资金账户与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之间划转的往来资金。募集结算资金从投资者资金账户划出，到达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之前，属于投资者的合法财产。</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十三条</strong>  募集机构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明确对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控制权、责任划分及保障资金划转安全的条款。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账户监督协议的约定，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承担保障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划转安全的连带责任。</p>
<p>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在同一私募基金的募集过程中同时作为募集机构与监督机构。符合前述情形的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防火墙制度，防范利益冲突。</p>
<p>本办法所称监督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机构。监督机构应当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的会员。</p>
<p>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送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十四条</strong>  涉及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的机构不得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十五条</strong>  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下列程序：</p>
<p>(一)特定对象确定;</p>
<p>(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p>
<p>(三)基金风险揭示;</p>
<p>(四)合格投资者确认;</p>
<p>(五)投资冷静期;</p>
<p>(六)回访确认。</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三章  特定对象的确定</strong></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十六条</strong>  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p>
<p>私募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前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十七条</strong>  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十八条</strong>  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p>
<p>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募集机构逾期再次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时，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同一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持有期间超过3年的，无需再次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p>
<p>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十九条</strong>  募集机构应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者问卷调查评估方法，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者自愿的前提下获取投资者问卷调查信息。问卷调查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p>
<p>(一)投资者基本信息，其中个人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年龄、学历、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工商登记中的必备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p>
<p>(二)财务状况，其中个人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金融资产状况、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收入中可用于金融投资的比例等信息;机构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净资产状况等信息;</p>
<p>(三)投资知识，包括金融法律法规、投资市场和产品情况、对私募基金风险的了解程度、参加专业培训情况等信息;</p>
<p>(四)投资经验，包括投资期限、实际投资产品类型、投资金融产品的数量、参与投资的金融市场情况等;</p>
<p>(五)风险偏好，包括投资目的、风险厌恶程度、计划投资期限、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二十条</strong>  募集机构通过互联网媒介在线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应当设置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投资者应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前述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p>
<p>(一)投资者如实填报真实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p>
<p>(二)募集机构应通过验证码等有效方式核实用户的注册信息;</p>
<p>(三)投资者阅读并同意募集机构的网络服务协议;</p>
<p>(四)投资者阅读并主动确认其自身符合《私募办法》第三章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p>
<p>(五)投资者在线填报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问卷调查;</p>
<p>(六)募集机构根据问卷调查及其评估方法在线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四章  私募基金推介</strong></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二十一条</strong>  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p>
<p>募集机构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二十二条</strong>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应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制作并使用。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对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p>
<p>除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募集的基金销售机构可以使用推介材料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外，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使用、更改、变相使用私募基金推介材料。</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二十三条</strong>  募集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方式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信息，揭示投资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有不一致的，应当向投资者特别说明。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p>
<p>(一)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p>
<p>(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基金管理团队等基本信息;</p>
<p>(三)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私募基金公示信息(含相关诚信信息);</p>
<p>(四) 私募基金托管情况(如无，应以显著字体特别标注)、其他服务提供商(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保管机构等)，是否聘用投资顾问等;</p>
<p>(五)私募基金的外包情况;</p>
<p>(六)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p>
<p>(七)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p>
<p>(八)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p>
<p>(九) 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p>
<p>(十)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如认购、赎回、转让等限制、时间和要求等);</p>
<p>(十一)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p>
<p>(十二)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p>
<p>(十三)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p>
<p>(十四)私募基金采取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的，应当明确说明入伙(股)协议不能替代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说明根据《合伙企业法》或《公司法》，合伙协议、公司章程依法应当由全体合伙人、股东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公司或变更合伙人、股东的，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履行申请设立及变更登记手续;</p>
<p>(十五)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二十四条</strong>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有以下行为：</p>
<p>(一)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p>
<p>(二)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p>
<p>(三)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ldquo;预期收益&rdquo;、&ldquo;预计收益&rdquo;、&ldquo;预测投资业绩&rdquo;等相关内容;</p>
<p>(四)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ldquo;安全&rdquo;、&ldquo;保证&rdquo;、&ldquo;承诺&rdquo;、&ldquo;保险&rdquo;、&ldquo;避险&rdquo;、&ldquo;有保障&rdquo;、&ldquo;高收益&rdquo;、&ldquo;无风险&rdquo;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p>
<p>(五)使用&ldquo;欲购从速&rdquo;、&ldquo;申购良机&rdquo;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p>
<p>(六)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p>
<p>(七)登载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p>
<p>(八)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ldquo;业绩最佳&rdquo;、&ldquo;规模最大&rdquo;等相关措辞;</p>
<p>(九)恶意贬低同行;</p>
<p>(十)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p>
<p>(十一)推介非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p>
<p>(十二)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二十五条</strong>  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p>
<p>(一)公开出版资料;</p>
<p>(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p>
<p>(三)海报、户外广告;</p>
<p>(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p>
<p>(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p>
<p>(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p>
<p>(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p>
<p>(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p>
<p>(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五章  合格投资者确认及基金合同签署</strong></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二十六条</strong>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p>
<p>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p>
<p>(一)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外包事项所涉风险、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风险等;</p>
<p>(二)私募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的的风险、税收风险等;</p>
<p>(三)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费用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二十七条</strong>  在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募集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p>
<p>募集机构应当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并确保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二十八条</strong>  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p>
<p>(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p>
<p>(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p>
<p>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二十九条</strong>  各方应当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签署私募基金合同。</p>
<p>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p>
<p>(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投资冷静期自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算;</p>
<p>(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合同关于投资冷静期的约定可以参照前款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要求，也可以自行约定。</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三十条</strong>  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p>
<p>回访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p>
<p>(一)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p>
<p>(二)确认投资者是否为自己购买了该基金产品以及投资者是否按照要求亲笔签名或盖章;</p>
<p>(三)确认投资者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的内容;</p>
<p>(四)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是否与所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相匹配;</p>
<p>(五)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p>
<p>(六)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未来可能承担投资损失;</p>
<p>(七)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p>
<p>(八)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纠纷解决安排。</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三十一条</strong>  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投资者在募集机构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合同。出现前述情形时，募集机构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p>
<p>未经回访确认成功，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不得由募集账户划转到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资运作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三十二条</strong>  私募基金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不适用本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p>
<p>(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p>
<p>(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p>
<p>(三)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金融产品;</p>
<p>(四)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p>
<p>(五)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p>
<p>投资者为专业投资机构的，可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六章  自律管理</strong></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三十三条</strong>  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按照相关自律规则，对会员及登记机构的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合规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和非现场自律检查，会员及登记机构应当予以配合。</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三十四条</strong>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中国基金业协会不予办理私募基金备案业务。</p>
<p>第<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三十五条</strong>  募集机构在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募集机构采取要求限期改正、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暂停受理或办理相关业务、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对相关工作人员采取要求参加强制培训、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停基金从业资格、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三十六条</strong>  募集机构在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视情节轻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机构采取暂停私募基金备案业务、不予办理私募基金备案业务等措施。</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三十七条</strong>  募集机构在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募集机构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对相关工作人员采取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三十八条</strong>  募集机构在一年之内两次被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等纪律处分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可对其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在两年之内两次被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并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nbsp;&nbsp;&nbsp;&nbsp;第三十九条</strong>  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就其参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环节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相关自律措施。</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四十条</strong>  投资者可以按照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投诉或举报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规募集行为。</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四十一条</strong>  募集机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因募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被中国基金业协会采取相关纪律处分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可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四十二条</strong>  募集机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移送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处理。</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七章  附则</strong></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四十三条</strong>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5日起实施。</p>
<p><strong style="font-size: 16px; border: 0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第四十四条</strong>  本办法由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解释。</p>]]></content><pubDate>2016-07-03 22:31:01</pubDate></item><item id="178"><title><![CDATA[公积金还款窍门多 降息后记得自行联系银行调月供]]></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78.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近日，国务院关于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的规定，让公积金贷款再次受到业界的关注。和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费率低，能够为]]></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近日，国务院关于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的规定，让公积金贷款再次受到业界的关注。和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费率低，能够为购房人节省较大的一笔利息支出，而且在还款时也比较方便，但是如果购房人在还款时操作不当，也会造成逾期或信用不良等问题。</span>
<p>在去年5次降息以后，商业贷款还款的人都会发觉自己还款额度下降了，然而市民李小姐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她发现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却并不会随之进行调整。&ldquo;伟嘉安捷&rdquo;贷款专家指出，公积金贷款采用的是自由还款，而自由还款是由购房人自己确定还款额度，但是每年的还款额度并不会随着央行降息而下降，所以每次在央行降息后，购房人都必须及时与贷款银行沟通，调整每月的还款额，如果购房人没有做出调整，那么将依旧按照原来的数额还款，也无法享受到降息带来的实际&ldquo;减负&rdquo;。</p>
<p>不过，对于自由还款的人来说，虽然还款灵活性很大，只要每月还款的金额不低于设定的最低还款额即可，但是购房人最好不要将还款额设置为最低的底线，因为每月按最低数额还，意味着在后期支付较高的利息，对购房人来说后期的还款压力将十分巨大。</p>
<p>此外，贷款专家还提示，对于还款的人来说，在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如果没有按时还款造成逾期，会严重影响个人的征信和信誉。购房人应该在还款日之前，就把自己的资金提前存入账户，不要等到还款当日再存钱，因为银行即便在还款日当天，也会对具体时间有要求，例如0点之前划款，如果购房人在1点之后才存入资金，那么银行划款时是没有资金的，就会被认定为逾期。</p>
<p>需要提醒的是，目前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若购房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或者3倍以上，那么每个月的月供不能低于月收入的50%。对于收入比较高的这部分购房人群来说，应该格外注意自身的还款额度，否则容易造成逾期问题。</p>]]></content><pubDate>2016-05-26 22:20:52</pubDate></item><item id="176"><title><![CDATA[小心诈骗 这14家银行发的短信如有链接不要点]]></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76.html</link><thumb>http://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605/23/070848561.jpg</thumb><description><![CDATA[紧急通知：您的工商电子器将于次日失效，请及时登录我行网站www.icbsjjc.com进行升级维护【工商银行】类似的信息你收到过吗?信息]]></description><content><![CDATA[<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nbsp;<img alt="" src="http://i.ce.cn/finance/rolling/201605/22/W020160522268609181138.jpg" width="544" height="307" /></div>
<p>&ldquo;紧急通知：您的工商电子器将于次日失效，请及时登录我行网站www.icbsjjc.com进行升级维护&hellip;&hellip;【工商银行】&rdquo;类似的信息你收到过吗?信息中的链接你点击过没有呢?今天小新要告诉你的是，这些信息很可能是&ldquo;黑陷阱&rdquo;!</p>
<p>这种信息，就是近期多发的不法分子利用&ldquo;伪基站&rdquo;冒用银行名义发送&ldquo;钓鱼网站&rdquo;诈骗的典型。用户一旦误点了链接，按照链接的指示进行了操作，就会被骗取银行资金和信息。</p>
<p>近段时间，为了防范此类案件，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对各会员单位向客户发送的通知信息链接情况进行了调研，进而了解到下列会员单位目前在对客户发送的通知信息里不存在内嵌网络链接的情况，包括：</p>
<center><img alt="" src="http://i.ce.cn/finance/rolling/201605/22/W020160522268609487407.jpg" width="541" height="1055" /></center>
<p style="text-align: center;">除了图示之外，还有上海宝山富民村镇银行、上海奉贤浦发村镇银行等。</p>
<p>如果你收到了用以上银行的名义发来的提醒信息，且带有链接地址，那么请毫不犹豫地召唤警察叔叔，因为这肯定是钓鱼网站!至于这14家之外的银行，虽然我们还没有确认其短信中是否会有短链接，但有一点我们确信：收到的短信中如有链接，请一定谨慎!</p>
<p>那么这些骗子到底为何能用银行的号码给手机用户发短信呢?本月中旬央视曝光的发生在湖北的&ldquo;伪基站&rdquo;诈骗案揭示了这一秘密。</p>
<p>湖北无线电管委会的技术人员做了一个小演示，利用伪基站设备，可以用任何一个号码，甚至是根本不存在的号码&ldquo;123456&rdquo;，配合一个测试信号，在短短一分钟之内，就可以将信息发到六百多人的手机上。而只要骗子愿意，他可以把信息改成任何你想要发送的文字内容，危害性极大。</p>
<p>而最令执法人员无奈的是，这种微基站设备小巧，可以任意移动，很难快速找到或者将其屏蔽。</p>
<center><img alt="" src="http://i.ce.cn/finance/rolling/201605/22/W020160522268609677944.jpg" width="550" height="304" /></center>
<p>&ldquo;伪基站&rdquo;主要由主机和笔记本电脑组成，能够搜取以其为中心、一定半径范围内的手机卡信息，并任意冒用他人手机号码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广告推销等短信息。</p>
<p>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其实对于我们一般的手机用户而言，理不理解如此高深的技术道理并不重要，我们只须记住重要信息不轻易透露、银行信息不轻易听信就可以了。所谓&ldquo;手机银行失效&rdquo;、&ldquo;网银证书失效&rdquo;、&ldquo;银行卡作废&rdquo;、&ldquo;信用卡提额&rdquo;、&ldquo;信用卡实名认证&rdquo;、&ldquo;积分兑换现金&rdquo;等信息多半都不可信。</p>
<p>而即便信息内容让你产生了恐慌，那么你可以联系银行客服求助，也可以前往银行营业网点咨询，总之一句话：不会的不点、不懂的不碰，让骗子无处下手</p>]]></content><pubDate>2016-05-23 07:07:32</pubDate></item><item id="173"><title><![CDATA[贷款买房如何选银行?三家很亲民一家太高冷]]></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73.html</link><thumb>http://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605/08/112720771.png</thumb><description><![CDATA[很多朋友在贷款买房时对于选择哪家银行犯了选择困难症，尤其是如今楼市持续火爆，不少银行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以低利率来吸引购房]]></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很多朋友在贷款买房时对于选择哪家银行犯了&ldquo;选择困难症&rdquo;，尤其是如今楼市持续火爆，不少银行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以低利率来吸引购房者，那么该如何选择呢?</span>
<p>结合近期各大银行年报，及最新的房贷利率数据帮您甄选出以下几家对购房者最有诱惑力的银行，到底第一大行&mdash;&mdash;工商银行会不会名列其中呢?让我们一起来看。</p>
<p><strong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房贷利率折扣优惠力度最大的银行&mdash;&mdash;汇丰银行</strong></p>
<p>根据最新监测到的数据显示，汇丰银行房贷业务在我国的12个城市中有所展开，除去珠海目前暂停房贷业务，在其余城市均有较大力度的折扣优惠。</p>
<p>不仅是在杭州、重庆、苏州这样的二城市有着8.5折的低利率，在北京、广州、深圳这三大一线城市，购房者更是可以享受到8.2折的超低折扣，执行利率仅相当于4.018%，再降一点点就可以逼近公积金3.25%的利率了，真的是让小编都心动不已了。</p>
<p>但是，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如此低的利率折扣并不是一种普遍现象，汇丰银行对于贷款条件做出了很多限制，对于客户的身份、还款能力、征信较为看重，也会对房龄、贷款金额、还款年限做出约束。</p>
<p>当然，这么低的利率已足够抓住人们的眼球，帮助汇丰银行笼络住一批高质量的用户。</p>
<p><strong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房贷利率折扣优惠范围最广的银行&mdash;&mdash;工商银行、农业银行</strong></p>
<p>&ldquo;宇宙第一大行&rdquo;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工商银行携手农业银行成为&ldquo;房贷利率折扣优惠范围最广的银行&rdquo;。</p>
<p>根据监测的数据显示，工商银行及农业银行在数据监测的35个城市中均只有四座城市实行基准利率，其余31城全部有利率优惠，首套房平均折扣分别是9.142折及9.137折。</p>
<p>相比于汇丰银行来说，虽然折扣力度并不大，但范围更加广泛，而且国有银行&ldquo;家底硬&rdquo;，根本也不会考虑到停贷的事情，所以有计划贷款买房的朋友不妨考虑下这两家银行。</p>
<p><strong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最容易借钱的银行&mdash;&mdash;建设银行</strong></p>
<p>贷款利率低固然是好事，但是贷款买房最重要的还是能否借到钱。银行审批房贷把你一拒，对不起~狗带吧。</p>
<p>根据上市银行2015年年报，特意查询了各大上市银行的个贷及房贷业务情况。结果却发现，工商银行用于个人贷款的钱是最多的，但用于个人住房贷款的钱是建设银行最多。所以，你要是只记得找谁有钱，而忽视了&ldquo;谁愿意借钱给你买房&rdquo;，就找错了银行。</p>
<center><img alt="" src="http://src.leju.com/imp/imp/deal/19/6a/4/43eecc0dc83e985602b2faa307e_p24_mk24.png" width="600" height="400" /></center> <center><img alt="" src="http://src.leju.com/imp/imp/deal/71/51/2/3a9fb1137f71ff41f2d1bdfbdc8_p24_mk24.jpg" width="600" height="400" /></center>
<p>根据数据，可以告诉各位购房者，申请房贷，必须找重视房贷客户的银行。毕竟周围的小伙伴就反应，建行的房贷业务还是很深得人心的，一方面，建行的准  备金比较充足，不会因为贷款额度受限制，临时给你削减贷款额度;另一方面，审批时间也很迅速，放宽也很快，缩短了买房周期。</p>
<p>所以说，挑选房贷找最容易借到钱的银行肯定是没错的。</p>
<p><strong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最不屑&ldquo;房贷&rdquo;业务的银行&mdash;&mdash;平安银行</strong></p>
<p>就在各大银行纷纷通过打低价牌来加大对房贷市场布局力度的同时，有这么一家银行却反倒而行之，对于房贷业务表示出态度上的&ldquo;不屑&rdquo;。</p>
<p>没错，从前面的数据就可以看出这家银行是平安银行，根据平安银行的年报显示，2015年房贷总额仅占个贷业务总额的十分之一;而另一方面，根据最新监测的数据显示，平安银行在杭州、南京、重庆、成都这四大城市均已暂停了房贷业务，要知道这几大城市可全是如今楼市火爆的&ldquo;重灾区&rdquo;呀，南京甚至为了抑制  楼市的火爆势头，紧随上海颁布了楼市限购政策。</p>
<p>虽然说，平安银行在北京、上海等六个城市也有8.8折、9折的利率优惠，但毕竟折扣力度低，影响范围小，自然而然在市场上无法形成有效的号召力，难以引起人们的重视。</p>
<p>最后，对于朋友们经常提问的&ldquo;到底哪家银行房贷利率低&rdquo;，本着客观的态度告诉您，不同银行的房贷利率执行标准不一样,至于哪家银行房贷利率低,您最好多找几家银行进行对比,然后再做选择了。</p>]]></content><pubDate>2016-05-08 11:17:53</pubDate></item><item id="172"><title><![CDATA[已获得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名单]]></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72.html</link><thumb>http://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602/05/215409961.png</thumb><description><![CDATA[2010年6月，央行正式对外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实施正式的监管。根据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2010年6月，央行正式对外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实施正式的监管。根据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需要按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span>
<p>取得支付牌照的<strong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font-family: Tahoma, Helvetica, SimSun, sans-serif; line-height: 25px; text-indent: 0px;">第三方支付</strong>  公司受央行的监管，意味着支付服务更规范，资金更安全保障。那么怎样查询想要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是否正规，是否获得支付牌照?</p>
<p>【第一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政务网：<a href="http://www.pbc.gov.cn" target="_blank">http://www.pbc.gov.cn</a></p>
<p>【第二步】：在首页找到<strong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font-family: Tahoma, Helvetica, SimSun, sans-serif; line-height: 25px; text-indent: 0px;"><font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color="red">政务公开</font></strong> &rarr;<span style="text-indent: 2em;">行政执法信息</span><span style="text-indent: 2em;">，点击进入</span></p>
<center><img src="http://www.cqloan.cn/file/upload/201602/05/214552181.png" width="248" height="206" alt="" /></center>
<p>【第三方】 进入到如下页面，点击&ldquo;<span style="text-indent: 2em;">行政审批公示</span><span style="text-indent: 2em;">&rdquo;</span></p>
<center><img src="http://www.cqloan.cn/file/upload/201602/05/214732381.png" width="480" height="196" alt="" /></center>
<p>【第四步】进入到如下页面，</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www.cqloan.cn/file/upload/201602/05/214902941.png" width="524" height="377" alt="" /></p>
<p>找到<b>&ldquo;</b><span style="text-indent: 2em;">已获许可机构(支付机构)</span><b style="text-indent: 2em;">&rdquo;</b><span style="text-indent: 2em;">&nbsp;，点击进入</span></p>
<center><img src="http://www.cqloan.cn/file/upload/201602/05/215055471.png" width="600" height="426" alt="" /></center>
<p>之后，就可以浏览公司的许可证编号、公司名称、发证日期等信息。</p>
<p>也可以在【已获许可机构】检索栏直接输入支付牌照编码或者输入支付公司中文全名，也可查询到该支付公司已获支付牌照信息，若查询不到，则代表该支付公司尚未取得支付牌照。</p>
<p>获得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企业名单</p>
<br />]]></content><pubDate>2016-02-05 21:32:50</pubDate></item><item id="167"><title><![CDATA[年底信用卡积分兑换 警惕诈骗短信]]></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67.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岁末年初，不少信用卡持有人都积累了不少积分，在体验花样繁多的积分兑换活动时，北京晨报记者也提醒市民注意信用卡积分的保质期]]></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岁末年初，不少信用卡持有人都积累了不少积分，在体验花样繁多的积分兑换活动时，北京晨报记者也提醒市民注意信用卡积分的&ldquo;保质期&rdquo;，同时谨防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积分兑换盗取信息。</span>
<p><strong>积分兑现金</strong></p>
<p><strong>诈骗短信哪儿来的？</strong></p>
<p>近日，市民张女士收到了一条来自某银行官方号码发来的短信，内容为&ldquo;尊敬的用户：您的账户累积积分27347即将逾期清空，请立即点击wap.lecbcs.com  兑换1367.35元现金。&rdquo;张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在该行的信用卡刚刚开立，远不可能有2万多积分，那这条出自银行官方号码的短信究竟是真是假?</p>
<p>随后北京晨报记者拨通了该行的官方客服，在听过记者讲述情况后客服表示，&ldquo;这条积分兑换现金的短信是诈骗分子通过伪基站发出，该行并没有发出过这样的短信。&rdquo;同时，客服提醒记者千万不要打开短信中给出的网站，这个网站很有可能是钓鱼网站，一旦登录并填写相关信息，就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给自身的财产安全带来影响。</p>
<p>那不是银行所发，这条来自银行官方号码的短信究竟是怎样发出的?电信专家付亮告诉北京晨报记者，&ldquo;通常这类短信，都是诈骗分子将自己伪装成运营商的基站，然后选取车站、商场等人流量密集的特定区域，干扰或屏蔽一定范围内的运营商信号，再冒用运营商、银行的号码向附近市民群发诈骗、推销短信。&rdquo;</p>
<p>近年来，市民常见的如&ldquo;信用卡积分兑换现金、礼品&rdquo;&ldquo;信用卡临时调额&rdquo;&ldquo;办理大额信用卡&rdquo;等与信用卡相关的短信，都有可能是伪基站发出，也有不少不明真相的市民上当受骗。据百度手机卫士发布的《2015上半年中国移动互联网安全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全国垃圾短信的总量为  199亿条，每月人均接收垃圾短信7条。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伪基站短信数量在2015年急剧增长，仅半年时间已达7亿条之多，其中北京市成为接收伪基站短信重灾区。</p>
<p>面对花样层出的电信诈骗，银行业相关人士也建议市民，&ldquo;收到退款、提额、积分兑换的短信，不妨登录官网或致电客服核实真伪、办理业务，不要在不明链接内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尤其是账户、密码等。&rdquo;</p>
<p><strong>规定各不同</strong></p>
<p><strong>积分也有&ldquo;保质期&rdquo;</strong></p>
<p>在采访中，不少市民都表示因为很少使用信用卡积分，所以对于信用卡积分兑换和年末是否清零并不清楚。那积分是否有&ldquo;保质期&rdquo;?据了解，目前不同银行对于信用卡积分有效期规定不同。</p>
<p>目前在各家商业银行中，有部分银行的信用卡积分是长期有效的，只要信用卡持卡人不销户，消费积分就不会过期。比如招商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等。</p>
<p>除此之外，像浦发银行的积分有效期则为两年;光大银行信用卡的积分有效期为五年;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有效期固定为24个月，积分将逐月过期。还有部分银行积分有效期与信用卡有效期一致，也有个别银行积分是在年底清零。</p>
<p>如果持卡者对自己的积分信息不了解，可以通过登录银行官网或者拨打信用卡背面的客服热线进行咨询，同时不少银行也推出了手机APP客户端，也能查询相应信息。</p>
<p><strong>■相关链接</strong></p>
<p><strong>信用卡积分都能用来干什么？</strong></p>
<p>●换礼品</p>
<p>年末，各家信用卡中心都推出了积分兑换礼品的活动。比如交行信用卡的持卡人就可在该行信用卡官网&ldquo;积分乐园商城&rdquo;进行礼品全积分兑换或者以&ldquo;积分+现金支付&rdquo;形式兑换心仪礼品。</p>
<p>除了各类生活中常见的实物商品，不少银行还可以选择虚拟商品进行兑换，如手机充值卡、超市购物卡、加油卡等。</p>
<p>●兑里程</p>
<p>信用卡积分也可以用来兑换里程，比如商旅人士使用航空联名卡，自动将一点一滴消费积分转为航空里程，累计到一定程度，就可轻松兑换免费机票。</p>
<p>●献爱心</p>
<p>目前，不少银行都推出了积分献爱心活动，持卡人将自己的积分捐献，银行累计到一定量后会将这些积分换成实物或现金，捐献给需要帮助的机构。</p>]]></content><pubDate>2016-01-14 16:16:55</pubDate></item><item id="164"><title><![CDATA[《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64.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description><content><![CDATA[<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nbsp;<strong style="text-indent: 2em;">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strong></div>
<p><strong>第一章 总则</strong></p>
<p>第一条  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  号发布)等规定，制定本办法。</p>
<p>第二条 支付机构从事网络支付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支付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  支付等网络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机构。本办法所称网络支付业务，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等电子设备，依托公共网络信息系统远程发起支付指令，  且付款人电子设备不与收款人特定专属设备交互，由支付机构为收付款人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活动。本办法所称收款人特定专属设备，是指专门用于交易收款，  在交易过程中与支付机构业务系统交互并参与生成、传输、处理支付指令的电子设备。</p>
<p>第三条 支付机构应当遵循主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基于客户的银行账户或者按照本办法规定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提供网  络支付服务。本办法所称支付账户，是指获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根据客户的真实意愿为其开立的，用于记录预付交易资金余额、客户凭以发起支付指  令、反映交易明细信息的电子簿记。支付账户不得透支，不得出借、出租、出售，不得利用支付账户从事或者协助他人从事非法活动。</p>
<p>第四条 支付机构基于银行卡为客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应当执行银行卡业务相关监管规定和银行卡行业规范。支付机构对特约商户的拓展与管理、业务与风险管理应当执  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  号公布)等相关规定。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服务涉及跨境人民币结算和外汇支付的，应当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支付机构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  合法权益，遵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规定，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p>
<p>第五条 支付机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接受分类评价，并执行相应的分类监管措施。</p>
<p><strong>第二章 客户管理</strong></p>
<p>第六条支付机构应当遵循&ldquo;了解你的客户&rdquo;原则，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并采  取有效措施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按规定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建立客户唯一识别编码，并在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采取持  续的身份识别措施，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p>
<p>第七条 支付机构应当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约定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至少明确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功能和流程、身份识别和交易验证方式、资金结算方式  等)，收费项目和标准，查询、差错争议及投诉等服务流程和规则，业务风险和非法活动防范及处置措施，客户损失责任划分和赔付规则等内容。支付机构为客户开  立支付账户的，还应在服务协议中以显著方式告知客户，并采取有效方式确认客户充分知晓并清晰理解下列内容：&ldquo;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  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客户委托支付机构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客户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客户，但不以客户本  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rdquo;支付机构应当确保协议内容清晰、易懂，并以显著方式提示客户  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p>
<p>第八条 获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经客户主动提出申请，可为其开立支付账户;仅获得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不得  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p>
<p><strong>第三章 业务管理</strong></p>
<p>第九条支付机构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证券、保险、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现金存取等业务。</p>
<p>第十条 支付机构向客户开户银行发送支付指令，扣划客户银行账户资金的，支付机构和银行应当执行下列要求：(一)支付机构应当事先或在首笔交易时自主识别客户身份  并分别取得客户和银行的协议授权，同意其向客户的银行账户发起支付指令扣划资金;(二)银行应当事先或在首笔交易时自主识别客户身份并与客户直接签订授权  协议，明确约定扣款适用范围和交易验证方式，设立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单笔和单日累计交易限额，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先行5赔付责  任;(三)除单笔金额不超过200  元的小额支付业务，公共事业缴费、税费缴纳、信用卡还款等收款人固定并且定期发生的支付业务，以及符合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外，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  行交易验证。</p>
<p>第十一条 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身份对同一客户在本机构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进行关联管理，并按照下列要求对个人支付账户进行分类管理：(一)对于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  少一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基本信息验证，且为首次在本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以为其开立Ⅰ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  账，余额付款交易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不超过1000  元(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二)对于支付机构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的个人客户，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合  法安全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以为其开立Ⅱ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  易年累计不超过10  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三)对于支付机构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的个人客户，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  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6户，支付机构可以为其开立Ⅲ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  类产品，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20  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外部验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数据库、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商业化数据库等。其  中，通过商业银行验证个人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应为Ⅰ类银行账户或信用卡。</p>
<p>第十二条  支付机构办理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之间转账业务的，相关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应属于同一客户。支付机构应按照与客户的约定及时办理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银行账户转账业务，不得对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银行账户转账设置限额。</p>
<p>第十三条 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本机构发行的预付卡向支付账户转账的，应当按照《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2〕第12  号公布)相关规定对预付卡转账至支付账户的余额单独管理，仅限其用于消费，不得通过转账、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等形式进行套现或者变相套现。</p>
<p>第十四条 支付机构应当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不得篡改或者隐匿交易信息。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交易  渠道、交易终端或接口类型、交易类型、交7易金额、交易时间，以及直接向客户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特约商户名称、编码和按照国家与金融行业标准设置的商户类  别码;(二)收付款客户名称，收付款支付账户账号或者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三)付款客户的身份验证和交易授权信息;(四)有效追溯交易的标  识;(五)单位客户单笔超过5 万元的转账业务的付款用途和事由。</p>
<p>第十五条 因交易取消(撤销)、退货、交易不成功或者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赎回等原因需划回资金的，相应款项应当划回原扣款账户。</p>
<p>第十六条 对于客户的网络支付业务操作行为，支付机构应当在确认客户身份及真实意愿后及时办理，并在操作生效之日起至少五年内，真实、完整保存操作记录。客户操作行  为包括但不限于登录和注销登录、身份识别和交易验证、变更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调整业务功能、调整交易限额、变更资金收付方式，以及变更或挂失密码、数字  证书、电子签名等。</p>
<p><strong>第四章 风险管理与客户权益保护</strong></p>
<p>第十七条 支付机构应当综合客户类型、身份核实方式、8交易行为特征、资信状况等因素，建立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制度和机制，并动态调整客户风险评级及相关风险控制措  施。支付机构应当根据客户风险评级、交易验证方式、交易渠道、交易终端或接口类型、交易类型、交易金额、交易时间、商户类别等因素，建立交易风险管理制度  和交易监测系统，对疑似欺诈、套现、洗钱、非法融资、恐怖融资等交易，及时采取调查核实、延迟结算、终止服务等措施。</p>
<p>第十八条 支付机构应当向客户充分提示网络支付业务的潜在风险，及时揭示不法分子新型作案手段，对客户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对高风险业务在操作前、操作中进行风险  警示。支付机构为客户购买合作机构的金融类产品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应当确保合作机构为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并依法开展业务的机构，并在首次购买时向客户展示  合作机构信息和产品信息，充分提示相关责任、权利、义务及潜在风险，协助客户与合作机构完成协议签订。</p>
<p>第十九条 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制度和交易赔付制度，并对不能有效证明因客户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及时先行全额赔付，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支付机构应于每年1  月31 日前，将前一年度发生的风险事件、客户风险损失发生和赔付等情况在网站对外公告。支付机构应在年度监管报告中如实反映上述内容和风险准备金计提、使用及结  余等情况。</p>
<p>第二十条 支付机构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客户信息保护的规定，制定有效的客户信息保护措施和风险控制机制，履行客户信息保护责任。支付机构不得存储客户银行卡的  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验证码、密码等敏感信息，原则上不得存储银行卡有效期。因特殊业务需要，支付机构确需存储客户银行卡有效期的，应当取得客户和开户银  行的授权，以加密形式存储。支付机构应当以&ldquo;最小化&rdquo;原则采集、使用、存储和传输客户信息，并告知客户相关信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支付机构不得向其他机构  或个人提供客户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经客户本人逐项确认并授权的除外。</p>
<p>第二十一条  支付机构应当通过协议约定禁止特约商户存储客户银行卡的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验证码、有效期、密码等敏感信息，并采取定期检查、技术监测等必要监督措施。  特约商户违反协议约定存储上述敏感信息的，支付机构应当立即暂停或者终止为其提供网络支付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删除敏感信息、防止信息泄露，并依法承担因相  关信息泄露造成的损失和责任。</p>
<p>第二十二条  支付机构可以组合选用下列三类要素，对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验证：(一)仅客户本人知悉的要素，如静态密码等;(二)仅客户本人持有并特有  的，不可复制或者不可重10复利用的要素，如经过安全认证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以及通过安全渠道生成和传输的一次性密码等;(三)客户本人生理特征要  素，如指纹等。支付机构应当确保采用的要素相互独立，部分要素的损坏或者泄露不应导致其他要素损坏或者泄露。</p>
<p>第二十三条 支付机构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作为验证要素的，数字证书及生成电子签名的过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金融电子认证规范》(  JR/T0118-2015)等有关规定，确保数字证书的唯一性、完整性及交易的不可抵赖性。支付机构采用一次性密码作为验证要素的，应当切实防范一次性  密码获取端与支付指令发起端为相同物理设备而带来的风险，并将一次性密码有效期严格限制在最短的必要时间内。支付机构采用客户本人生理特征作为验证要素  的，应当符合国家、金融行业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防止被非法存储、复制或重放。</p>
<p>第二十四条  支付机构应根据交易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按照下列要求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一)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  的两类(含)以上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11(二)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  (含)以上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  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三)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 1000  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p>
<p>第二十五条  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相关系统设施和技术，应当持续符合国家、金融行业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如未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或者尚未形成国家、金融行业标准，支付机构应当无条件全额承担客户直接风险损失的先行赔付责任。</p>
<p>第二十六条  支付机构应当在境内拥有安全、规范的网络支付业务处理系统及其备份系统，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系统安全性和业务连续性。支付机构为境内交易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境内业务处理系统完成交易处理，并在境内完成资金结算。</p>
<p>第二十七条 支付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客户在执行支付指令前可对收付款客户名称和账号、交易金额等交易信息进行确认，并在支付指令完成后及时将结果通知客户。  12因交易超时、无响应或者系统故障导致支付指令无法正常处理的，支付机构应当及时提示客户;因客户原因造成支付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支  付机构应当主动通知客户更改或者协助客户采取补救措施。</p>
<p>第二十八条  支付机构应当通过具有合法独立域名的网站和统一的服务电话等渠道，为客户免费提供至少最近一年以内交易信息查询服务，并建立健全差错争议和纠纷投诉处理制  度，配备专业部门和人员据实、准确、及时处理交易差错和客户投诉。支付机构应当告知客户相关服务的正确获取途径，指导客户有效辨识服务渠道的真实性。支付  机构应当于每年1 月31 日前，将前一年度发生的客户投诉数量和类型、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投诉处理速度等情况在网站对外公告。</p>
<p>第二十九条  支付机构应当充分尊重客户自主选择权，不得强迫客户使用本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不得阻碍客户使用其他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支付机构应当公平展示客户可选用  的各种资金收付方式，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强迫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或者通过支付账户办理资金收付，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p>
<p>第三十条 支付机构因系统升级、调试等原因，需暂停网络支付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5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支付机构变更协议条款、提高服务收费标准或者新设收费项目的，应当于实施之前在网站等服务渠道以显著方式连13续公示30  日，并于客户首次办理相关业务前确认客户知悉且接受拟调整的全部详细内容。</p>
<p><strong>第五章 监督管理</strong></p>
<p>第三十一条 支付机构提供网络支付创新产品或者服务、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与境外机构合作在境内开展网络支付业务的，应当至少提前30  日向法人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支付机构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的，应当及时向法人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同时报告公  安机关。</p>
<p>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结合支付机构的企业资质、风险管控特别是客户备付金管理等因素，确立支付机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建立持续分类评价工作机制，并对支付机构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p>
<p>第三十三条  评定为&ldquo;A&rdquo;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的支付机构，可以采用能够切实落实实名制要求的其他客户身份核实方法，经法人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评估认可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后实施。</p>
<p>第三十四条  评定为&ldquo;A&rdquo;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的支付机构，可以对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14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且相关法律法规允许不进行工  商登记注册的个人客户(以下简称个人卖家)参照单位客户管理，但应建立持续监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对个人卖家实施动态管理的有效机制，并向法人所在地中国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支付机构参照单位客户管理的个人卖家，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一)相关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  查和登记，与其签订登记协议，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二)  支付机构已按照开立Ⅲ类个人支付账户的标准对其完成身份核实;(三)持续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满6 个月，且期间使用支付账户收取的经营收入累计超过20 万元。</p>
<p>第三十五条  评定为&ldquo;A&rdquo;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的支付机构，对于已经实名确认、达到实名制管理要求的支付账户，在办理第十二条第一款所述转账业务  时，相关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可以不属于同一客户。但支付机构应在交易中向银行准确、完整发送交易渠道、交易终端或接口类型、交易类型、收付款客户名称和账  号等交易信息。</p>
<p>第三十六条  评定为&ldquo;A&rdquo;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的支付机构，可以将达到实名制管理要求的Ⅱ15类、Ⅲ类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单日累计限额，提高至第  二十四条规定的2  倍。评定为&ldquo;B&rdquo;类及以上，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0%的支付机构，可以将达到实名制管理要求的Ⅱ类、Ⅲ类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单日累计限额，  提高至第二十四条规定的1.5 倍。</p>
<p>第三十七条  评定为&ldquo;A&rdquo;类的支付机构按照第十条规定办理相关业务时，可以与银行根据业务需要，通过协议自主约定由支付机构代替进行交易验证的情形，但支付机构应在交  易中向银行完整、准确发送交易渠道、交易终端或接口类型、交易类型、商户名称、商户编码、商户类别码、收付款客户名称和账号等交易信息;银行应核实支付机  构验证手段或渠道的安全性，且对客户资金安全的管理责任不因支付机构代替验证而转移。</p>
<p>第三十八条  对于评定为&ldquo;C&rdquo;类及以下、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较低、对零售支付体系或社会公众非现金支付信心产生重大影响的支付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在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的基础上适度提高公开披露相关信息的要求，并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p>
<p>第三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照上述分类管理措施相应条件，动态确定支付机构适用的监管规定并持续监管。支付机构分类评定结果和支付账户实名比例不符合上述  分类管理措施相应条件的，应严格按照第十条、第十一16条、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支  付机构分类管理需要，对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范围、模式、功能、限额及业务创新等相关管理措施进行适时调整。</p>
<p>第四十条 支付机构应当加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接受行业自律组织管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网络支付业务行业自律规范，建立自律审查机制，向中国人民  银行备案后组织实施。自律规范应包括支付机构与客户签订协议的范本，明确协议应记载和不得记载事项，还应包括支付机构披露有关信息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格式。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当建立信用承诺制度，要求支付机构以标准格式向社会公开承诺依法合规开展网络支付业务、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  益、如违法违规自愿接受约束和处罚。</p>
<p><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18px">第六章 法律责任</span></strong></p>
<p>第四十一条  支付机构从事网络支付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一)未按规定建立  客户实名制管理、支付账户开立与17使用、差错争议和纠纷投诉处理、风险准备金和交易赔付、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的;(二)未按规定建立客户风险评级管理、  支付账户功能与限额管理、客户支付指令验证管理、交易和信息安全管理、交易监测系统等风险控制机制的，未按规定对支付业务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的;(三)  未按规定进行风险提示、公开披露相关信息的;(四)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p>
<p>第四十二条  支付机构从事网络支付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  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一)不符合支付机构支付业务系统设施有关要求的;(二)不符合国  家、金融行业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的，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金融电子认证规范》等规定的;(三)为非法交  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的;(四)未按规定采取客户支付指令验证措施的;(五)未真实、完整、  准确反映网络支付交易信息，篡改或者隐匿交易信息的;(六)未按规定处理客户信息，或者未履行客户信息保18密义务，造成信息泄露隐患或者导致信息泄露  的;(七)妨碍客户自主选择支付服务提供主体或资金收付方式的;(八)公开披露虚假信息的;(九)违规开立支付账户，或擅自经营金融业务活动的。</p>
<p>第四十三条 支付机构违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规定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p>
<p><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18px">第七章 附 则</span></strong></p>
<p>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相关用语含义如下：单位客户，是指接受支付机构支付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个人客户，是指接受支付机构支付服务的自然人。单位客户的  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  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个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  名、国籍、性别、职业、住址、联系方式以及客户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19法人和其他组织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政府有权机关颁发的能够  证明其合法真实身份的证件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经营  者或授权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个人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在中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  簿;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外国公民为护照或者外国  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客户本人，是指客户本单位(单位客户)或者本人(个人客 户)。</p>
<p>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和修订。</p>
<p>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16年7月1日起施行。</p>]]></content><pubDate>2016-01-01 23:59:34</pubDate></item><item id="162"><title><![CDATA[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62.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第一章 总 则</span>
<p>第一条  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p>
<p>第二条 支付机构从事网络支付业务，适用本办法。</p>
<p>本办法所称支付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网络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机构。</p>
<p>本办法所称网络支付业务，是指客户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等电子设备，依托公共网络信息系统远程发起支付指令，且付款客户电子设备不与收款客户特定专属设备交互，由支付机构为收付款客户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活动。</p>
<p>本办法所称收款客户特定专属设备，是指专门用于交易收款，在交易过程中与支付机构业务系统交互并参与生成、传输、处理支付指令的电子设备。</p>
<p>第三条 支付机构应当遵循主要服务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原则，基于客户的银行账户或者按照本办法规定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p>
<p>本办法所称支付账户，是指获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根据客户的真实意愿为其开立的，用于记录预付交易资金余额、凭以发起支付指令、反映支付交易明细信息的电子簿记。</p>
<p>第四条 支付机构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p>
<p>第五条  支付机构开展网络支付业务，应当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遵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规定，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涉及跨境人民币结算和外汇支付业务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p>
<p>第二章 客户管理</p>
<p>第六条 支付机构应当遵循&ldquo;了解你的客户&rdquo;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并依法留存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建立客户唯一识别编码。</p>
<p>第七条 支付机构为客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应当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至少约定下列内容：</p>
<p>(一)支付机构名称、营业地址、网站地址及联系方式;</p>
<p>(二)支付机构提供的网络支付业务类型和业务规则;</p>
<p>(三)支付机构对客户支付指令的验证方式;</p>
<p>(四)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p>
<p>(五)客户资金结算方式，以及支付机构为此提供相关支付便利的义务;</p>
<p>(六)支付机构为防范欺诈等业务风险及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活动，可以对支付服务采取的限制性措施;</p>
<p>(七)支付机构与客户的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p>
<p>支付机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客户注意服务协议中与客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核心事项，并按客户的要求予以解释或说明。</p>
<p>第八条  获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应当经客户主动提出申请，方为其开立支付账户;仅获得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p>
<p>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p>
<p>第九条  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p>
<p>外部验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数据库、商业银行账户信息系统、商业化数据库等能够有效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p>
<p>第十条 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服务协议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p>
<p>(一)以显著方式明确告知客户：&ldquo;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客户本人的商业银行货币存款，其实质为客户向支付机构购买的、所有权归属于客户并由支付机构保管的预付价值，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的所有权归属于客户，但以支付机构的名义存放在商业银行，可由支付机构向其开户银行发起支付指令进行调拨。&rdquo;支付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方式要求客户确认已充分知晓并清晰理解上述内容及相关风险;</p>
<p>(二)支付账户开立、使用、挂失、止付、注销的规则;</p>
<p>(三)违规开立或者使用支付账户的处置方式;</p>
<p>(四)支付账户资金变动的通知方式和异常交易的处置方式;</p>
<p>(五)支付机构对风险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条件，及客户承担风险损失的单笔、累计最高限额及其条件。</p>
<p>第十一条 支付账户不得出借、出租、出售，不得利用支付账户从事或者协助他人从事非法活动。</p>
<p>第十二条 客户变更身份信息，重置或者挂失密码、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办理支付账户止付、注销业务的，支付机构应当在确认客户身份及真实意愿后及时办理。</p>
<p>第三章 业务管理</p>
<p>第十三条 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办理或者变相办理现金存取、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业务。</p>
<p>第十四条 支付机构基于银行卡为客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应当执行银行卡业务相关监管规定，以及银行卡行业规范。</p>
<p>第十五条  支付机构根据客户授权，向客户开户银行发送支付指令，扣划客户银行账户资金的，支付机构、客户和银行在事先或者首笔交易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则明确相关授权并依照执行：</p>
<p>(一)支付机构应当取得客户和银行的授权，同意其向客户的银行账户发起支付指令扣划资金;</p>
<p>(二)银行应当与客户直接签订授权协议，明确约定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方式，以及交易限额等必要风险管理措施;</p>
<p>(三)除单笔金额不足200元的小额支付业务，以及公共事业费、税费缴纳等收款人固定并且定期发生的支付业务外，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银行对客户资金安全的管理责任不因支付机构代替验证而转移。</p>
<p>支付机构应当为银行对客户的身份及交易验证提供必要技术支持，不得人为设置障碍。</p>
<p>第十六条  支付机构为个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并基于支付账户余额办理网络支付业务的，应按照下列要求根据客户身份核实方式对个人支付账户余额的付款功能和交易限额进行分类管理：</p>
<p>(一)对于支付机构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完成身份核实的个人客户，以及支付机构仅以非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但通过五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身份基本信息完成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为其开立综合类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p>
<p>(二)对于支付机构仅以非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且通过三个(含)以上、五个以下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身份基本信息完成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为其开立消费类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p>
<p>(三)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身份对同一客户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进行关联管理。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p>
<p>第十七条  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p>
<p>支付机构不得对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转账业务设置限额。</p>
<p>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审核制度和措施，在有效确认审核结果基础上办理相关业务。支付机构应当在网站公告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的具体审核方式。</p>
<p>第十八条  支付机构为单位客户提供转账服务的，对于单笔超过5万元的转账业务，应当要求单位客户注明付款用途和事由，并提供付款依据或者相关证明文件，单位支付账户向同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的除外。</p>
<p>第十九条  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本机构发行的预付卡向支付账户转账的，应当按照《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预付卡转账至支付账户的余额单独管理，仅限其用于消费，不得通过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等形式进行套现或者变相套现。</p>
<p>第二十条 因交易取消(撤销)、退货、交易不成功或者投资理财产品赎回等原因需划回资金的，相应款项应当划回原扣款账户。</p>
<p>第二十一条 支付机构应当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不得篡改或者隐匿交易信息。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p>
<p>(一)交易渠道、受理终端类型、交易类型、交易金额、交易时间，以及直接向客户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特约商户名称和按照国家与金融行业标准设置的商户类别码;</p>
<p>(二)收付款客户名称，收付款支付账户账号或者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p>
<p>(三)付款客户的身份验证和交易授权信息;</p>
<p>(四)有效追溯交易的标识;</p>
<p>(五)单位客户单笔超过5万元的转账业务的付款用途和事由，及付款依据或者相关证明文件。</p>
<p>第二十二条 支付机构对特约商户的拓展与管理、业务与风险管理措施应当按照《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p>
<p>第四章 风险管理与客户权益保护</p>
<p>第二十三条  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相关系统设施和相关产品运用的具体技术，应当持续符合国家、金融行业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网络支付业务相关产品运用的技术尚未形成国家、金融行业标准的，支付机构应当全额承担该产品相关风险损失。</p>
<p>第二十四条 支付机构应当在境内拥有并运营独立、安全、规范的网络支付业务处理系统及其备份系统。</p>
<p>支付机构为境内交易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境内业务处理系统为其办理网络支付业务，并在境内完成资金结算。</p>
<p>第二十五条 支付机构应当综合客户身份核实方式、交易行为特征、资信状况等因素，建立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制度，并动态调整客户风险评级。</p>
<p>第二十六条  支付机构应当根据客户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客户风险评级、交易类型、交易金额、交易渠道、受理终端类型、商户类别等因素，建立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交易监测系统，对疑似套现、欺诈、非法融资、洗钱、恐怖融资等交易，及时采取调查核实、延迟结算、终止服务等风险管理措施;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报告。</p>
<p>第二十七条 支付机构可以组合选用下列三类要素，对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支付指令进行验证：</p>
<p>(一)仅客户本人知悉的要素，如静态密码等;</p>
<p>(二)仅客户本人持有并特有的，不可复制或者不可重复利用的要素，如经过安全认证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以及通过安全渠道生成和传输的一次性密码等;</p>
<p>(三)客户本人生理特征要素，如指纹等。</p>
<p>支付机构应当确保采用的要素相互独立，即部分要素的损坏或者泄露不应导致其他要素损坏或者泄露。</p>
<p>第二十八条  支付机构应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p>
<p>第二十九条  支付机构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作为验证要素的，应当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具有数据安全存储和运算能力的硬件载体对数字证书及生成电子签名的过程进行保护，确保数字证书的唯一性、完整性及交易的不可抵赖性。</p>
<p>支付机构采用一次性密码作为验证要素的，应当切实防范一次性密码获取端与支付指令发起端为相同物理设备而带来的风险，并将一次性密码有效期严格限制在最短的必要时间内。</p>
<p>支付机构采用客户本人生理特征作为验证要素的，应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具有数据安全存储和运算能力的硬件载体进行保护，防止被非法存储、复制或重放。</p>
<p>第三十条  支付机构应当每年对交易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业务处理系统、交易监测系统等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全面评估。评估应由不以任何方式参与网络支付服务开发或者运营的专业人员进行。评估报告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在网站对外公告。</p>
<p>第三十一条 支付机构应当限制客户尝试登陆或者识别身份的次数，制定客户访问超时规则，设置身份识别时限。</p>
<p>第三十二条 支付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灾备系统，保障业务连续性和系统安全性。</p>
<p>第三十三条 支付机构应当充分尊重客户自主选择权，不得强迫客户使用本机构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也不得阻碍客户使用其他机构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p>
<p>支付机构应当公平展示客户可选用的各种资金收付方式，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强迫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或者通过支付账户办理资金收付，不得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p>
<p>支付机构应当根据客户意愿办理网络支付服务或者支付账户功能的暂停、禁用或者注销。</p>
<p>第三十四条  支付机构应当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2011〕17号)有关规定制定有效的客户信息保护措施和风险控制机制，切实履行客户信息保护责任。</p>
<p>第三十五条  支付机构应当以&ldquo;最小化&rdquo;原则采集、使用、存储和传输客户信息，并告知客户相关信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支付机构不得向本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客户信息，因办理支付业务需要并经客户逐项确认并授权的，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p>
<p>支付机构不得存储客户银行账户密码、银行卡验证码和有效期等敏感信息。因特殊业务需要，支付机构确需存储客户银行卡有效期的，应当取得客户和开户银行的授权，以加密形式存储。</p>
<p>第三十六条 支付机构应当通过协议约定禁止特约商户存储客户账户密码、银行卡验证码和有效期等敏感信息，并采取定期检查、技术监测等必要监督措施。</p>
<p>特约商户违反协议约定存储上述敏感信息的，支付机构应当立即暂停或者终止为其提供网络支付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删除敏感信息、防止信息泄露，并承担因相关信息泄露造成的损失和责任。</p>
<p>第三十七条  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制度和交易赔付制度，并对不能有效证明因客户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使用风险准备金先行全额赔付，保障客户合法权益。</p>
<p>支付机构应在年度监管报告中如实反映客户风险损失、客户损失赔付、风险准备金计提、风险准备金使用和风险准备金结余等情况。</p>
<p>第三十八条  支付机构应当向客户充分提示网络支付业务的潜在风险，及时揭示不法分子新型作案手段，对客户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对高风险业务在操作前、操作中进行风险警示。</p>
<p>支付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将前一年度发生的风险事件、客户风险损失、客户损失赔付等情况在网站对外公告。</p>
<p>第三十九条  支付机构为客户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应当确保相关产品或者服务提供方为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并依法开展业务的机构，并充分向客户提示潜在风险。</p>
<p>第四十条 支付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客户在执行支付指令前可对资金收付账户、交易金额等交易信息进行确认，并在支付指令完成后及时将结果通知客户。</p>
<p>因交易超时、无响应或者系统故障导致支付指令无法正常处理的，支付机构应当及时提示客户;因客户原因造成支付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支付机构应当主动通知客户更改或者协助客户采取补救措施。</p>
<p>第四十一条  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支付业务差错争议和纠纷投诉处理制度，向客户公告相关受理机制和流程，并配备专业部门和人员，据实、准确、及时处理交易差错和客户投诉。</p>
<p>第四十二条 支付机构应当通过具有合法独立域名的网站、统一的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等渠道，为客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及查询、咨询、投诉等配套服务。</p>
<p>支付机构应当告知客户相关服务的正确获取途径，指导客户有效辨识服务渠道的真实性，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冒充支付机构或者提供虚假服务渠道实施网络欺诈、盗用账户或者窃取信息。</p>
<p>第四十三条 支付机构应当为客户免费提供至少最近一年以内交易信息查询服务。</p>
<p>第四十四条 支付机构因系统升级、调试等原因，需暂停网络支付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予以公告。</p>
<p>第四十五条  支付机构变更协议条款、提高网络支付服务收费标准或者新设收费项目的，应当于实施之前在网站以显著方式连续公示30日，并于客户首次办理相关业务前确认客户知悉且接受拟调整的全部详细内容，保障客户对相关服务的自主选择权。</p>
<p>第四十六条  支付机构应当真实、完整记录客户各项操作，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登录、支付指令验证、变更身份信息、变更预留通讯号码、调整业务功能、调整交易限额、变更资金收付方式，以及重置或者挂失密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相关记录应当自操作生效之日起至少保存5年。</p>
<p>第四十七条 商业银行对涉及本行银行账户的相关交易提出查询、差错或者投诉处理以及风险控制等合理要求的，支付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并及时处理。</p>
<p>第五章 监督管理</p>
<p>第四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p>
<p>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支付机构的客户规模、交易规模、风险管理状况等因素，指定对零售支付体系或社会公众非现金支付信心产生重大影响的支付机构必须聘请独立、合格的外部审计机构，每隔两年定期持续审查、评估该支付机构的业务合规性及其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健全性，并将审查结果同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p>
<p>第四十九条  支付机构提供网络支付创新产品或者服务、决定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调高服务收费标准或者新增收费项目，以及与境外机构合作在境内开展网络支付业务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报告。</p>
<p>第五十条 支付机构发生涉嫌违法犯罪案件或者重大风险事件的，应当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报告。</p>
<p>第五十一条 支付机构应当加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接受行业自律组织管理。</p>
<p>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网络支付业务行业自律规范，建立自律审查机制，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后组织实施。自律规范应包括支付机构与客户签订协议的范本，明确协议应记载和不得记载事项，还应包括支付机构披露有关信息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格式。</p>
<p>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当建立信用承诺制度，要求支付机构以标准格式向社会公开承诺依法合规开展网络支付业务、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如违法违规将自愿接受约束和处罚。</p>
<p>第六章 法律责任</p>
<p>第五十二条 支付机构从事网络支付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p>
<p>(一)未按规定建立客户实名制管理、支付账户开立与使用、差错争议和纠纷投诉处理、风险准备金和交易赔付、年度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的;</p>
<p>(二)未按规定建立客户风险评级管理、支付账户功能与限额管理、客户支付指令验证管理、交易和信息安全管理、交易监测系统等风险控制机制的，未按规定对支付业务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的;</p>
<p>(三)未按规定进行风险提示或者公开披露相关信息的;</p>
<p>(四)未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报送信息的。</p>
<p>第五十三条  支付机构从事网络支付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导致严重后果，扰乱支付清算市场秩序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p>
<p>(一)不符合支付机构支付业务系统设施有关要求的;</p>
<p>(二)不符合国家、金融行业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的，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无有效认证证书的;</p>
<p>(三)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的;</p>
<p>(四)未按规定采取客户支付指令验证措施的;</p>
<p>(五)未真实、完整、准确反映网络支付交易信息，篡改或者隐匿交易信息的;</p>
<p>(六)未按规定处理客户信息，或者未履行客户信息保密义务，造成信息泄露隐患或者导致信息泄露的;</p>
<p>(七)妨碍客户自主选择支付服务提供主体或资金收付方式的。</p>
<p>第五十四条 支付机构违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规定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p>
<p>第七章 附 则</p>
<p>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相关用语含义如下：</p>
<p>单位客户，是指接受支付机构支付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组织。</p>
<p>个人客户，是指接受支付机构支付服务的自然人。</p>
<p>客户本人，是指客户本单位(单位客户)或者本人(个人客户)。</p>
<p>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和修订。</p>
<p>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5年 月 日起施行。</p>
<p>本办法施行之前已从事网络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有关业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p>]]></content><pubDate>2015-12-29 22:50:58</pubDate></item><item id="161"><title><![CDATA[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61.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及依据]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出借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第一章 总 则</span>
<p>第一条 [立法目的及依据]  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出借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p>
<p>第二条 [适用范围和释义] 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p>
<p>本办法所称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企业。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p>
<p>本办法所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是指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部门。</p>
<p>第三条 [基本原则]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p>
<p>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ldquo;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rdquo;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p>
<p>第四条 [管理机制]  按照&ldquo;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rdquo;的总体要求和&ldquo;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rdquo;的监管原则，落实各方管理责任。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指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网络借贷规范引导和风险处置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牵头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进行互联网安全监管，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工作。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p>
<p>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指导本辖区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p>
<p>第二章 备案管理</p>
<p>第五条 [备案登记]  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包含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p>
<p>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p>
<p>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后的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p>
<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还应当依法向通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涉及经营性电信业务的，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p>
<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评估分类等具体细则另行制定。</p>
<p>第六条 [机构名称] 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其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ldquo;网络借贷信息中介&rdquo;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p>
<p>第七条 [备案变更]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并进行备案信息变更。</p>
<p>第八条 [备案注销]  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办理备案注销。</p>
<p>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除依法进行清算外，由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注销其备案。</p>
<p>第三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p>
<p>第九条 [机构义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p>
<p>(一)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p>
<p>(二)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p>
<p>(三)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发现欺诈行为或其他损害出借人利益的情形，及时公告并终止相关网络借贷活动;</p>
<p>(四)持续开展网络借贷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活动，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引导出借人以小额分散的方式参与网络借贷，确保出借人充分知悉借贷风险;</p>
<p>(五)按照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其中网络借贷有关债权债务信息要及时向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报送并登记;</p>
<p>(六)妥善保管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删除、篡改，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p>
<p>(七)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接受反洗钱监督管理;</p>
<p>(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范查处金融违法犯罪相关工作;</p>
<p>(九)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p>
<p>(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商登记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义务。</p>
<p>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p>
<p>第十条 [禁止行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p>
<p>(一)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p>
<p>(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p>
<p>(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p>
<p>(四)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p>
<p>(五)发放贷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p>
<p>(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p>
<p>(七)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p>
<p>(八)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推介、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p>
<p>(九)故意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p>
<p>(十)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市场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p>
<p>(十一)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p>
<p>(十二)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p>
<p>第十一条 [实名注册]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核实的实名注册用户。</p>
<p>第十二条 [借款人义务] 借款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p>
<p>(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用户信息及融资信息;</p>
<p>(二)保证融资项目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不得用于出借等其他目的;</p>
<p>(三)按约定向出借人如实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益的重大信息;</p>
<p>(四)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p>
<p>第十三条 [借款人禁止行为] 借款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p>
<p>(一)欺诈借款;</p>
<p>(二)同时通过多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者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对项目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重复融资;</p>
<p>(三)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外的公开场所发布同一融资项目的信息;</p>
<p>(四)已发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中含有本办法第十条所列内容，仍进行交易;</p>
<p>(五)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p>
<p>第十四条 [出借人条件]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p>
<p>第十五条 [出借人义务]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p>
<p>(一)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等信息;</p>
<p>(二)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p>
<p>(三)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p>
<p>(四)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p>
<p>(五)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p>
<p>第十六条 [线下业务]  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p>
<p>第十七条 [风险控制]  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本机构的单笔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p>
<p>第十八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试，具有完善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以及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科技管理、科技风险管理和科技审计有关制度，配置充足的资源，采取完善的管理控制措施和技术手段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健运行，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的信息安全。</p>
<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记录并留存借贷双方上网日志信息，信息交互内容等数据，留存期限为5年;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接受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安全检查和审计。</p>
<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成立两年内，应当建立或使用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应用级灾备系统设施。</p>
<p>第十九条 [募集期管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为单一融资项目设置募集期，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p>
<p>第二十条 [费用分配] 借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应当归出借人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与出借人、借款人另行约定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p>
<p>第二十一条 [征信管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征信机构等的业务合作，依法报送、查询和使用有关金融信用信息。</p>
<p>第二十二条 [电子签名]  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p>
<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使用第三方数字认证系统，应当对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有关认证安全可靠并具有独立性。</p>
<p>第二十三条 [档案管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技术，记录并妥善保存网络借贷业务活动数据和资料，做好数据备份。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借贷合同到期后应当至少保存5年。</p>
<p>第二十四条 [业务暂停与终止]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暂停、终止业务时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官方网站等有效渠道向出借人与借款人公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p>
<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因解散、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应当在解散、被撤销或破产前，妥善处理已撮合存续的借贷业务，清算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p>
<p>[破产隔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清算时，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分别属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不列入清算财产。</p>
<p>第四章 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p>
<p>第二十五条 [借贷决策]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每一融资项目的出借决策均应当由出借人作出并确认。</p>
<p>第二十六条 [风险揭示及评估]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网络借贷风险和禁止性行为，并经出借人确认。</p>
<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健康状况、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p>
<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出借人实行分级管理，设置可动态调整的出借限额和出借标的限制。</p>
<p>第二十七条 [客户信息保护]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管理，确保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p>
<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资金存管机构、其他各类外包服务机构等应当为业务开展过程中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保密，未经出借人与借款人同意，不得将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用于所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p>
<p>在中国境内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的储存、处理和分析应在当中国境内进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内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p>
<p>第二十八条 [客户资金保护]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p>
<p>第二十九条 [纠纷解决] 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p>
<p>(一)自行和解;</p>
<p>(二)请求行业自律组织调解;</p>
<p>(三)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p>
<p>(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
<p>第五章 信息披露</p>
<p>第三十条 [融资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以下信息：</p>
<p>(一)借款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收入、主要财产、主要债务、信用报告;</p>
<p>(二)融资项目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类型、主要内容、地理位置、审批文件、还款来源、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及利率、信用评级或者信用评分、担保情况;</p>
<p>(三)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p>
<p>(四)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资金运用情况、借款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化情况等。</p>
<p>第三十一条 [机构经营管理信息披露]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时在其官方网站显著位置披露本机构所撮合借贷项目交易金额、交易笔数、借贷余额、最大单户借款余额占比、最大10户借款余额占比、借款逾期金额、代偿金额、借贷逾期率、借贷坏账率、出借人数量、借款人数量、客户投诉情况等经营管理信息。</p>
<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建立业务活动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及工商登记注册地省级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治理结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团队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实收资本及运用情况、业务经营情况、与资金存管机构及增信机构合作情况等。</p>
<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本机构出借人与借款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情况、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安全、经营合规性等重点环节实施审计，并且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定期对信息安全实施测评认证，向出借人与借款人、工商登记注册地省级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等披露审计和测评认证结果。</p>
<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将定期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置备于机构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p>
<p>第三十二条 [披露义务的责任主体]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p>
<p>借款人应当配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出借人对融资项目有关信息的调查核实，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p>
<p>第六章 监督管理</p>
<p>第三十三条 [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职责]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应当履行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有关职责外，还应当承担下列职责：</p>
<p>(一)对地方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开展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p>
<p>(二)建立跨省(区、市)经营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风险监测分析和开展风险提示，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和督导;</p>
<p>(三)推进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p>
<p>(四)指导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p>
<p>(五)对本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进行解释。</p>
<p>第三十四条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职责]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沟通、协作，并履行下列监管职责：</p>
<p>(一)建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从业人员的执业记录，建立并管理行业有关数据信息的统计，开展风险监测分析，并按要求定期报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统计数据与中国人民银行及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运行机构共享;</p>
<p>(二)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中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制定实施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合同文本等标准化规则，促进机构信息披露和增强经营管理透明度;</p>
<p>(三)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自主或聘请专业机构对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p>
<p>(四)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相关措施;</p>
<p>(五)建立舆情监测制度，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中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测，并及时报告省级人民政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司法机关查处;</p>
<p>(六)定期向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本辖区备案和网络借贷行业年度监管与发展情况报告。</p>
<p>第三十五条 [自律组织职责] 省级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将组织章程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并履行下列职责：</p>
<p>(一)制定自律规则、经营细则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教育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p>
<p>(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组织相关培训，向会员提供行业信息、法律咨询等服务，调解纠纷;</p>
<p>(三)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开展自律检查;</p>
<p>(四)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赋予的其他职责。</p>
<p>第三十六条 [客户资金存管] 借款人、出借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机构、担保人等应当签订资金存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p>
<p>资金存管机构对出借人与借款人开立和使用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合同约定，依照出借人与借款人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出的指令，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进行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p>
<p>资金存管机构承担实名开户和履行合同约定及借贷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审核责任，但不承担融资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实质审核责任。</p>
<p>资金存管方应当按照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报送数据信息并依法接受相关监督管理。</p>
<p>第三十七条 [重大风险信息报送]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下列重大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p>
<p>(一)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重大经营风险;</p>
<p>(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p>
<p>(三)因商业欺诈行为被起诉，包括违规担保、夸大宣传、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错误处置资金等行为。</p>
<p>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借贷行业重大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置有关重大事件。</p>
<p>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重大风险及处置情况信息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p>
<p>第三十八条 [一般信息报送]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p>
<p>(一)备案事项发生变更;</p>
<p>(二)不再提供网络借贷信息服务;</p>
<p>(三)因违规经营行为被查处或被起诉;</p>
<p>(四)内部人员违反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p>
<p>(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情形。</p>
<p>第三十九条 [年度审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并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送年度审计报告。</p>
<p>第七章 法律责任</p>
<p>第四十条 [监管部门责任]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p>(一)未依照本办法规定报告重大风险和处置情况的;</p>
<p>(二)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供行业统计、行业报告等相关信息的;</p>
<p>(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行为。</p>
<p>第四十一条 [机构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将其违法违规和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等监管措施，以及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人民币3万元以下罚款和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p>监管部门应当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相关企业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并将诚信档案与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或其他全国性的数据库链接，实现数据共享。</p>
<p>第四十二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出借人及借款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p>第八章 附 则</p>
<p>第四十三条 [相关从业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投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办法另行制定。</p>
<p>第四十四条 [全国行业自律组织] 全国性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接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导。</p>
<p>第四十五条 [过渡期安排]  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外，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8个月。</p>
<p>第四十六条 [实施细则]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p>
<p>第四十七条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执行。</p>]]></content><pubDate>2015-12-29 22:39:55</pubDate></item><item id="160"><title><![CDATA[关于信用卡的7个认知错误 你犯了没？]]></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60.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很多人对信用卡的印象仅仅停留在能透支刷卡上，从而造成了对信用卡的理解错误(建立在额度高、越多越好、晚点还款)，一起来看看大]]></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很多人对信用卡的印象仅仅停留在能透支刷卡上，从而造成了对信用卡的理解错误(建立在额度高、越多越好、晚点还款)，一起来看看大部分持卡人会犯的7个信用卡认知错误吧!</span>
<p>1、额度越高，信用卡越多越好</p>
<p>物极必反。额度越高容易给持卡人造成能毫无限度消费的假象。信用卡越多容易让持卡人忘记哪张卡对应的还款时间。</p>
<p>2、每一笔消费都有积分</p>
<p>事实上，各家银行对积分政策的规定都不一样。一般来说，公益性消费、取现、分期、医院、学校都是无法累积积分的。</p>
<p>3、信用卡当储蓄卡一样取现</p>
<p>信用卡做透支消费。大大区别储蓄卡，信用卡也已区县，但是不仅要收手续费还要每天收利息。</p>
<p>4、不开卡就不收年费</p>
<p>一般来说，只有银行的普卡享受不开卡不收年费政策。一些特别的卡片，比如金卡、钻石卡、白金卡，开不开卡都会收取年费。</p>
<p>5、每月只还最低还款额就好了</p>
<p>每月只还最低还款额虽然不会影响个人征信，但是会产生利息。所有的消费都要从消费之日起计算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而且银行的计息方式是按月复利，利息非常高。</p>
<p>6、逾期了也没关系</p>
<p>恰恰这是至关重要的。逾期了会被记录在征信报告上。问题严重的会影响成功申卡、贷款。</p>
<p>7、把卡借给朋友没什么大不了</p>
<p>把信用卡借给朋友是非常危险的，信用卡可以透支，一旦把卡借给别人，你将无法控制消费情况，这将极大的增加过度消费的风险，万一卡片遗失、或者朋友恶意透支，损失都由卡友自行承担。</p>]]></content><pubDate>2015-12-16 13:14:22</pubDate></item><item id="159"><title><![CDATA[这13种不良征信记录会影响到房贷，你知道吗？]]></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59.html</link><thumb>http://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512/15/155325891.jpg</thumb><description><![CDATA[我们常说不良征信记录会影响到房贷，可是总也弄不清楚不良记录具体包括了什么。就是感觉，要是信用卡不按时还款，那信用肯定完了]]></description><content><![CDATA[<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nbsp;<img alt="" src="http://imglegal.gmw.cn/attachement/jpg/site2/20151215/0023ae9a173617d9b6055e.jpg" width="400" height="300" /></div>
<p>我们常说不良征信记录会影响到房贷，可是总也弄不清楚不良记录具体包括了什么。就是感觉，要是信用卡不按时还款，那信用肯定完了。那么，今天一起了解下这13种影响贷款的不良征信!</p>
<p>1.信用卡连续三次(或两年内累计六次)逾期还款。</p>
<p>2.房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p>
<p>3.车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p>
<p>4.贷款利率上调，仍按原金额支付&ldquo;月供&rdquo;，产生欠息逾期。</p>
<p>5.&ldquo;睡眠信用卡&rdquo;激活后不使用也会产生年费，若不缴纳就会产生负面的信用记录。</p>
<p>6. 信用卡透支消费、按揭贷款没有及时按期还款。</p>
<p>7. 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p>
<p>10. 个人信用卡出现套现的行为。</p>
<p>11. 助学贷款拖欠不还款。</p>
<p>12. 手机扣费与银行卡扣费挂钩，在手机停用后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因欠月租费而形成逾期。</p>
<p>13. 被别人冒用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产生信用卡欠费记录。</p>
<p>目前就对个人征信信息而言，有效的征信信息包括四部分：</p>
<p>1.用户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地、职业、收入、学历以及住址等;</p>
<p>2.金融和借贷信息，包括助学贷款、车贷、房贷以及信用卡还款记录等;</p>
<p>3.消费信息，包括商场和网络的消费信息，频次档次都是怎样;</p>
<p>4.社会公共信息，是否有法院判决、是否偷税漏税，是否有公交地铁逃票记录等。</p>
<p>千万不要小看你的信用，在这个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时代，个人信用就是财富。未来，有信者走遍天下;无信者寸步难行。让我们大家共同珍视信用记录，共享新时代的幸福人生吧。</p>]]></content><pubDate>2015-12-15 15:52:47</pubDate></item><item id="156"><title><![CDATA[信用卡会上征信黑名单的十二种情况]]></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56.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随着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加速，个人征信记录越来越重要了。其中，信用卡便是个人征信记录的一个重要方面。信用卡欠款逾期不还者，]]></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随着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加速，个人征信记录越来越重要了。其中，信用卡便是个人征信记录的一个重要方面。</span>
<p>信用卡欠款逾期不还者，逾期记录便将被记录在个人征信记录里面。&ldquo;如果是当期欠款延迟几天才还，这种情况不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信用卡欠款最好在2个月内还掉，否则可能对个人借贷产生不良影响。</p>
<p>下面卡窗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在哪些情况下信用卡会上征信黑名单?</p>
<p>1.信用卡连续三次、累计六次逾期还款;</p>
<p>2.房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p>
<p>3.车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p>
<p>4.贷款利率上调，仍按原金额支付月供，产生欠息逾期;</p>
<p>5.水、电、燃气费不按时交款;</p>
<p>6.个人信用卡出现套现的行为;</p>
<p>7.助学贷款拖欠不还款;</p>
<p>8.&ldquo;睡眠信用卡&rdquo;不激活还是会产生年费，若不缴纳就会产生负面的信用记录;</p>
<p>9.信用卡透支消费、按揭贷款没有及时按期还款;</p>
<p>10.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p>
<p>11.手机号停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因欠月租费而形成逾期，也会造成不良记录;</p>
<p>12.被别人冒用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产生信用卡欠费记录。</p>]]></content><pubDate>2015-11-18 15:50:26</pubDate></item><item id="154"><title><![CDATA[银行卡遭盗刷一定要尽快这样做！]]></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54.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经常看到这样悲惨的新闻：银行卡明明在身边，里面的钱却不翼而飞了。事实，银行卡遭盗刷的事件屡见不鲜，一旦遭遇盗刷持卡人不仅]]></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经常看到这样悲惨的新闻：银行卡明明在身边，里面的钱却不翼而飞了。事实，银行卡遭盗刷的事件屡见不鲜，一旦遭遇盗刷持卡人不仅遭受财产的损失，如何像银行证明盗刷进而获得赔偿又成为一个难题。那么银行卡一旦遭遇盗刷，储户应该怎么做?</span>
<p>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个机智的储户是如何应对银行卡盗刷的：</p>
<p>10月14日，西安市民秦女士突然收到手机短信，显示其银行卡被异地消费23.5万元。此时秦女士的这张银行储蓄卡就在自己身边。卡的密码只有自己知道，卡又在身边。疑惑又担心的秦女士立即拨打了该银行客服，经证实，这23.5万元的消费确实存在。</p>
<p>随后机智的秦女士赶紧做了两件事：</p>
<p>1. 第一时间到自己单位附近的银行挂失</p>
<p>2. 通过柜台，向这张挂失的卡存入了1元钱</p>
<p>最后，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相关负责人承认秦女士的情况属于银行卡遭盗刷。并称，被异地盗刷后立即在本地柜台存入一元钱，确实是一个关键性的证据。</p>
<p>所以，一旦遭遇银行卡盗刷，储户应该尽快这样做：</p>
<p><strong>一、 立即致电发卡行挂失</strong></p>
<p>一旦收到银行账户异常变动的短信通知，应立即致电发卡行客服电话，核实是否属实，确认发生后立即办理临时挂失，挂失能起到制止损失的作用。如果收到短信发现账户有异常交易后，没有先和银行联系，账户内资金很有可能被继续盗刷。</p>
<p><strong>二、尽快去银行柜台、ATM机交易存证</strong></p>
<p>挂失银行卡后，应尽快到最近的发卡行服务网点ATM机或银行柜台办理用卡交易，如查询、取款等，这足以证明盗刷时你的银行卡没有丢失，一直在身边。</p>
<p>小融建议，最好一次把卡里剩下的钱全部取出，一方面阻止了小偷继续盗刷，一方面又能得到取款凭证。如果不幸卡里的钱全被盗刷了，那就存进去100元再留下交易凭条。</p>
<p><strong>二、 立即转入自己的</strong> 互联网<strong>理财账户中</strong></p>
<p>如果收到银行账户异常变变动的短信通知，而附近又没有发卡行服务网点或者ATM机时，也可以把钱先转入到自己的互联网理财账户中，比如余额宝，因为小偷只掌握了你的银行卡密码，而不知道你余额宝的密码，这也是阻止小偷继续盗刷的办法。当然，做完这一步别忘了赶紧找到发卡行的银行网点或者ATM机交易存证。</p>]]></content><pubDate>2015-11-06 21:03:55</pubDate></item><item id="150"><title><![CDATA[“银行”发来这样的短信 收到后千万别点]]></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50.html</link><thumb>http://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510/19/230210231.jpeg</thumb><description><![CDATA[95533、95588这些官方电话号码你熟悉吗?如果这些号码给你发信息，你会怀疑真伪吗?实际上，这些号码都有可能是骗子伪造的。随着通]]></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span style="text-indent: 2em;">95533、95588&hellip;&hellip;这些官方电话号码你熟悉吗?如果这些号码给你发信息，你会怀疑真伪吗?实际上，这些号码都有可能是骗子伪造的。随着通讯诈骗犯罪手段的不断变化，改号软件、伪基站等诈骗方式泛滥，使得很多群众误认为是官方或者服务商发来的短信，连连中招。</span>
<p><strong>积分换现金骗局</strong></p>
<center><img alt="一万积分兑换500元，简直是天上掉现金的感觉，于是便有市民心动了，点击了短信中的链接。这时，手机跳转到了一个上网界面，显示是&ldquo;建行手机网&rdquo;。" src="http://img1.gtimg.com/cq/pics/hv1/26/73/1946/126557291.jpeg" width="600" height="1067" /></center>
<p>一万积分兑换500元，简直是天上掉现金的感觉，于是便有市民心动了，点击了短信中的链接。这时，手机跳转到了一个上网界面，显示是&ldquo;建行手机网&rdquo;。</p>
<center><img alt="&ldquo;银行&rdquo;发来这样的短信 千万别点！" src="http://img1.gtimg.com/cq/pics/hv1/25/73/1946/126557290.jpeg" width="600" height="1067" /></center>
<p>有建设银行的标志，积分兑换规则又写得很正规，应该不会有假吧?于是，一小部分市民进一步走入了骗子的圈套，登录了所谓的&ldquo;手机银行&rdquo;&hellip;&hellip;</p>
<p>结果可想而知，不仅没有用积分换来现金，连自己银行卡里的钱都被转走了!已经有多名受害者被转账骗走了钱财。</p>
<p>9月24日，受害人尹某，收到来自95533兑换建行账户积分的诈骗短信，点击钓鱼网站链接操作后被转账骗走5000元。</p>
<p>9月28日，受害人卢某，收到95533兑换建行积分诈骗短信，点击钓鱼网站链接操作后被转账骗走3900元。</p>
<p>9月23日，受害人柳某，收到95588兑换工行积分诈骗短信，点击钓鱼网站链接操作后被转账骗走5000元。</p>
<p>9月28日，受害人邱某，收到工商银行95588开展个人信息核实的诈骗短信，点击钓鱼网站链接操作后被转账骗走3465元。</p>
<p>而令人防不胜防的诈骗手段，竟然是一个仅有初中文化的年轻人在操作!昨天，浙江金华警方通过几天的跟踪，终于查到了犯罪嫌疑人周某。</p>
<p>周某，安徽人，今年30来岁，10月7日落脚金华，暂住义乌，只有初中文化，但脑子有些活络，经常会上网学点&ldquo;东西&rdquo;。</p>
<p>最近，他在网上买了套&ldquo;设备&rdquo;，将这套设备安装在自己的车内，成了一个伪基站，开始向一定范围的手机用户发送各类诈骗信息。</p>
<p>周某在短短几天时间内，向一定范围的手机用户发送了大量的诈骗信息，这些信息的内容基本是&ldquo;积分兑换&rdquo;的消息，而发出信息的电话则显示为银行的客服号码。</p>
<center><img alt="办案民警介绍，&ldquo;这些诈骗短信，你一旦点击进入它的链接，就会逐步进入到骗子的圈套当中，最后就是你的卡内钱被骗&hellip;&hellip;&rdquo;" src="http://img1.gtimg.com/cq/pics/hv1/36/73/1946/126557301.jpeg" width="464" height="343" /></center>
<p>办案民警介绍，&ldquo;这些诈骗短信，你一旦点击进入它的链接，就会逐步进入到骗子的圈套当中，最后就是你的卡内钱被骗&hellip;&hellip;&rdquo;</p>
<p><strong>收到银行短信需留意</strong></p>
<p>1、市民要认准各大银行的官方互联网网站、手机网站、信用卡积分兑换官方网站网址，要警惕通过搜索网址或点击他人、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方式登录;</p>
<p>2、积分兑换时，请留意核对积分兑换短信验证码中的积分信息。银行积分兑换时不会进行&ldquo;虚拟扣款&rdquo;，如短信中提示为支付信息，请高度警惕;</p>
<p>3、银行工作人员不会向持卡人索取信用卡动态验证码、密码等敏感信息，任何方式的索要均为欺诈;</p>
<p>4、如对收到的95533、95588等相关短信存在疑问，建议暂不要做任何操作，第一时间向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咨询;</p>
<p>5、建议手机安装安全软件以屏蔽欺诈短信及识别钓鱼网站，并注意定期升级软件;</p>
<p>6、一旦发现卡片被盗刷，请立即致电银行客服热线冻结卡片，并向警方报案，避免扩大损失。</p>
<p>短信诈骗链条大曝光</p>
<center><img alt="&ldquo;银行&rdquo;发来这样的短信 千万别点！" src="http://img1.gtimg.com/cq/pics/hv1/37/73/1946/126557302.jpeg" width="300" height="820" /></center>]]></content><pubDate>2015-10-19 23:01:08</pubDate></item><item id="135"><title><![CDATA[《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35.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description><content><![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p>
<p>(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修正)</p>
<p>目 　录</p>
<p>第一章　总则</p>
<p>第二章　组织机构</p>
<p>第三章　人民币</p>
<p>第四章　业务</p>
<p>第五章　金融监督管理</p>
<p>第六章　财务会计</p>
<p>第七章　法律责任</p>
<p>第八章　附则</p>
<p><strong>第一章 总则</strong></p>
<p>第一条 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明确其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法。</p>
<p>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p>
<p>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p>
<p>第三条 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p>
<p>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p>
<p>(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p>
<p>(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p>
<p>(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p>
<p>(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p>
<p>(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p>
<p>(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p>
<p>(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p>
<p>(八)经理国库;</p>
<p>(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p>
<p>(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p>
<p>(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p>
<p>(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p>
<p>(十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p>
<p>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p>
<p>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p>
<p>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p>
<p>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p>
<p>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p>
<p>第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p>
<p>第九条 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p>
<p><strong>第二章 组织机构</strong></p>
<p>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p>
<p>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p>
<p>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领导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p>
<p>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p>
<p>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在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p>
<p>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p>
<p>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p>
<p>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副行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在任何金融机构、企业、基金会兼职。</p>
<p>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副行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并有责任为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金融机构及当事人保守秘密。</p>
<p><strong>第三章 人民币</strong></p>
<p>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p>
<p>第十七条 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p>
<p>第十八条 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p>
<p>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将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予以公告。</p>
<p>第十九条  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p>
<p>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p>
<p>第二十一条 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兑换，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收回、销毁。</p>
<p>第二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人民币发行库，在其分支机构设立分支库。分支库调拨人民币发行基金，应当按照上级库的调拨命令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动用发行基金。</p>
<p><strong>第四章 业务</strong></p>
<p>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p>
<p>(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p>
<p>(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p>
<p>(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p>
<p>(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p>
<p>(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p>
<p>(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p>
<p>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运用前款所列货币政策工具时，可以规定具体的条件和程序。</p>
<p>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理国库。</p>
<p>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p>
<p>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但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p>
<p>第二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组织或者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p>
<p>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支付结算规则。</p>
<p>第二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p>
<p>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p>
<p>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p>
<p>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p>
<p><strong>第五章 金融监督管理</strong></p>
<p>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监测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对金融市场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其协调发展。</p>
<p>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p>
<p>(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p>
<p>(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p>
<p>(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p>
<p>(四)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p>
<p>(五)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p>
<p>(六)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p>
<p>(七)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p>
<p>(八)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p>
<p>(九)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p>
<p>前款所称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是指国务院决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贷款。</p>
<p>第三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p>
<p>第三十四条 当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时，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p>
<p>第三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p>
<p>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p>
<p>第三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p>
<p>第三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本系统的稽核、检查制度，加强内部的监督管理。</p>
<p><strong>第六章 财务会计</strong></p>
<p>第三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p>
<p>中国人民银行的预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中央预算，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监督。</p>
<p>第三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每一会计年度的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p>
<p>中国人民银行的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p>
<p>第四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事务，应当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依法分别进行的审计和监督。</p>
<p>第四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并编制年度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p>
<p>中国人民银行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p>
<p><strong>第七章 法律责任</strong></p>
<p>第四十二条  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p>
<p>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p>
<p>第四十四条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p>
<p>第四十五条 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p>
<p>第四十六条  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区别不同情形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p>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p>
<p>第四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p>(一)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贷款的;</p>
<p>(二)对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p>
<p>(三)擅自动用发行基金的。</p>
<p>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造成损失的，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责任。</p>
<p>第四十九条  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强令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提供贷款或者担保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责任。</p>
<p>第五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p>
<p>第五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p>
<p><strong>第八章 附则</strong></p>
<p>第五十二条 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p>
<p>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定。</p>
<p>第五十三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p>]]></content><pubDate>2015-10-13 21:18:55</pubDate></item><item id="120"><title><![CDATA[图解“互联网+信用卡”与传统信用卡的不同]]></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20.html</link><thumb>http://www.yukuaidai.cn/file/upload/201510/05/161155471.jpg</thumb><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content><![CDATA[&nbsp;<img alt="" src="http://www.p2peye.com/data/attachment/portal/201510/02/102127e4bl4fb0ad4bxdz0.jpg" width="633" height="506" /> <center><img alt="" src="http://www.p2peye.com/data/attachment/portal/201510/02/102130rfl1t6nfgh3mzxee.jpg" width="638" height="670" /></center> <center><img alt="" src="http://www.p2peye.com/data/attachment/portal/201510/02/102134lpq1fx1qqtzvt2k5.jpg" width="636" height="503" /></center> <center><img alt="" src="http://www.p2peye.com/data/attachment/portal/201510/02/102137jqq7ivqh3eaee3qi.jpg" width="633" height="605" /></center> <center><img alt="" src="http://www.p2peye.com/data/attachment/portal/201510/02/102139tq8k5qzcqcvhk0qe.jpg" width="646" height="115" /></center>]]></content><pubDate>2015-10-05 16:10:17</pubDate></item><item id="102"><title><![CDATA[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风险工作的通知]]></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102.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风险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金融办(金融工作管理部门)，两江]]></description><content><![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风险工作的通知</p>
<p>各区县(自治县)金融办(金融工作管理部门)，两江新区金融发展局，北部新区现代服务业局，保税港区金融办，万盛经开区金融办，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各小额贷款公司，有关单位：</p>
<p>今年以来，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努力克服困难，行业发展稳中有进，风险总体可控，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但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行业风险持续显现、经营效益下降的情况下，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出现贷款投向不合理、利率政策执行不到位、维权方式不恰当等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促进行业在规范中求发展，在发展中防风险，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p>
<p>一、加强服务创新，着力支持实体经济</p>
<p>(一)坚持普惠金融理念。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持&ldquo;小额、分散&rdquo;原则，发挥&ldquo;便捷、高效&rdquo;优势，创新多种业务模式，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微贷技术,更加贴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ldquo;三农&rdquo;。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到专业市场、工业园区设立分支机构，利用面向农村的互联网电商企业向&ldquo;三农&rdquo;提供信贷服务，扩太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p>
<p>(二)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小额贷款公司应以客户为中心，改进信贷流程，创新符合市场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提供多层次、差异化信贷服务，努力与客户建立长期的、良性的合作关系。应根据客户的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情况确定贷款种类和期限，积极运用收回再贷、展期续贷、借新还旧、联合贷款、缓收本息、减免利息、协调其他融资等方式支持困难客户。应对坚持主营业务、具有发展潜力但涉及多个债权人的风险客户，慎重采取查封、诉讼等手段，主动与债务人及其他债权人采取一致行动，共同商定偿还计划和帮扶措施，支持客户走出困境。</p>
<p>二、加强政策引导，推进机构做优做强</p>
<p>(三)适度放宽准入规定。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并购重组、转让股权和增资扩股，适度集中和不断优化股权结构。取消小额贷款公司境外主发起人资产总额不低于等值10亿元人民币的规定。允许企业和自然人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投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主要服务&ldquo;三农&rdquo;的小额贷款公司，可适度降低注册资本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0%；公众公司一般股东持股比例不设下限，非公众公司一般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0.5%；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最高可达100%，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与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不高于90%。小额贷款公司因高管、员工股权激励或上市需要，可以新设企业作为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一年后可以减持资本，减持后的最低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但原控股股东是企业的，减持资本后的控股股东仍应是企业；开业一年后股权转让不受时间和次数限制(涉诉股东除外)。注册资本5亿元(含)以上或单户贷款平均余额占注册资本1%(含)以下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不受资本、时间和数量限制。</p>
<p>(四)优化分类监管制度。完善以监管评级和杠杆控制为核心的分类监管制度，差别监管，扶优限劣。对监管评级达标的小额贷款公司，支持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增加融资方式、取消分类融资比例、提高融资杠杆，适度减少现场检查。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申请开展网络贷款业务。引导经营不善、风险较大的小额贷款公司主动申请注销。支持不良贷款率控制在5%(含)以下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各类融资和金融创新。</p>
<p>(五)促进盘活存量资产。放宽经营区域限制，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发放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从事股权投资，经批准开办网络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在线上向全国范围内的客户发放自营贷款。调整委托贷款管理有关规定，允许小额贷款公司之间或委托商业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单笔委托贷款金额下限由100万元调整为20万元。放宽贷款展期限制，小额贷款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的贷款展期不受次数和期限限制。小额贷款公司经事前各案后可开展同业拆借业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探索市场化的不良贷款处置办法，支持通过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挂牌、资产管理类公司收购、有实力的大股东回购等方式转让不良信贷资产，支持通过债转股、以资抵债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消化不良信贷资产，债转股和其他各类投资总额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30%。</p>
<p>三、加强导向监管,提升经营管理水平</p>
<p>(六)严格贷款利率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要使用统一的借款主合同和从合同范本，贷款利率和有关费用构成的综合有效利率不得违反法律有关规定，并在贷款合同中明示贷款种类、期限、利率水平、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计)息收费方式。严禁利用各种不合理的计息、收息方式变相提高贷款利率，严禁在借款合同外或利用第三方向借款客户收取任何形式的顾问、咨询、评估、管理等费用，严禁利用股东、员工、关联方代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并向借款客户收取高额利息和费用，严禁员工销售&ldquo;飞单&rdquo;向借款客户收取好处费。</p>
<p>(七)强化违规行为查处。进一步完善非现场监管系统功能，利用实时在线监管，加强违规问题和经营风险监测预警。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和频率，对检查(审计)、考核和日常监管中发现有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发放高利贷、账外经营、违规融资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拒不接受监管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对多次被举报投诉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查证属实后，在业务和融资方面进行严格限制。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应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建设，积极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和自律检查活动，对违规会员单位予以惩戒；建立健全违规从业人员&ldquo;黑名单&rdquo;库，加大从业行为的约束力度。</p>
<p>四、加强部门协作,改善外部发展环境</p>
<p>(八)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享受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政策。对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小额贷款公司对市内发放符合条件的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小额保证保险贷款出现的损失，经所在区县(自治县)金融办和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可按相关规定享受风险补偿政策，具体办法由市金融办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p>
<p>(九)扩大征信服务范围。小额贷款公司应积极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持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与市场化征信机构合作,探索征信机构共享非现场监管系统信息。小额贷款公司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市场化征信机构提供信贷信息，应事先取得客户同意并在借款合同上明示。</p>
<p>(十)加强沟通共享信息。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及小额贷款公司应及时报告行业风险信息，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努力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情势误判和处置失当。各级金融办应加强与宣传、统战、工商联、人行、银监等相关部门的交流沟通，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传递行业正能量。</p>
<p style="text-align: right">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p>
<p style="text-align: right">2015年9月18日</p>
<p>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厅,市高法院。</p>
<p>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重庆仲裁办,市国税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保监局,市工商联。</p>
<p style="text-align: right">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处</p>
<p style="text-align: right">2015年9月18日印发</p>]]></content><pubDate>2015-09-25 22:48:51</pubDate></item><item id="86"><title><![CDATA[14家信用卡PK大全，申卡提额不可不知]]></title><link>https://www.yukuaidai.com/college/show-86.html</link><thumb></thumb><description><![CDATA[小白用户申卡怎么办，众里寻他千百度，两眼仍旧一抹黑。比较一下各大银行信用卡的情况，包括免年费刷卡次数、批卡容易的银行、取]]></description><content><![CDATA[<p>小白用户申卡怎么办，&ldquo;众里寻他千百度，两眼仍旧一抹黑&rdquo;。比较一下各大银行信用卡的情况，包括免年费刷卡次数、批卡容易的银行、取现手续费等等方面，方便大家办卡时有个参考：</p>
<p><strong>1、信用卡免年费刷卡次数最高：民生银行</strong></p>
<p>建设银行跟光大银行普卡金卡只要刷卡3次就免次年年费，兴业、中行、中信、工商、农业、华夏银行也只需要刷卡5次免次年年费，而广发、招商、交通、深发、平安银行要刷卡6次免次年年费，最高的是民生胡乱银行需要刷卡8次免次年年费，浦发银行比较特殊，要积分满一定数量才能免次年年费。</p>
<p><strong>2、批卡容易的银行：广发、中信、招行、交行</strong></p>
<p>有些银行申卡门槛比较高，有些则相反，广发、中信、招行、交行的信用卡批卡相对容易。申请广发银行的信用卡，可以提供房产证名、车产证明等，或者一笔定期存款;申请中信银行的信用卡，建议选择中信家乐福联名卡或中信淘宝联名卡网购版，申请门槛低;申请招行的信用卡，申请人工作的稳定性很重要;交行沃尔玛卡等超市联名卡是不错的选择。</p>
<p><strong>3、信用卡取现手续费最高：中信银行、上海银行、花旗银行</strong></p>
<p>信用卡取现费率通常在1%&mdash;3%，其中收费最高的是中信银行、上海银行和花旗银行收费，期限费率在2%&mdash;3%不等，而且每笔取现最低手续费为30元。用信用卡取现100元，不同银行信用卡手续费最高的竟是最低的30倍。</p>
<p><strong>4、积分规则要求最高：招商银行</strong></p>
<p>各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都基本上都是1元积1分，但是招商银行是20元积1分。虽然积分规则都差不多，但是在积分兑换礼品方面，招商、广发、工商、民生。浦发的积分兑换的礼品还是比较有价值的。积分有效期方面招商、建设、兴业、华夏、农业、民生银行都是永久有效，其他基本上都是2到5年。</p>
<p><strong>5、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最高：平安银行</strong></p>
<p>信用卡分期还款方式是很多卡友经常使用的策略。分期虽然免息，但手续费不会减免，低息高费是银行一贯的态度。其中分期手续费最高的是平安银行，分期金额和分期期数一致的情况下，平安银行比其他银行手费要高。</p>
<p><strong>6、信用卡挂失、补卡费最高：兴业银行</strong></p>
<p>信用卡办理时是免费的，但挂失、补办费可不便宜，其中最高的是兴业银行，挂失加补办新卡共计70元，其他银行费用一般在40~50元。</p>
<p><strong>7、信用卡网上支付限额</strong></p>
<p>使用信用卡进行网上支付时，很多银行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都设定了信用卡网上支付限额的&ldquo;关卡&rdquo;。光大银行信用卡网上支付限额单笔每日都是最高的，单笔限额5000，每日限额20万，其次为兴业银行信用卡，每日限额为10000元。</p>]]></content><pubDate>2015-09-16 00:22:04</pubDate></item></channel></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