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审对象
注册地在重庆主城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类单位持有的贷款卡。
二、年审时间
每年的1月1日至10月31日,所有贷款卡持卡人须按时持卡参加年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审的,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会自动显示其贷款卡为“暂停使用”状态。届时各金融机构将根据系统提示,停止对持卡人办理信贷业务申请。
办公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年审方式
为了给广大客户提供方便,提高年审效率,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决定从2011年开始,实行持卡人按照贷款卡卡号尾数对应月份参加年审的方式。即贷款卡号尾数为1,年审时间为1月份,贷款卡号尾数为2,年审时间为2月份,以此类推,卡号尾数为0的,年审时间为10月份。
四、提交资料
贷款卡持卡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贷款卡年审申请表》,网址:www.pbc.cq.cn。
五、注意事项
(一)持卡人应根据要求,逐项如实填写《贷款卡年审申请表》。
(二)持卡人登录www.pbc.cq.cn网址后,下载保存“借款人财务报表模板.xls”文件,将企业上年度的半年报、年报、现金流量表、资产损益表等报表数据录入该文件,通过校验后刻录成光盘。模版格式请勿修改,以避免数据无法导入的情况。
(三)如持卡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登记注册类型、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出资人及出资金额、事业法人单位经费来源、业务经营范围、登记注册号、注册登记证到期日、对外投资情况等要素变更的,还应登录www.pbc.cq.cn网站下载《贷款卡信息变更表》,填写后并提交主要变更事项有关证明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四)持卡人应在规定年审时间内持年审所需的资料到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政务大厅办理年审手续。对未按时参加年审的,原则上不予补办。
(五)所有材料的复印件请使用A4纸并加盖公章。
(六)机关法人若新办或年审贷款卡,需要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办理或年审的相关函件。
六、办公地址及电话
地址:渝北区红锦大道56号。
电话: 67677836 67677837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201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