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正需钱用,陈先生动心了,他立即与该公司签订了50万元的贷款合同。按照公司要求,在放贷前,陈先生必须要先交一笔2.5万元的诚意金。

为了稳妥起见,陈先生在签约时特地让对方在合同上注明:除了这笔诚意金,再无其他费用,6月底必须下款,否则将退还25000元。然而,目前时间已经到了8月份,陈先生是贷款也没着落,诚意金也退不回来。

“重庆聚英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方面解释说,因为银行在审查陈先生的贷款申请时,结论是“综合评分不足”,拒绝放贷。什么是综合评分呢?公司方面解释,其中包括个人征信、工作环境、负债情况等众多因素。

至于陈先生到底是什么因素影响到了综合评分,公司方面表示银行没有给出具体解释。如今公司不愿意按之前的承诺退还诚意金,而是希望能继续为陈先生服务,换个方式来帮他继续办理贷款。至于什么时候能办下贷款,却无法给出准信。

现在陈先生相当郁闷,劝告其他想贷款的市民朋友,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切莫只贪图“低利率”这块馅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