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种子基金”)由市、区两级共同出资筹建,基金总规模5000万元,首期设立2000万元。其中,我区出资占比60%,重庆市出资占比40%,双方出资均一次性到位。
种子基金主要支持对象为未获其它创业投资支持的在津创业团队和成立不超过3年的种子期创新型小微企业。支持对象还应当同时满足具有对新技术、新构思、新原理商业潜能的发掘能力,入驻区内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入围重庆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培育专项行动或各类创业竞赛筛选出的优胜团队和企业等条件。同时,要求申请支持的对象无不良信用记录。
种子基金将以公益参股、免息信用贷款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扶持。其中,公益参股重点支持在津注册成立公司的创业团队,以参股方式投资小微企业,单笔最多不超过20万元,参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免息信用贷款主要支持成立不超过3年的种子期创新型小微企业,单笔贷款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以上两项不得重复享受。
有意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或企业需填写《重庆市江津区种子基金申请表》,并提供经营规划或商业计划书、企业证照和负责人身份证件等材料,向所在园区或镇街申报,经园区和镇街初审后,进入路演评审,由相关领域专家开展点评审定,通过路演评审的项目将由种子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最后投票决出优势项目给予支持。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5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