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支援三峡库区建设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山东和重庆两省市党委、政府积极推动双方经济合作,至2006年底,山东籍大中型企业和山东籍人士在渝创办的企业已近百家,投资逾百亿元。特别是海尔、双星、海信、青啤、如意、潍柴、浪潮、红蝶锶业等一大批山东知名企业落户重庆,为重庆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使在渝山东籍企业和从事工商活动的山东籍人士有一个共同温馨的“家”,打造诚信“鲁儒商”品牌形象,“诚信携手、交流合作、互助互利、共同发展”,促进两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在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的支持、帮助下,重庆双星工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于2006年底,酝酿筹备成立“重庆市山东商会”。
2007年7月,商会业务主管单位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重庆市民政局,先后下发了同意成立重庆市山东商会的批复。
重庆市山东商会接受主管机关和社团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商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山东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对商会的决策、运作、资产、财务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重庆市山东商会是以山东省驻渝企业、机构为主体,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依法登记的联合性社会团体法人。商会的职能是:组织开展联谊、交流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合作,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机制,形成团体优势,共同发展;提供政策、信息、科技、投融资、法律等咨询、援助;帮助会员沟通与鲁、渝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会员的愿望及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会员回乡或赴全国考察投资与合作,为鲁渝经济和社会发展献计出力;设立会员联谊会所,为会员提供VIP服务;创办会刊、网站、公众号等,搭建信息交流和对外宣传平台。
凡自愿提出申请,承认本会章程,参与本会工作,主动缴纳会费,经商会秘书处审查,报理事会或者会长办公会会批准,均可成为本商会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推选担任商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等职务。本商会会员均为单位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我们将发挥会员之所长,在鲁渝两地政府的指导与支持下,整合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使商会成为发展经济的纽带,沟通信息的渠道,密切政府、企业、人才之间关系的桥梁,反映民意和为企业排忧解难的社团组织。
我们也欢迎山东省境内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地区及华侨中有意到重庆投资经商的企业或机构加入本商会,共谋发展大业。